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4年10月30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和《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柳发〔2018〕24号)有关要求,现将柳州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2023年末,全市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7,910.27亿元,负债总额4,986.1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924.1亿元,其中:国有资本权益总额2,863.28亿元,资产负债率63.03%;2023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31.72亿元,利润总额6.64亿元。
2.市本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2023年末,市本级国有企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和市直其他部门管理的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6,446.24亿元,负债总额4,353.2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092.95亿元,其中:国有资本权益总额2,041.7亿元,资产负债率67.53%,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10.3亿元,利润总额7.9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3年末,市属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479.47亿元,负债总额2,337.7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41.7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5.67亿元,利润总额3.20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2023年度,柳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757.91亿元,负债总额202.45亿元,净资产555.46亿元。
2.2023年度,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17.31亿元,负债总额88.84亿元,净资产228.47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2023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5.21万公顷,国有耕地1.58万公顷,国有园地0.75万公顷,国有林地11.77万公顷,国有草地2,627.74公顷,按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土地分类标准统计口径,全市国有湿地0.3万公顷,按林业部门统计口径,全市国有湿地总面积为4.3万公顷。全市已发现矿产资源48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并列入储量平衡表的矿种30种。水资源总量117.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07.6亿立方米,地表水水质全国排名第一。共有水利系统注册登记水库312座、电站134座、水利项目135座。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地16个,总面积14.05万公顷,柳州市市区一共有23座大型综合公园,全市A级景区共65个。柳州市自然分布的野生动物有590多种,植物资源5000多种。现存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有53种。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不含金融企业)
1.把好方向、服务发展,稳步提升国有经济发展质量
一是坚持目标引领,指导各集团公司紧盯“一高、两降、四提升”等全年任务目标,逐级按月分解,压实集团和各子企业责任。二是建立月度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做好提质增效稳增长工作的积极性。三是结合日常经济运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助力企业稳健前行。
2.盘活资产,提振信心,持续激活国有企业发展新动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盘活质量。将资产盘活指标纳入经营业绩考核,推动企业积极化解债务风险。二是积极打造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信息平台,从两家集团公司试点工作着手,全面推进全量资产信息化建设,动态跟踪了解集团公司盘活进度。全量资产信息系统已实现上线试运行。三是向投资者推荐经营性项目,通过线下邀请、线上直播等方式积极对接意向投资合作企业。开辟柳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产业招商及资产盘活推荐专区,积极推进存量资产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有效引导社会资本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对接自治区国资委和自治区企业,开展项目盘活区市联动。四是遵循市场化原则,鼓励企业加快商品房去库存。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制定“一楼盘一方案”营销策划方案。坚持市场定价方式,根据周边房价、市场供需、开发成本﹑楼盘品质﹑周边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做到充分论证、合理评估、科学决策、市场决定、打消顾虑。
3.聚焦重点、激发活力,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结构
一是优化产业基金管理,整合各类产业基金资源和代理运营团队,优化基金管理方式。支持产业引导基金公司多方筹集资金,围绕柳州市产业发展方向,加大产业投资力度,投资设立“一二五”基金和菱聚基金,投资参与优必选项目,2023年累计完成投资12.6亿元。承办“资本赋能柳州 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产业基金投资大会,促成60亿元规模的基金合作以及超过12亿元的投资项目合作。二是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严格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形成招商工作月报。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积极与多家意向合作方沟通。全年签约并录入广西招商引资统计大数据平台签约项目29个,投资总额75.26亿元,已开工项目21个。10亿元以上大项目2个,5至10亿元大项目4个。
4.激励科研,培育市场,推动企业融入柳州产业体系新发展格局
一是持续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落实国有企业创新激励政策,特别是科技创新研究,提高对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以鲜明的导向加大对创新骨干人员的激励力度,工资总额增量优先用于作出贡献的科技人才。二是加快柳州铁路港核心区、专业化物流公司、专业化市场培育等布局建设,加强物流软硬件基础设施整合,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更大力度服务保障柳州产品“走出去”。三是以融入重大战略发展为契机,加快提升投资、贸易、技术、消费、资金流动、人员往来等对外开放水平,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畅通要素流动渠道,提升金融服务支撑作用,推进通道一体化发展。
5.筑牢根基、实践导向,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夯实国企党组织工作基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三个第一时间”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强化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二是进一步增强国企党组织引领力。开展“实践实干 攻关攻坚”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大兴调查研究,聚焦企业中心工作梳理筛选确定“急难险重新”问题132个。三是进一步激发国企党员队伍活力。实施“凝心铸魂”工程,办好企业党建学院和市国资委党委党校,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柳州市第二届“红耀龙城”党员教育季启动仪式暨企业党建学院成立一周年活动等。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持续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市财政局印发《柳州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企业管理事项清单(试行)》,明确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企业范围,明确管理11类40项管理事项,明确市财政局依法依规参与管理决策的程序。
2.优化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
分行业印发金融绩效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将党建工作、经营业绩、重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提高绩效考评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印发工资薪酬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国有金融企业活力。
3.完善国有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健全国有金融机构授权经营体系,坚持权责明晰、放管结合,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约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持续推进国有金融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国有资本监管机制,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和国有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4.持续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强化监管力度
组织开展市属国有金融企业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打造清廉国企招牌。重点排查制度管理缺项漏项和风险点,构建内部管理“防火墙”,形成监管内外合力,推进市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走深走实。督促各市属国有金融企业有效落实违规追责工作要求,健全违规追责体系机制。
5.支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做优做强
2023年,我市着力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大力支持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做优做强资本实力。通过本级预算安排、上级资金支持、利息分配转增资本等方式,支持市属国有金融企业新增注入资本金5,173万元,提升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支持柳州银行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寻找优质战略合作者、向上争取自治区国有企业增资入股、发行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充资本。
6.开展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清查工作
实施市属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全面摸清国有金融资产家底,动态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全面排查业务和内控风险。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健全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通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制度,积极构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管理体系。
2.强化资产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彰显责任担当
我市通过定期组织各部门全面开展资产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和实地督查检查的方式,对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账务处理、出租出借资产管理、资产收益、资产处置等6方面内容开展检查,并听取单位关于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查缺补漏,提高资产数据质量
认真组织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夯实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基础提升资产报告质量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填报资产月报、年报时注意“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等科目数据内容,及时核对,准确上报。
4.科技助力,有效掌握资产数据
组织市直部门及县区财政部门参加预算一体化系统操作线上直播培训,联合信息技术人员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线上技术支持和解答服务,顺利完成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模块数据迁移、更新工作。通过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及时更新各预算单位新增、划转和撤并资产等信息,把控全市资产的“进”与“出”,对资产进行合理分类,清晰了解资产概况和特征,生成动态化资产台账,为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处置效率提供数据支撑。
5.大力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管理整体效能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预算约束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开放共享。按照统筹资源、全面覆盖、因地制宜、健全机制等四大原则,采取调剂使用、公开招租、市场化处置等方式,提升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效率,做到物尽其用,进一步激发资产效能,从源头节约财政资金。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保护与利用长效机制。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全年完成闲置土地处置63宗。构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完成了国家低碳城市试点评估工作,引导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无废城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件,处罚金额243.80万元。科学编制《柳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9-2035年)》等一批绿色产业规划,积极探索我市具有本地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坚持能源安全保障与绿色转型并重,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风电、光伏、油气长输管道、生物质发电、新能源充电设施等一批能源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柳州模式”。深入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强化各类建设项目与“三区三线”衔接,全面推进新一轮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和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优化调整工作。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严格执行林地占用征收定额管理制度,强化项目林地要素保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持续推进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释放活力,持续推进资产资源盘活
一是总结与北投、广旅等区直企业的合作经验,持续推动与其他区直企业的合作,促成更多资产盘活方案落地。二是通过资产推介会等形式加强与央企、民企的对接力度,结合意向方的主业寻求更多合作机会和资源支持,增加资产盘活渠道。三是指导督促各市属集团公司强化底层资产的梳理,依法合规加快资产进场交易。
2.加快进度,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一是对照市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台账,加强跟踪落实,确保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三年重点改革任务70%以上目标。二是推动页岩气项目、柳工基金、“一二五”母基金、柳钢基金、大健康基金等在内的百亿规模基金设立,引领产业发展,助力国企转型升级。三是强化监督和统筹,推动各县区严格按照压降工作要求实施平台公司重组整合,确保按期完成融资平台压降任务。
3.立足全面,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监测与调度,确保完成“三增一稳”全年经营目标。二是开展内审管理、内控体系建设等国资监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调研,组织内审内控业务培训,完善企业内审和内控体系,加大体系协同研究力度,探索构建法治工作框架下的“三合一”协同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能。三是完善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提高政策执行力,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完善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体制机制,形成科学完备的闭环决策程序。四是规范大额资金审批机制,制定审批联签操作指引,明确审批流程,提高大额资金审批联签效率。推进大额资金运行在线监管系统建设,使大额资金管控更为及时和有效。五是加强对企业资产负债率、融资成本、担保等事项管理,配合做好化解债务风险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六是加大排查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管理。
4.党建引领,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注重学习效果,确保学深悟透,学有所获。着力推动“实践实干,攻关攻坚”主题实践活动,破解国企改革发展难点。持续推进“五基三化”深化年工作,实施“民族团结一家亲”行动和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党建赋能专项行动,实现党建搭桥,合作共赢。二是加强党建品牌创建,开展第八批优秀党建品牌培育中期交流、评选和成果展示,加大“1+N”党建品牌矩阵宣传力度。三是全面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持续打造“清廉柳州,廉洁国企”1+4清廉品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与处置,健全国资国企网络舆情风险防控体系。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推进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建设,促进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健全授权经营体系,理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机构和受托机构关系,逐步完善对受托机构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的绩效监督和考核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压缩法人层级,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党建和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对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国有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审计整改、制度建设等监管力度,建立定期财务监督检查机制,督促金融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国有金融资产交易、产权流转等重大事项监督。督促各企业健全完善追责问责机制,防止国有金融资本损失流失。不断优化资本布局,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拓展地方金融企业资本金补充渠道。引导金融企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持续引导国有金融企业强化对重点行业、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区财政部门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快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加强对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督,针对资产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依法依规问责。明确资产处置流程及审批权限,规范资产处置工作,加大资产调控力度。深入推进资产盘活工作,加快完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面提升我市自然资源管理效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持续推动规划编制体系完善,继续推进我市“一主三新”控规全覆盖工作,加强闲置土地和超期未动工土地的处置力度,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推动混合产业用地供给试点,推进园区工业用地“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加快生态修复和保护项目实施,持续推进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全面完成全市规划保留矿山的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抓好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村屯绿化景观提升等重点项目实施,夯实林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快推进《柳州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出台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减污降碳等系列配套文件,持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