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5-02-15 16:32   

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

文    件    之   三

柳州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5年1月20日在柳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崔峻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市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要求,围绕“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发展形势,坚持稳增长、惠民生、抓管理、推改革、强绩效、防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攻坚克难,开拓进取,财政收支预算均完成预期目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组织财政收入情况

全市组织财政收入316.55亿元,同比增加31.49亿元,增长11.1%,完成预算100.9%。其中:市区组织财政收入274.12亿元(市本级组织财政收入135.14亿元,城区组织财政收入138.98亿元),增长12.1%;县级组织财政收入42.43亿元,增长4.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16亿元,同比增加8.04亿元,增长6.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6.59亿元,同比增加10亿元,增长11.5%;非税收入完成36.57亿元,同比减少1.96亿元,下降5.1%;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7.5%,较上年下降3.3个百分点。

  

全市上划税收收入183.39亿元,同比增长14.7%,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159.34亿元,增长15.5%;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24.05亿元,增长9.5%。

2.收支平衡情况

预计全市财政总收入290.58亿元,当年财政总支出274.6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92亿元。

全市财政总收入的构成:(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16亿元,增长6.4%;(2)自治区补助收入125.68亿元,增长4.2%,其中:返还性收入21.71亿元,增长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2.82亿元,下降0.6%;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15亿元,增长10.5%;(3)债券转贷收入6.57亿元;(4)上年结余收入(2013年结转到2014年的专款及结余收入)21.45亿元;(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8亿元,调入其他资金3406万元。

全市财政总支出的构成:(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11亿元,增长8.5%;(2)上解自治区支出9.8亿元;(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4)调出资金1.75亿元(即按规定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15%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支平衡情况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54.27亿元,财政总支出141.5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76亿元,扣除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专款12亿元,净结余7605万元。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的构成:(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24亿元,增长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自治区补助收入44.59亿元,增长6.1%,其中:返还性收入17.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9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8亿元;(3)下级财政上解收入5.3亿元;(4)上年结余收入16.86亿元;(5)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68亿元;(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调入其他资金1075万元。

市本级财政总支出的构成:(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46亿元,增长11.4%;(2)上解自治区支出8.88亿元;(3)补助下级财政支出17.46亿元,其中:补助各县财政支出2.35亿元,补助各区财政支出15.11亿元;(4)调出资金1.21亿元;(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市本级税收收入完成51.81亿元,增长12.9%,完成年初预算102.5%。主要项目有:增值税7.56亿元,完成预算99.2%;营业税6.23亿元,完成预算92.3%;企业所得税5.39亿元,完成预算93.4%;个人所得税1.48亿元,完成预算115.2%;城市维护建设税8.08亿元,完成预算103%;城镇土地使用税3.6亿元,完成预算183.2%;土地增值税8.07亿元,完成预算132.9%;耕地占用税2952万元,完成预算10.6%;契税10.53亿元,完成预算111.4%。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大幅增收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收入中含清理历年欠税等一次性因素;耕地占用税仅完成预算10.6%,主要原因是2014年市区获批的耕地用地指标大幅低于年初预期。

市本级非税收入完成27.42亿元,下降9.6%,完成年初预算116.7%。主要项目有:专项收入3.83亿元,完成预算100.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08亿元,完成预算102.5%;罚没收入4401万元,完成预算112.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1亿元,完成预算135.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55亿元,完成预算123.7%。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4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以下简称预算)90.3%,增长11.4%。主要项目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亿元,完成预算93.3%;公共安全支出7.17亿元,完成预算96.8%;教育支出9.74亿元,完成预算95.2%;科学技术支出2.17亿元,完成预算99.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6亿元,完成预算8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亿元,完成预算88%;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6.27亿元,完成预算89.8%;节能环保支出1.51亿元,完成预算45.6%;城乡社区支出38.34亿元,完成预算95%;农林水支出4亿元,完成预算89.3%;交通运输支出8.58亿元,完成预算9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63亿元,完成预算9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2亿元,完成预算73.2%;金融支出6160万元,完成预算9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789万元,完成预算65.1%;住房保障支出3.22亿元,完成预算82%;粮食物资储备支出1904万元,完成预算97.7%;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040万元,完成预算99.6%;其他支出4.07亿元,完成预算78.3%。

  

4.市本级预备费执行情况

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22亿元,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调整201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决定》(柳人发〔2014〕9号),调减预备费4000万元,全年动用预备费6585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主要支出科目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8万元,国防支出3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51万元,文体传媒支出563万元,社会保障支出37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生支出58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00万元,金融事务等支出56万元。其余资金1615万元作为净结余列入2015年收入预算统筹安排。

5.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市本级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7.46亿元,完成预算的160.6%,增长15.5%,其中:对县转移支付支出2.35亿元,对城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5.11亿元(以上不含市本级列支扶持县区资金)。

6.市本级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14年初市本级政府债券余额10.86亿元,当年自治区新增转贷市本级政府债券额度5.68亿元,年内没有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当年新增的政府债券已用于相关支出,主要有:公共安全支出3000万元,文体传媒支出16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6亿元。2014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券余额16.54亿元。

7.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14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46亿元。经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当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统筹安排使用。根据《预算法》和有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的规定,结合市本级当年财力结余情况,2014年底补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2014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46亿元。另外,市本级没有增设预算周转金,2014年末预算周转金余额为零。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36.04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103.7亿元,下降4.7%,完成预算105.3%;上级补助收入578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56亿元;调入资金1.2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59亿元,增长10.8%;补助下级支出13.56亿元;调出资金107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9.7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4.83亿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4.95亿元)。

(一)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3.34亿元,增长14.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4511万元,增长12.9%;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38亿元,增长16.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89.83亿元,下降6.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亿元,增长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034万元,下降12.7%;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518万元,下降1.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744万元,增长10.4%;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205万元,下降93%;育林基金收入723万元,下降2.8%;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2.17亿元,增长3.7%;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474万元,增长12.9%;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12万元,增长40%。

(二)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项目支出情况

地方教育附加支出3.81亿元,下降4.3%;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728万元,增长4.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3435万元,下降16%;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68亿元,增长239.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9.13亿元,增长11.8%;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48亿元,下降25.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32万元,下降97.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300万元,下降69.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1.39亿元,增长993%;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2962万元,下降35.6%;育林基金支出1240万元,增长2.9%;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62亿元,增长48.6%;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173万元,下降52.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233万元,增长42.9%;彩票公益金支出3797万元,增长12.9%。

(三)政府性基金主要项目结余情况

地方教育附加结余1.32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结余4839万元;政府住房基金结余601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结余5.99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结余1.73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1.9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结余4268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结余1.2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结余4170万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结余5248万元;育林基金结余873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余1743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结余4.19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结余2073万元;彩票公益金结余2210万元等。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31亿元,其中:利润收入1706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14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0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31亿元,其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17亿元,其他支出1366万元。收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安排,实现平衡。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68.09亿元,增长15.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65.54亿元,增长11.7%。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5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6.89亿元。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8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8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97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791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45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1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7亿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1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2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82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76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1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674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5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100万元。

五、市本级全口径政府预算收入情况

2014年,市本级全口径政府预算收入总计251.0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24亿元(含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3.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09亿元。

  

六、2014年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认真研究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对2014年预算的决议以及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主要措施如下:

(一)主动作为支持经济发展,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稳增长的财税政策,发挥财政作用支持经济稳定增长。市本级争取政府债券资金5.68亿元,下达基本建设资金4.18亿元、公路建设资金1.3亿元、铁路建设资金6.12亿元、航线培育资金1亿元,大力支持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下达城市维护资金4.78亿元、“美丽柳州·生态乡村”专项资金1亿元、水利建设资金2.5亿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1.66亿元、棚户区改造资金5062万元、城乡风貌改造资金264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910万元,有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下达工业企业发展资金7亿元,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中小企业发展;下达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1.25亿元、旅游发展项资金3356万元,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下达科技研发资金1.8亿元,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下达农业产业发展资金2亿元,支持实施“倍增计划”、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以及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支持特色优势农业和畜牧业发展。

(二)集中财力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市本级教育投入13.55亿元,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建设三年攻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助体系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加快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7.23亿元,支持创业,促进就业,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障提标扩面资金需求。医疗卫生投入6.77亿元,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提高。文体传媒投入3.33亿元,支持博物馆群建设和“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支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促进文体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市本级住房保障投入10亿元,拨付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6.56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1345套,建成完工13252套;拨付保障性住房补贴资金2207万元,惠及12646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多渠道筹措为民办实事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推动了公共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社区乡村公益电影放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高龄老人补贴提标、义教学生免费午餐扩面、社区惠民事项启动等一批民生工程实施并基本完成。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86.61亿元,占比77%,较2013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推动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三)突出重点规范预算管理,打造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努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积极扩大预算公开范围,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2014年市本级将部门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到政府所有职能部门,同时,稳慎推动“三公”经费公开,按要求公开了2014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除涉密部门外市本级90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积极推动县区公开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二是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建章立制,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方案》,研究修订市本级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规范一般性支出管理。建立“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定期报送机制,实施财政动态监控,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和会议费支出的日常监管,开展“三公”经费清理检查专项行动。初步统计,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9133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3865万元,下降29.7%。

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试点扩面。出台《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柳政发〔2014〕21号),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市本级2014年试点部门由2013年的19个增加到59个,涉及财政资金由4.3亿元增加到26.76亿元,选取教育局等5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积极推动县区启动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市对县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各级全面启动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四是采取切实措施盘活存量资金。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定期进行清理,采取按规定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强化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等切实措施,2014年市本级收回结余结转资金3.78亿元,统筹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初步统计,结余结转资金较2013年减少4.1亿元,压缩24%,财政暂付款较2013年减少10.75亿元,下降53.8%,财政暂存款只减不增,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夯实基础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取得了新的成效。积极完善市对柳东新区财政体制,出台《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对柳东新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柳政发〔2014〕29号),推动柳东新区加快发展。出台《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柳政办〔2014〕174号),启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继续做好“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2014年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及时跟踪和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改革顺利实施。继续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扩大公务卡改革范围,加强资金安全检查,启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小金库”专项治理,开展“三公”经费清理检查、会计信息检查以及“绿满龙城”、“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等重大专项资金检查,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监管作用,堵塞收支漏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统筹兼顾,整合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土地出让收益、经营性项目收益等收入,拓宽偿债资金来源,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及时偿还;全面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核查工作,摸清底数,为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奠定了基础。

(五)认真查摆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加强整改落实

2014年,市财政按照《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询问,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和调查研究,积极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了答复意见并寄达相关代表、委员和单位。针对年初预算不够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资金较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偏低等问题,我们采取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等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已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财经委报告。

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改革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收入结构不够合理、财源基础不够稳固;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仍然突出;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提高,财政管理基础工作仍需加强;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较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等。我们将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和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市财政经济形势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关键和攻坚之年,对财政工作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收入方面,国家宏观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国务院批准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将激发我市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活力,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将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双核驱动”战略的加快实施,柳东新区的加快发展,上汽通用五菱宝骏基地、东风柳汽乘用车基地的全面投产以及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将为财政增收提供新的支撑。但当前国内经济步入“三期叠加”新常态,我市也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的调整期,经济增速放缓,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任务繁重,再加上“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力度不断加大,财政减收因素增多,预计财政收入将处于平稳增长态势。支出方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深化改革和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大教育、科技、农林水、医疗卫生和计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投入力度,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大旅游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投入,支持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妥善应对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等,都需要加大投入力度,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2015年,我市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理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发展质量提高;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2015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从2015年起独立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四本”预算完整、独立;加大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8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同时将上级提前下达的2015年转移支付预计数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预计数编入年初收入预算。三是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四是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注重绩效。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急重优先,有保有压;综合考虑结余结转资金,整合资金,盘活存量;注重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注重支出绩效,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

三、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全市财政形势,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预期、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以及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等,2015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341.88亿元,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11亿元,增长0.7%;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181.05亿元,增长13.6%;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26.72亿元,增长11.1%。

全市财政总收入安排236.81亿元,财政总支出安排236.2亿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在全市财政总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4.1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00.69亿元,增长4.2%,非税收入33.42亿元,下降8.6%;自治区补助收入70.98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2.18亿元,一般性转移收入35.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92亿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年的政府性基金结余收入15.8亿元。

在全市财政总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6亿元(含自治区提前下达2015年专款支出、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及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结转专款支出);上解自治区支出10.2亿元。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139.21亿元,财政总支出安排137.14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07亿元。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的构成:(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36亿元;(2)自治区补助收入22.1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8.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94亿元;(3)下级财政上解收入4亿元;(4)上年结余收入27.71亿元(含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结余收入14.95亿元);(5)自治区提前下达2015年转移支付收入6亿元。

市本级财政总支出的构成:(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2亿元(含上年专款结转支出及自治区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2)上解自治区支出9亿元;(3)补助下级财政支出12.94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9.36亿元,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安排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54.66亿元,增长5.5%,主要项目有:增值税8.35亿元,增长10.5%;营业税6.79亿元,增长9%;企业所得税5.89亿元,增长9.3%;个人所得税1.61亿元,增长9.1%;城市维护建设税8.94亿元,增长10.7%;城镇土地使用税2.94亿元,下降18.5%;土地增值税7.45亿元,下降7.6%;耕地占用税1.25亿元,增长323.4%;契税10.42亿元,下降1.1%。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收入中含清理以前年度欠税等一次性收入。

非税收入24.7亿元,下降9.9%,主要项目有:专项收入14.77亿元,增长286.1%,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从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收入10.73亿元;行政性收费收入4.59亿元,下降9.6%;罚没收入4200万元,下降4.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92亿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2014年收入含较大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拆迁补偿等一次性收入。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总计115.2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91亿元,2014年专款结转支出15.29亿元(含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结转支出3.29亿元),自治区提前下达2015年转移支付支出6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对教育、科技、农业等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原则上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突出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和重点项目,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91亿元(不含2014年专款结转和自治区提前下达2015年转移支付支出)中,民生支出安排67.62亿元,增长22.5%,占比72%。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4.94亿元,增长5.8%。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提高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继续安排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配套资金;加大支持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支持市公安局信息化科技项目建设等。

(2)教育支出18.96亿元,增长116.1%。优先保障财政教育投入,大力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年攻坚工程,支持高中建设,扩大配套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推进职教攻坚;支持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教学设施设备更新、中小学校安工程、图书馆建设以及学前教育幼儿园建设等。

(3)科学技术支出1.51亿元,增长6.5%。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度,支持“创新驱动”,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支持汽车千亿产业、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以及电子信息产业及电商科技等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等。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亿元,下降1.7%。支持加快柳州文化强市建设,加快博物馆群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等,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8亿元,下降1.9%。支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城乡低保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提升救助能力和水平,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支持养老体系建设;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扩大就业。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8亿元,增长16.5%。巩固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场所卫生服务项目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全民健康“一卡通”项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更新,支持城乡医疗救助,支持计划生育事务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

(7)城乡社区支出17.42亿元,下降27%。推进城镇化建设,支持城市规划、维护和管理,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城市,安排“绿满龙城”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经费、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维护经费,实施花园城市(三期)建设,提升城市绿化美化彩化效果;支持建设“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安排公益性项目还本付息支出等。

(8)农林水支出10.98亿元,增长384.9%。继续支持“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和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力支持洋溪、落久水利枢纽和城区防洪工程等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支持新农村建设及产业开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等,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9)交通运输支出1.65亿元,下降55.3%。继续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与维护,支持航线维护和拓展,助推城乡、区域交通体系建设。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66亿元,下降1.9%。支持柳州汽车城加快建设,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及强优企业发展,支持新兴产业企业和中小企业成长,助推全市工业经济发展。

(11)商业服务等支出9747万元,增长4.8%。继续加大对全市新兴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体系,助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升级。

(12)金融支出3516万元,下降24.9%。继续支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关于支出科目增减较大的说明:教育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增幅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将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从解困资金专户和企业改制专户结余资金中统筹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支出大幅减少;交通运输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安排了广西铁路建设地方配套资金2.2亿元为一次性因素,2015年不再安排。

4.市本级预备费安排情况

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和自治区提前下达的2015年转移支付支出)比重1.1%,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5.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市本级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12.94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19%,其中:对县转移支付支出安排2.65亿元,增长10.6%;对城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10.29亿元,增长21.4%。

6.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前,我们已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四、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的规定,将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安排107.28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02.4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8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97.63亿元,转列从当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农田水利资金和教育资金4.42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23亿元。

市本级当年基金收入预算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38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94.5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亿元;农业开发资金收入5000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500万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2000万元;港口建设费收入6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45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00万元。

市本级基金支出预算中,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48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9.3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5000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2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5500万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4505万元;港口建设费支出6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45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26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361万元。

五、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9898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301万元,股利、股息收入8081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16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9898万元,其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8985万元,企业改革补助支出913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六、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安排75.56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加7.47亿元,增长1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7.46亿元,增长10.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25万元,增长24.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91亿元,增长12.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859万元,增长0.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9亿元,增长2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1亿元,增长6.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32亿元,增长4.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7亿元,增长9.7%。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安排76.91亿元,增长17.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69亿元,增长19.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16万元,增长21.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92亿元,增长13.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793万元,增长0.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7亿元,增长11.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364万元,增长9.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33亿元,增长14%;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400万元,增长4.9%。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5.55亿元。

七、完成2015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和办法,顺势而为,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着力保障改善民本民生

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民生投入,优先保障,重点突出。一是保障工资性支出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资金需求;二是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四是大力扶持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展,支持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全民健身活动;五是继续安排“美丽柳州·生态乡村”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和城乡风貌改造配套资金以及农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道路硬化和生态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公交都市的投入力度,支持公交价格补贴和公交都市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各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资金需求,竭力为民办实事、谋福祉。

(二)着力支持经济提质增效

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补贴、奖励、贴息、信用担保等扶持政策,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的项目资金,加大对基础交通和城镇化建设等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安排工业发展资金和园区建设资金,集中力量扶持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夯实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航线培育资金,促进民用航空业加快发展;安排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传统商贸业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安排旅游发展资金,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建设;加大科技研发经费投入,支持创新驱动和创新能力建设;加大“三农”投入,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民“倍增计划”、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着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严格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征管效率。加快预算批复进度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及时细化和下达预算。明确各部门是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完善预算执行的分析、通报和考核制度,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均衡性,进一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严格按程序办理预算调整和追加事项,硬化预算约束。严格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完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国库资金运行效率。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和财政借垫款,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开展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四)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积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研究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预算平衡机制;研究试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及时跟踪国家税制改革方向,提前谋划、主动参与,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建立市对城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摸清底数,抓好测算,研提方案,逐步理顺市与城区收入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探索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市对城区财政管理体制。

(五)着力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完善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控;完善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债务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监管,及时掌握债务的“借、用、还”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探索使用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行;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逐步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统筹各类资金,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

(六)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坚持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继续强化对“三公”经费的监管。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增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市本级所有预算部门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试点项目评价工作;同时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县区财政支出管理等绩效综合评价;推动县区预算绩效管理试点扩面,研究预算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评价结果作为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调整支出结构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各位代表,完成2015年财税改革任务,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十分重要。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奋力攻坚,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把我市打造成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秘书处               2015118日印发

校对:韦        林业斌      (共印7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