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 2022-08-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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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并接受其监督。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掌握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江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无下属二层机构。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3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3个。目前,实有在职在编干警3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0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1459.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2.6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7.27万元,增长8.6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3.9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59.39万元,增长32.24%,主要原因是: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市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278.71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2.12万元,下降35.31%,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拨款经费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年初结转和结余116.5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459.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45.0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2.10万元,增长9.0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831.7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检察业务日常运行,以及检察办案等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05.94万元,增长32.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案业务增加,在职干警去世追加抚恤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0.49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5.70万元,增长89.28%,主要原因是:退休干警去世,追加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39.18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90万元,下降27.55%,主要原因是:2021年缴费基数相较于2020年下调。

4.住房保障支出(类)34.96万元,主要用于干警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52万元,下降6.72%,主要原因是:2021年缴费基数相较于2020年下调。

5.其他支出(类)278.7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公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2.12万元,下降35.31%,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5.年末结转和结余114.1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3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6.3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64.22万元,增长32.94%。其中:基本支出675.42万元,项目支出390.94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5.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32.07万元,支出决算为44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案业务增加,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2.39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培训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办案费、装备费等。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3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干警去世追加抚恤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25万元,支出决算为7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干警去世追加抚恤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14万元,支出决算为4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缴费基数相较于2020年下调,预算是按照2020年基数填制的。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07万元,支出决算为2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缴费基数相较于2020年下调,预算是按照2020年基数填制的。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遗属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42万元,支出决算为2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缴费基数相较于2020年下调,预算是按照2020年基数填制的。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85万元,支出决算为1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1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缴费基数相较于2020年下调,预算是按照2020年基数填制的。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8.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县级财政拨款经费。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5.4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8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案业务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了抚恤金和遗属补助。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比上年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调动较多,上级单位考察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上年持平。

主要原因是作为全区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我院车辆编制上划至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车辆运行费用统一核拨到柳州市人民检察院。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 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原因是2021年人员调动较多,上级单位考察增多。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2次,人次22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7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06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案业务增加。比2020年增加6.68万元,增长6.74%。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3.95万元。通过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满足了我院办案办公的需要,使资金被有效的利用,为我院在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方面,在对承办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方面,在对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方面和在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业务方面都能更好地提供经费保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