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1-04 15: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内容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财政局网(http://lzscz.liu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2号,邮编:545006,电话:0772-5362400,电子信箱:lzsczj888@126.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通过积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机构、落实人员,形成总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健全各项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五项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明确相关科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从制度上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有效统一。认真落实保密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防止发生泄密事件,确保工作实效。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认真编制《柳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柳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成机构概况、信息公开、财政动态、政策法规、财政数据、政府采购,以及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局长信箱、评议调查等多个类别,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切实加强局域网建设,专人维护管理。将财政网站作为政府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互联网络的强大功能,发挥财政网站便民、快捷、准确的信息传输作用。定期对网站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文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局网站上进行更新、公开。  

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6年,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我局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柳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各类财政信息,包括财政机构有关情况、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动态、会计管理等方面内容;重点做好市本级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报告向社会公开。相关内容细化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款”级。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定期对主动公开文件进行梳理,及时更新,将信息公开发布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柳州市财政局网站,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根据要求,我局于2016年10月、11月对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柳州市财政局官网的相应栏目予以充实。整改后,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财政局官网的内容较之以前更为明晰,更新更为及时。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11093条,其中:柳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更新291条,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信息更新9930,柳州市财政局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更新872条。及时通过柳州日报、柳州晚报主动公告我市公车改革拍卖情况。2016年全年“局长信箱”办结事项27件。除了常规答复会计证、会计考试等方面的内容,我局还就市民关心的财政类其他问题予以答复。  

2016年5月5日,时任局长崔峻带队,参加市纪委组织的《民生在线》访谈,及时答复关于民生资金,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等相关问题的询问。  

(三)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向“两馆一中心”提供政府信息合计条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局按规定补充、调整了办事指南等相关栏目,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月度财政收支进展情况,发布我局及财政系统相关动态信息。在2016年12月中旬发布的网站检测结论中,局网站完整性,更新及时率都有了极大提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1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经按照时间要求及时答复来信人。我局2016年未收到属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进行备案保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对该信息进行收费,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2份一年增幅信息公开设行政复议,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较为顺利,但仍存在不足,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网站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知识的掌握程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二是提升信息化网络服务,加强网上办公功能,提高财政行政效能。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