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
柳州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柳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柳州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贯彻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6、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7、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组织实施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依法审批(备案)各县(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0、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制定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区)、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协助各县区管理统计局领导班子;协助自治区统计局管理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监督管理自治区统计局和市财政划拨的统计专项经费。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统计局是正处级机关单位,设10个内设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与农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人口和就业统计科、服务业和社会科技统计科、能源与资源环境评价统计科。下属3个科级事业单位:柳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全额事业),柳州市普查中心(参公事业),柳州市农业抽样调查队(参公事业)。
统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及所属3个事业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柳州市2016年部门决算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64.99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744.79万元, 增加主要原因: 增加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车改后交通补贴、调整工资等。
1、财政拨款收入1310.10万元,为柳州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5.28万元,主要为自治区统计局下拨各项调查经费等收入。
3、上年结转149.6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464.99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744.79万元, 增加主要原因: 增加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车改后交通补贴、调整工资等。
1、一般公共服务1006.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事业运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111.22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0.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统计信息化网络设备。
5、住房保障支出55.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147.92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统计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万元,项目支出463.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627.0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54.08万元;专项统计业务177.17万元;统计管理6.61万元;专项普查活动152.19万元;统计抽样调查37.23万元;事业运行51.87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1.1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1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1.2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2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7.8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5.45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0.2万元。其中,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0.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5.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2.3万元;购房补贴3.15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
;公用经费43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5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3次,人次13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1、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56万元,比2016年度预算13.64万元减少10.08万元。
原因:(1)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无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减少2.5万元,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车辆运行费,由于该单位车辆报废后不允许购车,原一直与统计局公用车辆,市统计局实行车改,该单位没有车辆使用,所以无开支。(3)国家、自治区局领导下来调研、指导、检查及兄弟城市交流减少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费开支7.58万元。
2、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56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22.24万元减少18.68万元。
原因:(1)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无支出。(2)2016年实行车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减少了18.9万元。(3)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3.34万元增加0.22万元,主要是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国家、自治区局领导下来调研、指导、检查工作的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51万元,比2015年增加43.72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车改,车补贴列入“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科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8.91万元,其中:柳州市统计局项目《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60.56万元, 柳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项目《 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重点企业统计报表联网直报》3.35万元; 柳州市普查中心项目《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5万元,绩效项目资金占年初预算的8.26%。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柳州市统计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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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柳州市统计局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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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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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
主管部门 |
柳州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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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柳州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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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姚良 | ||
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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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至 |
201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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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60.56 |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60.56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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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资金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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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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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将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普查跨三个年份,2016年为普查组织及准备工作阶段,2017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及数据发布阶段,2018年为资料开发及工作总结表彰阶段。根据2014年统计资料测算,柳州市(县)境内所有农村住户、普通和规模农业经营单位、行政村和乡镇普查对象约 64万户,其中:包括86个乡镇,935个村民委员会,13205个村民小组,农村住户62.88万户(245.37万乡村人口),3657个(2013年经普资料)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全市普查需投入的人员约1.73万人,其中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20人,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20人左右;12个县区级普查机构共400人(平均40人),110个乡镇级普查机构共3300人(平均30人),1000个村级普查办共5000人(平均5人),普查指导员2100人、普查员6400人(每100户配1名普查员,每3个普查员配1名指导员)。为确保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完成,需普查工作经费60.56万元。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起止时间 | ||||
根据国家调查方案制定具有可操作性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 |
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31日 | |||||
完成普查所需要各项经费、物资准备 |
2016年1月1日--2016年10月30日 | |||||
逐级贯彻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经费、物资准备;选聘、培训普查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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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1、根据国家调查方案制定具有可操作性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 2、完成普查所需要各项经费、物资准备; 3、逐级贯彻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选聘、培训普查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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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投入 |
目标设定 |
目标的明确度 |
是否将目标细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细化:3分;不够细化: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3 |
3 |
资金落实 |
其他配套资金到位率 |
其他配套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配套资金/计划到位配套资金×100% |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100%:2.5分;到位率80-90%:2分;到位率70-80%:1.5分;到位率70%以下:1分;到位率70%—60%:1分;到位率60%以下:0分 |
3 |
3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3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2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3 |
3 | ||
过程 |
业务管理 |
组织管理制度健全 |
是否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
是:4分;否:0分 |
4 |
4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
健全项目管理制度:4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齐全并归档:4分;不够齐全或不归档: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须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采取了并有效:4分;采取了但效果不佳:2-1分;没采取:0分 |
4 |
4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是:3;否:0分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3分;基本符合:2分;有违反现象:0分 |
3 |
3 | ||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完整:3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无:0分 |
3 |
3 | |||
是否符合项目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
支出与项目批复(合同)相符,3分;基本相符:2-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分 |
3 |
3 | |||
财政预算支出进度 |
财政预算支出进度=实际使用财政资金金额/财政预算资金金额×100% |
财政预算支出进度95%以上:8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
8 |
6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是否按时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
3月底前完成普查方案布置;5月底完成市级综合试点工作;10月底前各级普查机构完成普查经费、物资准备工作;12月底完成普查员选聘、培训等工作. |
每按时完成每1项准备工作得15分;未按时完成工作不得分 |
45 |
40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是否有益于农业普查工作开展 |
方案;经费、物资准备;选聘、培训普查员等工作是否有益于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工作开展 |
有益于农业普查工作开展得10分;不完善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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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3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