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中级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柳州市中级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 2015年我院主要工作安排
我院在2015年主要工作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并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安定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2.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隶属市本级财政管理的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我院下设有业务庭及科室共18个部门。
3.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我院2015年工作实际,编制我院部门预算草案。
二、关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3568.52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拨款3568.52万元,主要是
1. 行政运行1515.72万元。
2. 其他法院支出1334.67万元。
3.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46.34万元。
4.住房公积金171.79万元。
(二)2015年支出预算总计3568.52万元。其中:
1. 公共安全2850.39万元。包括:
⑴ 行政运行1515.72万元。
⑵ 其他法院支出1334.67万元。
2.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46.34万元。
3.住房公积金171.79万元。
三、关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5年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3568.52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2233.85万元。主要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06.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7.88万元。
(二)项目支出1334.67万元。主要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3.9万元。
四、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5年“三公”经费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预算10万元,同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74.45万元,同比减0.23万元,同比下降0.31%。
(三)公务用车费2015年预算146.7万元,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146.7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2015年预算无,上年预算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