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管理水平明显增强,平台建设管理不断规范,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民生热点推进政务公开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对群众关切的热点和民生领域,主动公开、细致解读、及时回应。全年完成财政各类信息公开1868篇,其中预决算公开平台信息发布747篇,财政动态288篇。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依法公开本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范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积极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进行答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2023年,共收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了9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柳州市财政局部门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特点,完成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优化调整,做到覆盖全面、分类清晰、便于查询,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2023年,柳州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326条,处理网站局长信箱信件267件,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报备、功能应用拓展等各项工作,确保柳州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规范有序运行。
(四)监督保障
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督查指导,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自查整改,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台帐,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强化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对重要政策措施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相关政务新媒体在第一时间发布、转载,不断提高信息编发、解读回应、互动服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3.4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9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2 | 2 | 0 | 2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柳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上级和群众要求相比,仍存在些许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水平还待提升,二是重大政策解读发布水平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创新度不够,多采用文字解读方式,缺少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更生动多样的解读方式。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改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分类规则,完善网站内容,提升系统稳定性,优化文件检索功能。强化权责清单、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动态公开。落实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检查、动态更新和台账登记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解读力度。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提高解读回应效能,拓宽法定主动公开覆盖面。三是加强工作指导。结合财政领域工作要求,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实操等知识学习,提高工作队伍能力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二)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