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全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4-09 17:12   

各县(区)财政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财政局,各有关代理记账机构,各有关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为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全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会〔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于2023年12月31日前跨原财政部门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向其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所辖地区成立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相关财政部门要督促其做好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日常备案和2024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工作,及时掌握行业协会发展动态。各地区依法自发成立的行业协会,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完成注册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已经在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行业协会,应当在按照有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协会基本信息及变动情况、会员构成及变动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会员服务和自律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创新举措等。

请各县(区)、新区财政局根据2023年开展代理记账管理工作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备案的情况,形成本地区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包括代理记账机构数、专职从业人员数、年度业务收入额、年度代理记账业务收入额、代理记账业务服务客户数等),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基本情况;二是代理记账行业发展趋势特点;三是改革举措;四是工作成效;五是行业发展现存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并于2024年5月20日前书面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刘俊宏

联系电话:0772-2811033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潭中东路12号柳州市财政局

邮箱:lzczjkjk@126.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全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会〔2024〕3号)

柳州市财政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