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3-04-27 15:3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财政局网(http://lzscz.liu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2号,邮编:545006,电话:0772-2622400,电子信箱:lzsczj888@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现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机构、落实人员。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总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工作实效。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五项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明确相关科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从制度上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有效统一。认真落实保密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认真编制《柳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柳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成机构职能、法律依据、财政信息、行政执法、便民服务、工作动态、其他等多个类别,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切实加强局域网建设,专人维护管理。将财政网站作为政府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互联网络的强大功能,发挥财政网站便民、快捷、准确的信息传输作用。定期对网站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文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局网站上进行更新、公开。 

    二、围绕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2年,我局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柳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各类财政信息,包括财政机构有关情况、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动态、会计管理等方面内容;重点做好我市2011年财政决算及2012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定期对主动公开文件进行梳理,及时更新,将信息公开发布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柳州市财政局网站,方便社会公众查询。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600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我局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进行备案保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较为顺利,但仍存在不足,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网站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知识的掌握程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二是提升信息化网络服务,加强网上办公功能,提高财政行政效能。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