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公务车辆相关集中采购品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6-26 11:00   

市直各单位,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2〕47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乘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等框架协议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公务车辆相关集中采购品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桂财采〔2023〕4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公务车辆相关集中采购品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

柳州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