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3-13 10:00  
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3〕23号)文件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另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和市直各单位认真组织和落实好相关填报工作,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预留2023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和市直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3月16日前通过“832平台”(cg.fupin832.com)完成填报工作。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和市直各主管预算单位汇总的数据,需经分管领导确认后再通过“832平台”提交到市财政局。
二、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市财政局将建立通报制度,对完成工作不理想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和市直各主管预算单位必要时进行约谈,督促其完成任务。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主管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完成情况,纳入2023年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绩效考核内容。
三、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要督促本级所属预算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预留和采购,并进行通报和考核。
联系人:郑剑峰,电话:0772-2830323。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3〕23号)
柳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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