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01 17:22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文    件    之    三

  柳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1月15日在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柳州市财政局局长  黄毅强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柳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财政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市组织财政收入情况

  全市组织财政收入436.22亿元,增长8%,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78亿元,增长7.8%;上划中央税收收入206.13亿元,增长8.8%;上划自治区税收收入36.31亿元,增长5%。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15.13亿元。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85.0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97亿元、调入资金41.09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6.5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1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3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0.6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5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24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3.37亿元。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3.78亿元,增长7.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6.6亿元,增长6.5%;非税收入完成57.18亿元,增长10.9%,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9.5%。税收收入中:增值税42.55亿元,下降8.7%;企业所得税19.22亿元,增长53.3%;个人所得税5.13亿元,增长22.2%。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4.38亿元,增长13.3%。其中:农林水支出52.99亿元,增长7.5%;教育支出72.97亿元,增长3.1%;科学技术支出3.87亿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2018年科学技术类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较2017年减少4410万元,安排支出相应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1亿元,增长39.7%;卫生健康支出40.28亿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在2017年27.34亿元新增债券中,安排了6.4亿元用于医疗卫生支出,2018年13.06亿元新增债券中安排了该类支出12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71亿元,增长36.9%;城乡社区支出85.51亿元,增长53%。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21.2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4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85.0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7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65亿元、调入资金24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6.5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4.71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8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0.6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60.4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2.2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0.8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64亿元;结转下年使用8.73亿元。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8.44亿元,增长9.8%;非税收入完成41.04亿元,增长6.3 %。税收收入中:增值税21.01亿元,下降6.2%;企业所得税11.35亿元,增长86.8%;个人所得税2.75亿元,增长20.1%。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87亿元,完成预算的128.5%,增长8.8%,超出预算部分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其中:农林水支出7.49亿元,下降3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育林基金暂停征收,调减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3.95亿元及林业支出1000万元;教育支出21.74亿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国库管理需要,将年初预算中原列为市本级支出的教育资金8741万元,调整为补助各县区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0.43亿元,下降2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市本级获得一般债券额度大幅减少,安排该科目支出1200万元,比2017年一般债券安排6.4亿元减少6.2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9亿元,增长48.1%;节能环保支出5.33亿元,增长54.2%;城乡社区支出53.12亿元,增长55.5%。

  (3)预备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3亿元,全年动用预备费80万元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结余1.29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市本级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60.41亿元(不含由市本级列支的扶持县区资金)。其中:税收返还支出6.6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04.1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9.62亿元。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17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4.25亿元,加上年度补充37.64亿元,扣除年度动用44.71亿元后,2018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7.18亿元。包括:

  ——2018年年度执行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等文件规定,将政府性基金结余资金20.4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编制2018年年初预算时,动用13.14亿元用于平衡预算;编制2018年调整预算方案时,动用31.57亿元用于安排当年急需安排的支出。

  ——2018年底结合市本级当年财力情况将超收收入和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18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78.4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7.26亿元,增长15%;上级补助收入2.7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5.57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2.8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19亿元,增长63.5%;调出资金40.5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1.0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66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27.6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1.3亿元,增长2.5%;上级补助收入2.7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0.71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2.88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14亿元,增长36.4%;补助下级支出35.35亿元,调出资金23.4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9.62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8.2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79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640万元,下降41.4%;上级补助收入2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24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75万元,下降38.2%;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245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65万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98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751万元,下降46.9%;上级补助收入2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97万元,下降48.9%;补助下级支出26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201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6.9亿元,增长27.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96亿元,增长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58亿元,增长91.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3亿元,增长16.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64亿元,增长2.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86亿元,下降6.1%;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9亿元,下降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53亿元,下降6.2%;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3亿元,增长0.8%。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3.77亿元,增长16.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4.4亿元,增长9.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43亿元,增长21.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52亿元,增长20.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09亿元,增长28.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76亿元,增长30.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亿元,增长24.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07亿元,增长18.7%;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4亿元,下降15.7%。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终结余23.13亿元,基金历年滚存净结余138.44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0.88亿元,增长20.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96亿元,增长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85亿元,增长190.5%,增长较大的原因是2018年对过渡期机关事业单位应缴养老保险和已发养老金差额进行清算,缴足过渡期应缴养老保险,同时增加了财政补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64亿元,增长2.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86亿元,下降6.1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9亿元,下降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53亿元,下降6.2%;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3亿元,增长0.8%。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5.15亿元,增长17.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4.4亿元,增长9.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33亿元,增长58.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09亿元,增长28.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76亿元,增长30.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亿元,增长24.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07亿元,增长18.7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4亿元,下降15.7 %。

  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终结余15.73亿元,基金历年滚存净结余123.8亿元。

  (六)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自治区财政厅2018年核定我市全市债务限额为598.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9.9亿元,专项债务398.21亿元;市本级债务限额528.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0.44亿元,专项债务377.73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18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约560.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2.82亿元,专项债务368.16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约494.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5.86亿元,专项债务348.76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2018年自治区代发政府债券转贷我市99.47亿元(新增债券 34.86亿元,置换债券64.6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6.59亿元(新增债券13.06亿元,置换债券23.53亿元);专项债券62.88亿元(新增债券21.8亿元,置换债券41.08亿元)。

  市本级80.39亿元(新增债券18.57 亿元,置换债券61.8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77亿元(新增债券3.57亿元,置换债券22.2亿元);专项债券54.62亿元(新增债券15亿元,置换债券39.62亿元)。

  转贷各县区19.08亿元(新增债券16.29亿元,置换债券2.79亿元)。

  目前正在开展2018年政府债务年报编制工作,因此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将在2018年市本级决算报告中反映。

  (七)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1.柳东新区(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柳东新区(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26亿元,增长10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2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18万元、调入资金9.1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亿元。

  柳东新区(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2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柳东新区(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9.52亿元,增长66.1%。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41亿元。

  柳东新区(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39亿元、调出资金9.1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2.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6.85亿元,增长6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8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调入资金3.1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2万元。

  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04万元。年终结余27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82亿元,增长39.8%,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2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670万元。

  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80万元;调出资金3.16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12亿元。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18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草案情况表,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八)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过去一年,按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2018年预算的决议,我们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财政收入规模稳步提升,财政支出更加积极有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新的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1.坚持稳收入优支出,预算执行效能持续增强

  (1)财政收入运行稳中提质。抓税源建设,出台扶持废钢加工产业优惠政策,加大传统产业扶持和新兴财源培育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税收改革和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各项举措,涉及减税降费政策达30项,全年减免税费101.5亿元;持续涵养扩大税基,建立税收稳定增长机制,提高税收收入比重。抓收入征管,建立收入精准预测工作机制,强化财税协调联动,加强收入运行分析研究,细化促收征管措施,对税收和非税收入依法依规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2)争取上级补助亮点频现。多举措申报2018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获得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共计3033万元,增幅达161.4%,其中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位居全区第二。获批第一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广西柳州市柳南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获国家奖励资金5700万元。梳理审核优质项目,申报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奖励资金,获得自治区奖励资金1.14亿元。此外,加强对国家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的把握,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乡村振兴补助、工业结构调整方面获得了更大的资金支持。

  (3)各项重点支出有效保障。坚持厉行节约,以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为契机,强化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积极筹措资金,集中财力保障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为民办实事等全市重点工作资金需求。我市财政八项支出329.61亿元,增长20%;民生支出投入351.04亿元,增长15.9%,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步增长至82.7%,较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

  (4)财政资金统筹扎实推进。市本级通过盘活部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合理调入政府性基金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依法依规进行预算调整,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扶持、传化公路港项目、专项扶贫和弥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停征造成的支出缺口等,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注重调结构增效益,积极财政政策落地生效

  (1)促转型持续发力。推进工业“抓项目、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助力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大支持重点项目,优化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推进汽车行业零部件项目建设。加快培育新兴动能,修订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办法,扩大补贴范围和加大补贴力度,多举措助力新能源推广“柳州模式”。设立智能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智能轨道交通产业类项目的企业落户、技术改造、项目引进等。加快发展产业集群,市本级安排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1.4亿元,大力扶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和发展智能交通产业园、石墨烯产业基地、装配式建筑产业园、螺蛳粉产业园等一批特色产业集中区。

  (2)创新驱动稳步推进。安排两化融合、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大力推进智能制造。修订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办法,财政支持重心转向专利授权后的奖励,提升专利质量和促进转化运用。安排资金450万元,支持柳工土方研究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广西工业机器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拨付小微双创中央专项资金49个项目4.6亿元,全力做好各类补助和服务。

  (3)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扶持效果增强。完善政府融资性担保体系,着力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累计注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10.77亿元,发放担保贷款637户次,金额30.53亿元,全市共4家担保公司获自治区风险补偿金731万元。做好各类风险补偿,逐步扩大应急周转金规模,2018年增加财政补助870万元,全年共开展应急周转金业务62笔,发放应急周转资金4.21亿元。安排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金400万元,保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落实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引导金融机构对创业型小微企业发放担保贷款。政府投资基金规模扩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规模扩大到5亿元,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3亿元。

  3.围绕抓重点攻难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

  (1)支持增强城市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建设和城市维护等专项资金的投入精准度,推进市政设施维护、城市道路维护、“天网工程”等项目实施。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公共服务,完成柳州市雒容至东泉公路工程、中心区沿江夜景灯光整体提升工程等7个项目的招标工作。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获国家发改委及财政部批准我市水环境治理工程纳入利用德国促进贷款(5000万欧元)备选项目,支持官塘、拉堡等六个污水处理厂及城市管网等实施提标改造及修复工程建设。

  (2)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构建,统筹安排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奖补资金、农业产业化、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等资金7531万元推进示范园区增点扩面提质升级。强农惠农资金政策扎实落实,拨付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5亿元,顺利完成2018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各级财政配套资金6283万元, 推进政策性农业、林业、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实施。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市本级拨付资金9530万元,支持全市155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和244个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

  (3)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宜居城市建设深入推进,拨付河长制项目资金650万元,为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工作提供资金支持。拨付黑臭水体整治经费2300万元,推进竹鹅溪清淤工作顺利完成。安排“美丽柳州·宜居乡村”项目专项经费1.7亿元,支持柳城县大埔镇田垌村鸦鹊屯等12个综合示范村屯建设,农村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安排改厕改厨市级配套资金、“改圈”项目资金4671万元,支持各项村容村貌整治行动。下达三江县、融水县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800万元,支持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等项目建设。

  4.持续兜底线促公平,各项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

  (1)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市共筹集各级财政扶贫资金19.99亿元,同比增加投入3.73亿元,增长22.94%,其中市本级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亿元,同比增加投入1.64亿元,增长79.61%。支持实施脱贫攻坚“十大行动”,下达上级补助及市级配套资金共2.46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推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3个,实际完成投资额9.19亿元,投资完成率101.21%。湛江—柳州“携手奔小康”扶贫协作行动有效开展,当年我市共获粤桂帮扶资金1.014亿元,帮扶到位资金累计达1.64亿元。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采取多种手段进行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做好闲置扶贫资金处置整改,对北部三县扶贫资金筹措和安排、支出管理、扶贫项目库建设等方面进行指导督查。

  (2)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各类教育资金5433万元,支持广西科技大学汽车学院建设,学前教育多元惠普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市完成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等9个资助项目2.26亿元,推动形成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无缝对接的教育资助体系。继续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补充各体育场馆维护、公益性体育活动举办经费补助资金436万元,支持各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安排文化类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及基层文化汇演活动。

  (3)着力筑牢社会保障底线。修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落实缺口资金责任分担资金,市本级拨付6.13亿元,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足额发放。下达养老服务业建设经费774万元,推进2018年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2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个新建日照中心。大力支持健康柳州建设,拨付各项医疗补助资金14.85亿元,支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下达非财政拨款单位计划生育退休人员退休增资待遇经费7173万元,落实实施全面两孩、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特别扶助政策,下达补助资金1189万元,计生特扶对象每人每月扶助标准提高150元。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争取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87亿元,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2478万元,发放就业创业补贴1.48亿元,做好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

  5.突出抓改革破瓶颈,重点领域改革向纵深迈进

  (1)预算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部门预算支出标准逐步规范,调整市本级预算单位2019年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制定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聘用人员额度审批、工资福利等方面管理制度。专项资金清理稳步推进,清理整合支持方向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切实提高专项资金效益,为专项资金发挥导向、示范作用做准备。预算绩效管理推出新举措,首次开展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双监控”,涉及项目共357个,有效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决算公开更加规范透明,在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100%的基础上(涉密部门除外),开展预算公开情况自查整改,确保部门预算公开真实有效。开展全市性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和考核工作,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

  (2)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完善市本级与城区、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出台《柳州市本级与城区、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意见》《柳州市本级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实施细则(暂行)》,通过界定范围、明确职责、制定标准,调动各城区发展经济、做大财政收支规模的积极性。推进市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摸底调查县级财政收支情况,对县级财力和配套情况、暂存暂付款情况以及聘用人员情况进行专题分析。理顺柳江撤县设区过渡期内财政体制,逐步调整上划柳江区学校、公安、交警等事权,推进柳江区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托管工作。

  (3)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稳妥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2018年市本级获得转贷置换债券61.82亿元,置换工作如期完成,有效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加强新增债券项目筛选,严格核实项目情况,加大对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新增债券使用规范和安全。坚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大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问责力度。

  (4)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效实施。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市本级支付电子化业务系统成功上线,实现了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之间的跨部门、跨系统联网操作和“无纸化”运行。加强资金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全市1731个预算单位纳入动态监控范畴,监控资金量达846亿元,基本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与内外部监控相结合的监控体系。提高行政服务能力,在全区率先开通移动支付渠道征收非税收入,覆盖市本级所有非税收入项目,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多样、便捷、安全的缴款服务。优化政府采购网站服务,推动电器设备“网上商城”采购模式,加快审批流程,为采购人提供更多便利。

  6.关于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方面内容

  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和课题调研,认真承办和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将答复意见寄达相关代表、委员和单位。针对资金结余规模大,预算资金调剂情况多、金额大,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下达较慢等问题,采取了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严审和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完善资金下达制度,加强对县区预算管理的指导等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一年,在财政实力不断增强、预算管理和改革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较多,主要有:一是收入增长虽受房地产拉动、钢铁行业价格回升等因素的带动,但钢铁、煤炭等价格走势不明确,收入增长基础不稳固;二是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部分专项资金支出较慢、进度不均衡的现象仍然存在,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县区支出刚性需求大,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市级转移支付压力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聚焦问题、找准根源、精准发力,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9年财政经济工作,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重大机遇。一方面,我市转型升级、结构调整、质量提升的任务艰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不牢固,加快脱贫攻坚、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刚性支出需求大幅增长,各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尖锐;另一方面,我市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深入实施,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加快推进,柳州特色的制造业发展新体系稳步构建,“一主三新”协同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结构优化等经济发展积极因素不断积累。我们将迎难而上、紧抓机遇,坚决履行好财政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使命,科学合理安排2019年预算,更好地统筹资金保障全市重点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财政收支形势,2019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全市经济发展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支出预算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综合考虑民生政策、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既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又强化整合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突出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重点投向提升经济质量、脱贫攻坚、生态治理、乡村振兴、民生改善、教育事业、文化发展、社会治理、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更好发挥财政调控保障作用。三是统筹兼顾。立足全市,着眼大局,统筹考虑市县区各级财力和支出需求,强化对困难地区的补助扶持,保障各级财政平稳运行。

  (二)全市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依据以上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9年全市预计组织财政收入464.58亿元,增长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09亿元,增长6.9%;上划中央税收收入220.1亿元,增长6.77%;上划自治区税收收入37.39亿元,增长3%。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7.09亿元,增长6.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47.36亿元,增长9.8%,继续保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投入,同时加大对全市工业领域支持。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市本级收入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8.1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0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3.4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8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7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5亿元,调入资金7.29亿元。

  (2)市本级支出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77亿元(其中:市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61亿元,上年结转专款支出8.73亿元,自治区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13.43亿元),增长13.4%;上解自治区支出11.0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06.31亿元。

  在当年市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61亿元中,按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的原则,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为34.23亿元,其余94.38亿元重点用于保障教育、扶贫、社保和医疗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其中:财政八项支出安排105.1亿元,增长8.1%;民生支出安排94.31亿元,增长4.1%。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市本级安排预备费1.3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和自治区提前下达的2019年转移支付支出)比重1.05%,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市本级“三公”经费计划安排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三公”经费6760万元,下降4.3%。其中:公务接待费1751万元,下降5.7%;因公出国(境)费646万元,下降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63万元,下降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运行维护费2649万元,下降3.6%;购置费1714万元,下降4.8%。

  ——市本级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市本级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106.31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6.6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81.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8.08亿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市本级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安排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支出,调入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9.33亿元。

  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落实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投入专项扶贫资金4.74亿元,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培训等扶贫开发项目,较2018年增加1亿元。支持绿色经济转型,实施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投入7683万元用于节能减排、污染源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管理。安排城建还本付息资金17.8亿元,用于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

  (2)积极保障民生资金需求

  投入教育资金18.72亿元,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中小学和高中基本建设,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提升高等教育水平。投入文化传媒资金3.38亿元,用于扶持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送戏进万村、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活动。投入医疗卫生资金5.33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6.82亿元,落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支持残疾人、社会救助等事业发展。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1.69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已分配入住的3400多套公共租赁住房后期运营管理工作,实现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在其他支出安排1000万元,用于解决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中群众关心的急需解决资金的实际问题。

  (3)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投入科技研发、技改等专项资金9.86亿元,用于促进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升级、工业设计和产业扶持、园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智能制造、智能轨道交通、智能电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投入2.38亿元用于商贸服务业重点建设、促进外贸进出口等项目,加快旅游、商贸等新业态的发展。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安排1.5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及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支持人才集聚计划,安排1.45亿元用于双百工程、市级人才小高地、个十百人才工程、鼓励贫困县引进优秀人才、优秀人才接触柳州计划、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专项项目。

  (4)支持项目拉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安排城市建设项目资金4.1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建项目前期、人防工程建设等方面支出。安排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资金1.06亿元,用于阳和堤、白露堤、白沙堤三桥西第二交通闸工程、河东堤文昌桥至壶东桥上下游河岸护坡等水利工程建设。支持宜居城市建设,投入3.59亿元用于“天网工程”、电子政务信息化项目、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以及城市照明维护、公共交通设施维护(含交通畅通工程)、污水排水设施维护、街道绿化养护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75.5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05亿元,增长1.8%;上级补助收入79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66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3.78亿元,增长0.3%;调出资金13.8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91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48.1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8.55亿元,增长14.2%;上级补助收入79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79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5.28亿元(当年市本级财力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83亿元,上年专款结转支出4.45亿元),增长10.3%;补助下级支出21.64亿元,调出资金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21亿元。

  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推动土地开发整理,做好城市开发大文章

  安排资金70.3亿元,用于老城区城市功能升级改造和新区发展,提升城市面貌,做大城市规模。安排5亿元支持城市中心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更新升级、退城进郊,改善城市中心区生活环境质量。安排土地储备中心及各政府直属投资公司、柳东新区(高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柳江区、柳南区等65.3亿元,用于征地拆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还本付息等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2)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打好城市基础设施攻坚战

  投入12.7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城市综合交通配套工程资金5亿元(含资本金和建设资金),市政规划道路新建续建、人行过街天桥建设、城市体育公园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4亿元,东外环8.623公里高速公路回购1.67亿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城市低洼和易涝整治等市政建设项目7000万元。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通过各种方式融资用于城市建设,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利息及发行费12.45亿元,污水处理项目运营和还本付息1.85亿元。

  (3)坚持生态发展,支持宜居柳州建设

  推进生态柳州建设,营造更好人居环境,安排环卫设施新建和续建项目9000万元、花园城市及绿满龙城工程(含洋紫荆公园)建设项目1.5亿元。支持提高市民安全感和便捷市民生活的项目建设,安排智慧城市项目建设6000万元、智慧公安项目建设1亿元、公共交通建设4000万元、取消路桥收费后归还市城投公司对应贷款本息1.32亿元、北外环高速免费通行费用2800万元。

  (4)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事业

  安排资金4.42亿元大力支持我市农村地区发展。落实“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资金8000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安排乡村振兴(“美丽柳州”乡村建设)项目支出1.7亿元、村寨防火项目资金1亿元、扶持非贫困村集体经济4200万元用于村屯建设。统筹农业土地综合开发项目,柑橘产业扶持资金500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5)支持民生支出,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安排白沙村等城中村改造成本支出2亿元,大力支持城中村改造,改善城中村生活环境。安排农贸市场改造项目资金6000万元,提升农贸市场面貌、方便市民生活。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3000万元、企业关闭破产补助2000万元,让被征地农民、破产企业职工生活更有保障。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3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2亿元,增长15.9%;上年结余收入2065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9959万元,增长5.6%;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3276万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0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2亿元,增长32%;上年结余收入2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7368万元,下降3.6%;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2868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安排190.43亿元,下降12.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8.99亿元,下降2.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33亿元,下降48.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35亿元,增长16.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69亿元,增长3.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92亿元,增长10.9%;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3亿元,下降29.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64亿元,增长4.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8亿元,增长4.4%。

  (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安排193.83亿元,增长0.0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3.32亿元,增长9.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3亿元,下降38.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8亿元,增长19.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09亿元,增长16.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82亿元,增长24.2%;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8亿元,增长6.6%;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18亿元,增长2.7%;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56亿元,增长11.8%。

  当年收支相抵结余-3.3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35.05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安排163.53亿元,下降4.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8.99亿元,下降2.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7亿元,下降42%,下降的原因是上年数据包含了过渡期清算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69亿元,增长3.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92亿元,增长10.9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3亿元,下降29.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64亿元,增长4.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8亿元,增长4.4%。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安排168.92亿元,增长8.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3.32亿元,增长9.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77亿元,下降26.7%,下降的原因是上年数据包含了过渡期清算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09亿元,增长16.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82亿元,增长24.2%;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8亿元,增长6.6%;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18亿元,增长2.7%;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56亿元,增长11.8%。

  当年收支相抵结余-5.3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18.41亿元。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9年全市预算是汇总全市预计收支的预算,是一个指导性指标,待各县区预算草案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再按规定和程序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七)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2019年预计自治区代发政府置换债券 146.54亿元(一般债券62.05亿元,专项债券84.49亿元)。其中:市本级65.8 亿元(一般债券 18.57亿元,专项债券 47.23亿元);转贷各县区80.74亿元(一般债券 43.48亿元,专项债券37.26亿元)。

  关于2019年政府新增债券安排情况,我们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市的政府债务限额和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需要安排的支出情况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前,我们已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部门必须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县区转移支付支出。

  (九)开发区预算草案

  1.柳东新区(高新区)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柳东新区(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5.45亿元,下降3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51亿元、调入资金2.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8亿元、上年专款结转1024万元。

  柳东新区(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9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5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柳东新区(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8.41亿元,下降37.6%。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01亿元。

  柳东新区(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26亿元,调出资金2.5亿元,年终结余1.65亿元。

  2.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5.15亿元,下降2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28亿元、上年专款结转收入277万元、调入资金8173万元。

  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0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4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4.12亿元,下降14.5%。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2亿元。

  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3亿元;调出资金8173万元。

  三、完成2019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2019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上述预算安排,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加强收支管理,持续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1.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完善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机制,做好收入运行分析研究,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精准研判收入走势,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减免缓各项规定,督导县区加强税费征管,确保应收尽收。继续加大上级补助争取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筛选优质产业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体系建设等项目,积极向上申报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大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采取分类盘活措施,继续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缓解增支压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放大作用,继续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设立,扩充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参与自治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股权投资项目,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2.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完善支出进度考核机制,压紧压实各类支出责任,将支出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规定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对年度预算执行较差或存量较大的项目及时压减金额或调整使用,优化财政资金配置。继续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促进作用。

  (二)突出精准施策,全面助推实施高质量发展部署

  1.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推动发展新兴产业并举,全面落实推进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决策部署。加大技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智能轨道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用好用活各类专项资金,择优扶强,注重实效,加快培育智能轨道交通、智能电网、装配式建筑、工业机器人等新兴产业,促进汽车、机械等产业改造升级和重点企业做大做优做强。落实扶持废钢加工产业补助政策,扶持废钢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扩规升级、污染治理等,扶持柳城不锈钢产业园区发展,鼓励我市一批不锈钢企业发展壮大,推动钢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资金管理,加大对智能制造、企业信息化提升项目扶持,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2.支持创新创业发展。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开展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综合运用专利资助与奖励、财政资金后补助等方式,提高技术研发经费使用效益,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支持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制定工业设计创新券、科技创新券补贴标准,鼓励企业利用专业设计机构、接券机构的创新资源购买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支持建立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和服务体系,促进众创空间、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引进、人才培育投入,对拔尖人才和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实行一次性奖励制度。

  3.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巩固税制改革和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政策落实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跟踪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强化财税联合做好政策宣传、抓好政策落实,努力扩大我市享受各项政策优惠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加快推进政府融资性担保体制机制建设,采取农担公司保费补贴、小微企业助保贷风险补偿、注入担保机构资本金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参与力度,持续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完善各阶段财政补贴形式,降低企业上市前期费用和成本,鼓励和引导企业申报财政奖补资金,力推重点企业上市,同时保障中小微企业及时、充分了解并享受相关金融扶持政策。

  4.推动服务业和农业产业转型提质。修订和完善市本级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融合线上线下推动零售业发展,加快培育螺蛳粉全产业链。继续支持传化公路港等集聚区建设,推进打造现代商贸物流产业集群。落实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部署,支持打造国家、自治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自治区级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加快“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扶持优果工程、柑桔产业和优质养殖业项目,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促进我市特色农业产业产品品牌打造、能力提升。

  (三)聚焦短板弱项,支持改善社会发展薄弱环节

  1.全力助推关键领域攻坚。坚决支持打赢脱贫攻坚,落实扶贫资金增量政策,继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对贫困地区给予重点支持。继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完善市县两级扶贫项目库管理系统,切实做到因地制宜确定扶贫项目,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督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飓风行动”、城市道路扬尘专项治理、“五车”专项治理,筹措整治资金推动竹鹅溪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静脉产业园、“厕所革命”项目建设。

  2.积极支持补短板重大项目。充分用好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发挥新增债券资金支持作用,对各类新续建、改扩建项目加大推进力度,支持重点防洪工程建设,做好各阶段经费保障。加大航线及动车补助投入,支持进一步完善我市航空运输网络,积极培育重点航线。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继续补贴城市公交运营。继续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做好“美丽柳州”乡村建设资金保障工作,推进融水县、三江县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寨消防水平。

  3.全面落实惠民生政策资金。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集中财力补齐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民生事业短板。加大教育投入,完善学前奖补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建设经费,继续推进职教攻坚,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继续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各级责任分担资金,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继续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帮扶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多渠道就业创业,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继续支持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 帮助低保边缘、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筹措保障性住房资金,保障续建公租房项目资金需求。

  4.坚持做好防风险各项任务。严格按照相关债务管理办法,做好一般债务、专项债务预算编制、执行工作。稳妥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持续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和期限。研究制定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实施方案,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稳妥推进违法违规担保行为整改工作,纠正不规范的政府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和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调研核查,加强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政府债务管理业务及系统培训。研究推进直属投资公司管理、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债务项目管理等工作。

  (四)着眼关键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1.抓紧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根据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相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承接完成自治区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划分市与所辖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继续完善柳州市对所辖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继续落实自治区将我市所辖县由自治区财政直管改为设区市管理办法,加大对所辖县补助力度,减少县级配套资金,指导县区开展县域差别化考核准备工作,鼓励县级财政做大收入规模,争取更多财力奖励和资金支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继续做好我市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研究,梳理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落实。

  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维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在预算编制方面,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年度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指标值与预算申请的匹配性等方面加强审核。在预算执行方面,稳步推进绩效运行监控,研究制定绩效监控相关制度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监控中出现的问题。在绩效评价方面,继续扩大支出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覆盖面,选取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社会保障、教育、农业、工业交通的重点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方面,逐步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探索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情况报告机制,为各项决策提供依据。

  3. 做好国库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继续加大对各县、城区和开发区改革的督促和指导力度。继续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深入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完善动态监控规则,提高预警能力,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继续清理财政借垫款项,制定财政借垫款清理收回计划并逐步消化。加快推进国库信息化建设,巩固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成果,按照自治区部署,推进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向县级财政延伸。继续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改革工作。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市直部门的经营性资产划转移交工作,推进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做好党政机关所属企业资产的划转、移交以及处置工作。落实2019年国有企业改制经费,为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平稳有序推进涉改部门国有资产调整,做好清理、划转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落实资金保障涉改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5.加快适应新时代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优化预算编审流程,引入项目库管理理念,探索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项目入库机制;构建信息化预算指标管理方式,打通预算编制、指标管理和预算执行环节,统一数据共享标准,打破数据共享壁垒;加大支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力度,并以此为契机促进预算制度完善、预算管理水平提高。

  各位代表,做好2019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目标和各项财政发展改革任务,为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全力推进“三大建设”,营造“三大生态”,为实现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和万亿工业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