柳州市中级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5-05-06 11:47   

  柳州市中级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 2015年我院主要工作安排

  我院在2015年主要工作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并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安定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2.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隶属市本级财政管理的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我院下设有业务庭及科室共18个部门。

  3.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我院2015年工作实际,编制我院部门预算草案。

  二、关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3568.52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拨款3568.52万元,主要是

  1. 行政运行1515.72万元。

  2. 其他法院支出1334.67万元。

  3.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46.34万元。

  4.住房公积金171.79万元。

  (二)2015年支出预算总计3568.52万元。其中:

  1. 公共安全2850.39万元。包括:

  ⑴  行政运行1515.72万元。

  ⑵  其他法院支出1334.67万元。

  2.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46.34万元。

  3.住房公积金171.79万元。

  三、关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5年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3568.52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2233.85万元。主要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06.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7.88万元。

  (二)项目支出1334.67万元。主要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3.9万元。

  四、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5年“三公”经费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预算10万元,同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74.45万元,同比减0.23万元,同比下降0.31%。

  (三)公务用车费2015年预算146.7万元,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146.7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2015年预算无,上年预算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