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2018年工作计划
一、2018年我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我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围绕“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打好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精准脱贫攻坚战,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税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区金融风险防范,为加快实现“率先建成”和“打造龙头”双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柳州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根据上述总体要求,2018年全市财政收支主要指标预期目标为:组织财政收入增长8%,规模达到436.11亿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3%,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控制在28%以内;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0%以上;支撑GDP增长的八项支出增长16%以上。
二、完成2018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1.抓好财政收支,确保预算执行平稳有序。一是狠抓组织收入工作。紧扣今年财政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好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征收单位,加强与国地税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收入预算执行分析和研判,做到早谋划、早落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2018年要改变以前年度财政收入指标“低开高走”的局面,努力实现“高开稳走”的新要求,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按计划完成。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着力在均衡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工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大争取力度,落实部门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任务,夯实项目库储备,做实做细项目,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财力总量稳定增长。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盘活存量,做优增量,增加资金有效供给,缓解增支压力。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清单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厉行节约,继续按下降5%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按法定时限下达资金,按规定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支出进度考核,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将预算执行与部门预算、绩效考评相挂钩,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2.抓好重点投入,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一是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推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整合企业技改资金、企业扶持资金、科技研发资金、园区发展资金和新能源补助等专项资金8.22亿元,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做大做强。支持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落实创新驱动政策措施,市本级整合资金9.02亿元加快“两创”示范项目建设。市本级安排2.58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聚集区、生产性服务业、区域金融服务业、旅游业发展,推进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继续落实减税清费政策,降低企业生产和融资成本,提升企业发展质效,增强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二是多方筹措,规范融资。积极稳妥、有序适度地运用PPP、引导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政府购买服务、风险补偿、申请上级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我市经济建设,增强财政资金对社会基本的带动作用和放大政府投资的乘数效应。市本级继续安排2.8亿元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重新组建市农业担保公司,为企业引入更多金融“活水”,为我市财税增收拓宽来源。三是精研政策,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各级各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共同做出努力,抓住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自治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好机遇,研究吃透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导向,积极申报项目,争取更多的地方政府债券、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资金的支持,为我市腾出更多的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3.打好“三大攻坚战”,贯彻落实重大部署。一是打好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市本级安排企业发展创新资金3.49亿元,支持工业质量提升,推动智能制造、轨道交通、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促进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技术提升以及园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支持现代农业优化升级,市本级安排8000万元,推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市本级安排2.58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重点扶持生产性服务业、旅游、商贸等,促进对外开放开发。安排3.5亿元继续投入壮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二是打好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以保障项目建设要素为抓手,市本级安排83.03亿元,积极推进城市建设项目,充分落实城市基本设施建设、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建项目前期、人防工程建设等方面支出。积极落实农田水利和地方水利建设资金2.94亿元,支持阳和堤、白露堤、官塘堤上段等城区防洪工程和洋溪、梅林等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水利设施项目、水库安全防护设施、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双高基地水利化项目建设。三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今年脱贫目标,市本级按照扶贫政策规定足额安排扶贫资金预算3.4亿元,确保实现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4.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本级安排18.4亿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农业风险分担机制。围绕促进产业发展,引导和推动更多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增点扩面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三区三园一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落户柳州。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的作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市本级安排18.23亿元,支持实施教育3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力度,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建设广西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不断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三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市本级安排20.57亿元,持续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拓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渠道。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持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各级财政要足额安排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不留缺口。推进城乡低保资金统筹使用,做好弱势群体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本级安排4.54亿元,加大污染源治理投入力度,支持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维护,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市本级安排2亿元,支持推进“花园城市”2.0版建设。五是支持文化产业和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市本级安排2.93亿元,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积极扶持柳州原创文化精品项目,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科技、体育等融合发展。支持办好环广西自行车赛、国际水上狂欢节、柳州奇石节和中国柳州世界铁人三项赛等重大活动赛事。
5.抓好财税改革,更加注重统筹协调。一是深入推进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建设。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的范围,细化内容,做到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形式规范。继续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实施,促进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有效衔接。持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促进当年预算与三年规划衔接,增强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作用。二是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市管县”财政体制有关政策,强化对所辖县财政的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对县区财政业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对所辖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强跟踪和落实自治区有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今年上半年要完成市对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促进城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各级财政平稳运行。推动柳江区现行管理体制向城区管理体制转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柳江撤县设区过渡期内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大对柳江区的财政支持和优惠政策倾斜力度。三是深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加强税源摸底调研,巩固“营改增”及资源税等各项税制改革成果,贯彻落实好城镇土地使用税降低征收标准和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
6.强化财政监管,提升依法理财绩效。进一步推进财政法治化建设,规范财政理财行为,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强化法治财政建设。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理念,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执行。继续完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等制度,我局拟文《柳州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正在上报市政府待批,主要是规范下基层工作人员交纳伙食费的有关事项以及到柳江区五个较偏远乡镇开展工作视同差旅的相关规定。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公务卡制度改革和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试点工作等。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预算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慢导致资金闲置沉淀,或资金支出达不到绩效目标要求造成财政资金低效浪费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问责。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制度。把绩效运行和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调整、专项资金分配和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产生效益不佳或者实施环境发生变化的项目不再安排或者从严核定预算,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常态化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抓好财政收支质量、扶贫领域等涉农民生重点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制度的检查。加强与纪检、审计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力量,推进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冒领、挪用财政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对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监察委和司法机关。四是强化源头管控,防范化解重大财政风险。摸清隐性债务底数,明晰责任,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守住不违规举债的底线,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加快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确保今年上半年按时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赤字风险,各级要加强财政库款管理,逐步完成借垫款清理消化任务。五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严格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逐步推行政府采购文件预公示制度,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建设。六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项目评审和跟踪监管,建立健全投资评审工作流程,提升财政投资评审质量。
三、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1.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要坚定不移地落实“两个责任”,各级财政部门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工作,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突出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2.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要求和精神实质贯彻到全年财政工作中去。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增强组织生活活力。落实严格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的责任,从思想教育严起,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落实领导工青妇组织的责任,广泛开展广大干部职工能参与、爱参与的活动,为完成财政各项工作凝心聚力。
3.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各级财政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理干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政风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出现作风问题要及时打招呼提醒,及时批评教育,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到位,做到分工明确、岗位清晰、责任具体,形成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要健全廉政党课、警示教育、提醒谈话等制度。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绩效管理年”和“效能建设年”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信息化建设年”和“质量管理年”活动,继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财政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严明工作纪律,把各项财政工作抓出成效。
根据市纪委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驻我局纪检组印发了《2018年至2020年深化全市财政和审计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整治责任虚化、监管缺失、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危机和贪腐、监督执纪“宽松软”、工作推进不力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强化组织领导和警示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各项任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全面建设财政文化。进一步深化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财政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新时代的好人好事,努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加强和改进财政宣传工作,高度关注并及时回应社会舆情关切,为财政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努力搭建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促进财政干部身心健康。积极开展财政文化创建活动,鼓励争创一流,争当先进,促使财政事业朝着更加积极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