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
柳州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 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市财政分配政策,参与制定本市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依法依规提出市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立项的建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市场监管。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市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制定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本市政府外债。
(十一)负责管理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协助做好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市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贯彻《柳州市财务总监管理制度》,实施财政事中监督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财政局部门包含柳州市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九个二层单位,九个二层单位分别为:柳州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柳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广西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柳州市分校)、柳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局、柳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柳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柳州市财政稽查大队、柳州市财政国库支付局、柳州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柳州市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柳州市财政局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8577.54万元,比上年收入8218.84万元增加358.70万元,增长4.36%。2016年总支出8577.54万元,比上年支出8218.84万元增加358.70万元,增长4.36%。
(一)收入总计8577.54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6332.9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16.4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70.6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11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889.0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222.49万元。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8577.5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4159.2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财政事务中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察、事业运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13.5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部门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类)248.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农林水支出13.3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7.1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4.46元;其他农林水1.81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7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制造业支出。
7.国土海洋等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245.9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9.其他支出132.09万元。
10.结余分配43.46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13.04万元、事业基金30.42万元。
11.年末结转和结余3082.27万元,为本年度及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1452.5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629.70万元。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财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0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1.35万元,项目支出529.03万元。其中:
1.201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2304.94万元。
2.201类06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796.21万元;项目支出158.92万元。
3.201类06款05项财政国库业务基本支出3.37元。
4.201类06款50项事业运行基本支出182.47万元。 5.201类06款99项其他财政事务基本支出357.77万元;
项目支出336.20万元
(二)教育支出类
205类99款99项其他教育支出项目支出0.3万元。
(三)208社会保障就业类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基本支出613.51万元。
(四)210医疗卫生类248.63万元。其中:
1.210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1.05万元。
2.210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58万元。
(五)213农林水事物类13.39万元
1.213类01款06项技术推广基本支出1.11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2.213类06款01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支出4.46万元。
3. 213类06款99项其他农林水项目支出1.81万元。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
214类04款99项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目支出7万元。
(七)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215类02款99项其他制造业项目支出21.70万元。
(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220类01款99项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目支出10万元。
(九)221住房保障支出245.97万元,其中:
1.221类01款05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8.8万元;
2.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33.67万元。
3. 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支出3.51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300.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77.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5.86万元、津贴补贴863.84万元、奖金644.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53.16万元、绩效工资40.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33万元、退休费674.42万元、医疗费224.25万元、公积金246.02万元、购房补贴3.51万元。
(二)公用经费182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6.52万元、印刷费339.31万元、水费7.80万元、电费52.75万元、邮电费35.08万元、物业费80.04万元、差旅费65.63万元、出国(境)费11.08万元、维修(护)费75.25万元、会议费4.31万元、培训费84.36万元、接待费7.75万元、劳务费4.70万元、业务费142.68万元、工会费36.6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83万元、其他交通费1.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78.9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等费231.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1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6.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7.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0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柳州市财政局机关、9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3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培训费15980元,国际旅费15830元,住宿费47155元,伙食费14085元,公杂费12390元,其他535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6.8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财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柳州市财政局、9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83万元,平均每辆0.9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7.7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62次,人次42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25.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3.62万元增加12.04万元,比上年支出数78.78万元减少53.12万元,下降67.43%。增减变动原因: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08万元,年初无预算,比上年4.14万元增加6.94万元,增加原因为2016年出国人数比2015年增加2人(2016年出国人数3人,2015年出国人数1人),用历年结余资金安排的出国费用。
2.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83万元,比年初预算6万元增加0.83万元;比上年59.26万元减少52.43万元,减少原因为2016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费用下降。2016年汽车保有量7辆(财政局公车改革保留公务用车4辆,年初无预算;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局3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7.75万元;年初预算7.62万元,基本持平;比上年15.38万元减少7.63万元,减少原因为接待人次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3.63万元,比2015年1113.82万元增加179.81万元,增长16.14 %。主要原因是:委托中介机构评审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16.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0.92%。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有些项目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其中:评审中心的委托征地办、征收办评审经费、委托市网管中心评审经费及委托中介机构财务竣工决算评审业务项目在实施中,未结算付款,故未达到绩效目标。财政信息办的机房网络建设项目建设中未结算付款。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