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实施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提高财政投入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意见》(财教〔2024〕262号),要求各省(区、市)于2025年制定本地区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覆盖全部独立设置的公办职业学校,并从2026年开始实施。
二、文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四)《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意见》(财教〔2024〕262号)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教育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20号)
三、我区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情况
主要包括实施范围、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明确实施范围。全区独立设置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公办高等职业专科学校和公办职业本科学校。非独立设置的附属中职学校遵照执行。
(二)主要内容。
1.明确生均拨款基础标准制定的主体。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自治区本级学校的生均拨款基础标准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定。市、县所属学校生均拨款基础标准由市县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建立新制度后,各职业教育阶段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与现行投入水平大体相当。高职学校、职业本科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
2.明确生均拨款系数。设置专业大类、政策导向和绩效调节三类系数。
(1)专业大类拨款系数。根据专业大类生均成本核算结果,将生均培养成本相近的专业大类归为一档,形成若干生均培养成本档次,分档设置专业大类系数。
(2)政策导向系数。围绕我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对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予以倾斜支持。对高职、职业本科和中职学校的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专业大类倾斜支持。对技工学校的冶金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信息类专业类倾斜支持。
(3)绩效调节系数。突出绩效导向,对改革成效大、办学水平高的学校予以倾斜支持。
高职:对职业本科学校、“国家双高计划”“自治区双高计划”学校倾斜支持。
中职:对自治区“双优”学校(A、B类)倾斜支持。
技工:对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倾斜支持。
3.明确生均拨款计算方式。某职业学校生均拨款=生均拨款基础标准×折算学生数。折算学生数根据生均拨款系数计算。
4.稳步推进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为保持财力总体平稳,保障学校正常运转,设立过渡期(2026年—2028年),对于建立新制度后生均拨款水平提高的学校,可分三年逐步到位;对于建立新制度后生均拨款水平降低的学校,适当予以托底补助。具体由各地结合当地财力状况、学校实际确定。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二是完善多元投入机制。三是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四是强化学校基础管理。五是加强绩效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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