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十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第14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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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代表:
您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柳东、阳和教育费附加列入年度预算并纳入片区年度划转基数的建议》(第147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牵头办理,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对协调柳东、阳和新区将教育费附加列入年度预算并纳入划转基数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5年,为推动市管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地且与柳州市现行财政体制衔接得当,明确有关原则:
一是改革仅涉及部分社会事务划转非整体划转,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以下简称两新区)社会事务划转涉及有关支出,按2021—2023年核定基数,由市财政局、两新区、鱼峰区三方共同确认。其中,学校维修维护、设备更新、水电等运转费用已全额纳入三方确认支出基数中。
二是历史欠款和已开工项目建设支出,仍由两新区负责消化完毕。如部分中小学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各校宿舍修建费用等,故收入分享暂不改革,以保障两新区兼顾解决历史问题和推动经济发展。
二、对保障学校项目建设资金稳定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是联合开展项目资金全面摸排。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教育局对两新区所有存量在建及未结清的教育项目经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核实项目建设进度、应付未付资金金额及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完善项目及资金明细台账。
二是推行市级统筹支付模式。在摸清资金底数后,结合市财政实际财力状况与库款调度水平,对两新区存量教育项目欠款实行市本级财政综合统筹,城区财政合理分担原则,按照实际情况分批次、分年度逐步清偿拨付。
三是过渡期后,视市管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运行情况,结合我市初高中贯通培养改革方案,由市财政局、两新区、鱼峰区三方共同研究教育费附加收入分享事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财政、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推动相关工作提质增效。
柳州市财政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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