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基本职能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受理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和检察机关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监督;依法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受理来信、来访,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勘验自侦案件和公安机关重大案件的现场,鉴定与案件有关的人身、尸体、痕迹、物品、会计资料等。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柳州市柳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4、负责应由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诉讼工作。
5、负责应由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9、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12、负责其他应当由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单位性质: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全额拨款单位。
2、内设机构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柳州市各县(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派驻三都镇乡镇检察室、派驻穿山镇乡镇检察室。
3、人员情况。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总数49人,其中:政法编制46人,工勤编制3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编内在职人员43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40人,工勤编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30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XX(委、局、办)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1818.69万元,支出总计1818.6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383.56万元;分别下降17.42%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818.69万元(逐项说明)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3.40万元;占比51.8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875.29万元,占比48.13%。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 1,443.60 万元(逐项说明),其中:基本支出 1,196.66万元,占 82.89%;项目支出 246.93万元, 占17.11%;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943.40万元、943.40万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96.51 万元,下降42.47%。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939.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65.35%。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862.36万元,下降47.8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9.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693.31万元, 占73.7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16万元,占 12.36%;卫生健康(类)支出76.1万元,占8.10%;住房保障(类)支出54.08万元,占5.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9.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
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0.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6.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0.53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1.77万元,支出决算为21.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7.98万元,下降6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 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决算减少33.3万元,下降7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39.0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更换执法业务用车1辆,比2019年度更换3辆执法业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用要少。因更换新车后,新车占比比原来大,车辆运行费用主要用于执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与2019年度费用相比大幅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一年度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21.52万元,占98.8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1.1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3.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45万元。主要用于更换执法业务用车以及执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2020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来宾27人次。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2020年度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十、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未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53万元,比 2019年增加43.24万元,增长49.54 %,增长原因主要是2020年度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大幅增加。其中:差旅费用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为脱贫攻坚决战之年,下乡工作比较频繁,差旅费用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改变:2019年度公车补放在工资福利性支出,2020年度统计放在商品服务支出中,因此2020年度机关运行费用支出明显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20.6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6 辆;专业技术用车1 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不是市本级财政拨款,是柳江区财政拨付资金。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