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4年6月21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安排,现将2023年市本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全市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亲临柳州视察指导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兜住“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保障重点领域支出,财政领域各类风险总体可控,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和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根据市本级和县(区)决算,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5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以下简称完成预算),增长3.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71亿元,完成预算71.7%,增长4.9%。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各级财政库款保障水平低,但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2%,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5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含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下同)271.36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15.98亿元、调入资金44.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0.0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2亿元,收入总计662.9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71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1.8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9.0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96.46亿元,支出总计662.9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0.6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6亿元、上年结转结余22.3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73.37亿元,收入总计328.6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3.55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391万元、调出资金40.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9.7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54.43亿元,支出总计328.65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405万元,收入总计5.3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2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33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83亿元,支出总计5.39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27.0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18.4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8.5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3.42亿元。
二、2023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41.18亿元,增长20%。具体构成如下: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18亿元,完成预算94.7%,增长0.2%。其中:税收收入50.19亿元,下降0.1%;非税收入35.99亿元,增长0.6%。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13.99亿元,增长66.1%,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退付导致基数偏低;二是得益于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增值税陆续到期,拉高当年增值税增幅。企业所得税4.03亿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柳钢、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等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有所改善。个人所得税1.14亿元,下降26.1%,主要原因一是受企业经营效益、利润下降影响,部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绩效奖金减少;二是受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影响,个人所得税有所减收。城市维护建设税9.68亿元,增长5.2%。房产税1.86亿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清理了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欠缴房产税。土地增值税3.57亿元,下降50.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完成两个重点项目的清算与预缴,分别为华润集团清算入库7700万元和温馨房开预缴入库9600万元;二是项目开工减少或进展缓慢,土地增值税清算入库较少。契税9.15亿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出让大幅减少,随之征收的契税也相应下降。
非税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专项收入9.27亿元,下降28%,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免征水利建设基金而减收3.21亿元,下降100%;二是由于临时占用林地不再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而减收5571万元,下降9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08亿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新开工项目减少,耕地开垦费减收1.22亿元。罚没收入3.75亿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2022年存在处罚有关单位违规行为一次性因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46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上年处置交行股权所得收入和交行股权分红一次性缴库672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81亿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我市加大盘活资产力度,通过盘活转让市内存量屋顶光伏资源经营权,增加一次性收入9.45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271.36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2.3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7.6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4亿元。
(3)下级上解收入12.87亿元,其中:体制上解收入1398万元、专项上解收入12.73亿元。
(4)上年结转结余60.96亿元。
(5)债务转贷收入70.04亿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9.26亿元、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转贷收入7887万元。
(6)调入资金39.76亿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6.6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1亿元,从其他资金调入600万元。
收入总计决算数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28.71亿元,为结算清理期间的增减调整。具体为: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万元;②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8.5亿元,其中:新增“一二五”工程扶持资金13亿元、增发国债补助资金4.3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增量资金3.22亿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13亿元、部分地区民生政策托底保障财力补助资金1.15亿元、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1.03亿元、结算下达“桂惠贷” 、“六个攻坚行动”系列产品自治区财政贴息资金8632万元、财政困难转移支付1942万元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61亿元,完成预算57.3%,下降4.8%,主要原因是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影响支出进度。重点支出情况如下:市本级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节用裕民、有保有压,优先保障“三保”、急需及刚性等支出,市本级民生支出91.61亿元,增长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9亿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加大保障力度兜牢兜实社会保障底线;卫生健康支出28.99亿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是拨付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农林水支出2.52亿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聚焦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实,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8亿元,增长7.3%。
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基建类等项目支出缩减较大,导致部分科目进度较慢,其中:教育支出20.62亿元,下降12%;科学技术支出6620万元,下降75.5%;节能环保支出1.61亿元,下降24.2%;交通运输支出1.17亿元,下降40.8%。
部分科目因预算项目调整下降明显,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78亿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2022年同期拨付柳州市产业集团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本金3.3亿元,2023年无该项资金;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2亿元,下降57.7%,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付自治区重大优质工业项目扶持结转资金1.2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57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付柳州市市级粮食储备库整体搬迁项目资金7800万元,2023年无此类资金拨付。
(2)补助下级支出209.02亿元,其中:补助各县132.88亿元,补助各城区和两新区76.14亿元。
(3)上解上级支出21.89亿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6.34亿元、专项上解支出15.55亿元。
(4)债务还本支出36.58亿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8.62亿元,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41万元,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96亿元。
(5)债务转贷支出30.22亿元,全部为政府一般债券转贷县(区)支出。
支出总计决算数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0.31亿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756万元;②补助下级支出增加10.99亿元,主要是结算清理期间新增上级补助收入补助各有关县(区);③上解上级支出减少7405万元,主要为保持各级财力格局稳定,自治区代垫2023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通过2024年自治区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④债务还本支出减少13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18.84亿元,均为专款结转,无净结余。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8.38亿元,原因是结算清理期间上下级转移性收支增减变化引起。
3.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3年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合计37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下同)减少2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38万元,减少198万元;公务接待费692万元,减少5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83万元、运行维护费2600万元),减少1429万元。
(2)预备费使用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5亿元,全年动用预备费655万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疫情防控结算支出;未动用部分1.43亿元,年末全部统筹用于平衡预算。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2022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零,2023年未补充,2023年底余额为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98.87亿元,下降2.3%,具体构成如下:
(1)政府性基金收入115.98亿元,完成预算62.7%,下降39.8%。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28亿元,下降63.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8.57亿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出让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840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工程投资减少;污水处理费收入2.5亿元,增长2.6%;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8万元,下降100.6%。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25亿元,下降19.3%。
(2)上级补助收入2.26亿元。
(3)下级上解收入137万元。
(4)上年结转结余收入7.24亿元。
(5)债务转贷收入173.37亿元,为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
收入总计决算数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044万元,其中: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907万元;②下级上解收入增加13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支出92.13亿元,下降50.9%,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4.36亿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下降,相应安排的支出减少;交通运输支出17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到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1.12亿元,2023年无此项收入,相应安排的支出减少;其他支出3.33亿元,下降92.1%;债务付息14.31亿元,下降5.3%。
(2)补助下级支出17.71亿元。
(3)上解上级支出2391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77.8亿元。
(5)债务转贷支出47.22亿元,全部为政府专项债券转贷县(区)支出。
(6)调出资金36.6亿元。
支出总计决算数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5292万元,其中:①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121万元;②补助下级支出增加2780万元;③上解上级支出增加239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27.17亿元。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减少4249万元,原因是结算清理期间上下级转移性收支增减变化引起。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03亿元,增长83.5%。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具体构成如下: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1亿元,完成预算28%,增长99.6%,完成预算比例低的主要原因是柳州银行股权未能按计划出售。其中:利润收入3.79亿元;股利、股息收入450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5123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04万元,完成预算7.1%,下降90.9%;补助下级支出2456万元;调出资金3.1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55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4.43亿元,完成预算101.8%,增长18.7%,主要原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结转资金4.93亿元,2023年6月底拨付社保基金财政专户,造成2023年财政补助收入增长较大。收入总计决算数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923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6.66亿元,完成预算106.8%,增长13.9%,主要原因: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支付定点机构年度清算款增长较大。支出总计决算数与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44亿元。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7.77亿元,历年滚存结余101.15亿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规模9.72亿元,其中:货物类3.59亿元;工程类0.48亿元;服务类5.65亿元。实际采购规模9.42亿元,其中:货物类3.43亿元;工程类0.46亿元;服务类5.53亿元。节约资金0.3亿元,节约率为3.09%。(以上数据不包含PPP项目)
(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柳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与监督。二是规范日常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等内控,从严把控财政资金关口,努力保障资金安全、及时拨付。三是优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及时协助办理预算单位支付问题,加强对预算单位支付业务指导,确保国库集中收付机制安全平稳运行。2023年,市本级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国库集中支付资金143.97亿元,其中:直接支付63.89亿元;授权支付80.08亿元。
(七)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3年柳州市政府债务限额为907.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3.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43.8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679.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9.7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19.64亿元。
2023年柳州市政府债务余额为89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56.8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640.84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671.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4.2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17.67亿元,债务余额总数及分项数据均在自治区核定政府债务限额内。
2.政府债务转贷收入
(1)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023年柳州市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42.6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9.26亿元(新增债券10.66亿元,再融资债券58.6亿元),专项债券173.37亿元(新增债券75.77亿元,再融资债券97.6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65.1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9.04亿元(新增债券2.75亿元,再融资债券36.29亿元),专项债券126.15亿元(新增债券48.95亿元,再融资债券77.2亿元)。
(2)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转贷收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2023年1—5月政府债务外贷项目收支金额及科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外贷〔2023〕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2023年6—12月政府债务外贷项目收支金额及科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外贷〔2024〕2号)精神,新增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转贷收入(一般债务)7887万元,均为德促柳州市水环境治理项目。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出台《关于修订印发〈柳州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充分发挥考评导向作用,多维度、多环节考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以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为指引,综合全市工作部署,选取了涉及教育、文化、基本建设、产业发展等领域的20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资金约9.7亿元。针对重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被评价部门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函反馈部门,督促部门落实整改。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柳东新区(高新区)和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收支决算情况
(一)柳东新区(高新区)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76亿元,下降1.9%,具体构成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6亿元,增长3.7%,其中:税收收入6.76亿元,非税收入60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6亿元;调入资金3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17万元。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99亿元,下降6.4%,具体构成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亿元,增长18.2%;上解上级支出3.2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77亿元,均为专款结转,无净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5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4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1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35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85亿元,调出资金33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659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本年支出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0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56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7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2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024万元,历年滚存结余5818万元。
(二)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19亿元,增长3.9%,具体构成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1亿元,下降10.9%,其中:税收收入2.14亿元,非税收入27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1亿元;上年结转结余541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6万元。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5亿元,下降6.8%,具体构成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亿元,增长20.5%;上解上级支出507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7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04亿元,均为专款结转,无净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979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0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08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3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8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89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本年支出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4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53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0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5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42万元,历年滚存结余3651万元。
四、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力开源节流,有保有压强化财力保障
财源建设有序推进。推动成立柳州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财源建设,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财源意识和绩效理念。加强综合治税,完善数据采集和分析运用,防止跑冒滴漏,深挖增收潜力。多渠道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和资金支持。2023年全市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271.36亿元,增长4.9%。其中:税收返还22.3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7.61亿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33.79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1.75亿元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4亿元。过“紧日子”力度不断加大。大力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重点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市本级2023年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2亿元;严控新出台增支政策和预算追加事项。
(二)注重提质增效,积极财政政策落实落细
优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开设直达资金专户,规范专户资金调度,强化“六个攻坚行动”直达资金监管力度。2023年全市直达资金总量105.48亿元,支出88.96亿元。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扩大有效投资。2023年争取获得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8.33亿元用于项目建设;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9.58亿元,市本级预算内投资1.04亿元,重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教育、健康养老、园林绿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等项目。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撬动作用。组建引导基金监督委员会,成功备案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一二五”工程产业创新引导基金公司等6个投资项目,引导基金实际出资21.05亿元,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截至2023年末,基金总规模达115.6亿元。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常态化管理。2023年收回市本级预算单位各类存量资金6496万元。
(三)围绕民生领域,持续投入增进民生福祉
2023年全市民生支出304.6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2%,增强民生重点领域保障能力,推动全民共享发展成果。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全市就业补助支出3.08亿元,支持开展“就业暖心桂在行动”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企业服务年”等线上线下招聘,发放各类就业补贴,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2亿元,支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兜底救助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社会保障有力有效。支持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全市卫生健康支出50.86亿元,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持续推进健康柳州建设;支持继续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升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百姓“医有所保、病有所医”。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提升。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3亿元,支持开展“壮族三月三相约游柳州”、“打卡惊奇柳州”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壮美广西·惊奇柳州”知名度和影响力;筹措9093万元支持推动螺蛳粉全产业链发展,增强市民城市自豪感和归属感。支持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全市交通运输支出3.85亿元,稳步支持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不断增强交通运输服务承载能力,稳固柳州市“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市称号,为市民创造安全便捷、经济可靠的出行条件。持续推进平安柳州建设。全市公共安全支出23.11亿元,支持全市开展扫黑除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效率等各项公共安全事业工作。
(四)聚焦重点领域,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深入实施“三大振兴”战略,大力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全年筹措政府性资金支持工业振兴101.89亿元,有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筹措各级财政衔接资金21.56亿元,倾斜支持重点帮扶县发展,三江、融水、融安三县到位资金占全市总额的72.9%;大力开展科教振兴行动,全市教育支出78.76亿元,持续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机制,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配置水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科学技术支出2.66亿元,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五)强化财金联动,扩内需促发展惠企利民
不折不扣落实助企纾困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累计达38亿元以上,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9亿元以上,有效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不断提高预留份额、增加采购信息透明程度、维护市场公平和提升金融支持力度,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约35.22亿元,实际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约30.09亿元,占比85.43%;加大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力度,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2291.94万元,实际完成4221.01万元,预留份额完成率184.18%,位列全区第一。金融服务经济大局成效明显。2023年“桂惠贷”投放金额超313亿元,投放位列全区第二位,惠及市场主体约1.3万户,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6.5亿元;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42.42亿元,同比增长19.57%,高于各类贷款增速超6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连续四年居于全区最低水平,金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力度。合理确定担保费率,覆盖工业、农业、物流、科技等各个领域,切实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截至2023年末,我市两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累计担保发生户数2422户,累计担保发生额34.02亿元;在保户数2638户,在保余额35.5亿元。
(六)有序推进改革,稳步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市本级零基预算改革实现全覆盖,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进一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年内出台制定道路保洁、冻猪肉(生猪)储备等10个专项支出标准,并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执法人员人身意外险的支出标准,规范标准后2024年部门预算相关项目支出预算较2023年下降明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三全”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大体成型,有效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效。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推动建立健全收入划分更加合理、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加强财会监督管理,开展全市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等5大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公立医院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财会监督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力推进财政秩序平稳运行。
(七)树牢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开设和启用“三保”资金专户,将对县(区)“三保”的转移支付补助直接调度至县(区)“三保”专户,做好工资发放等的库款保障和调度工作,基本兜住“三保”底线。强化风险监控管理。加强实时动态监测,根据县级可用财力保障水平、库款保障水平、政府债务风险、减税降费情况、暂付款情况、上下级往来等指标,对财政运行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出现风险的县(区)落实市级帮扶责任,努力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稳妥有序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积极筹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保障到期债务按期偿还,杜绝逾期风险事件发生;稳妥有序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有效缓释债务风险,2023年我市超额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强化融资平台债务管理,坚决保护合法,用好财政金融手段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决打击非法,全力开展清收追缴、追赃挽损。千方百计加快推动资产盘活和平台转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落实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属地责任,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运用定向化险工具化解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的要求,推进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革化险,提前完成高风险金融机构清零的目标任务;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持“打早打小”、“源头治理”的原则,督促金融机构发挥大数据优势、强化资金异动监测,建立覆盖线索接收、交办、核查、研判、处置和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效能。
五、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一)千方百计做好收入扩量提质
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综合治税,抓好大中小税源收入征管,防止“跑冒滴漏”,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严格非税收入征缴,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收空转行为,稳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着力推进财源建设工作。树立财源优先的鲜明政策导向,集中资源力量厚植财税基础,建立健全财源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力促产业振兴更多地转化为地方可用财力。加力争取上级更大支持。紧密跟踪中央、自治区政策动向,积极争取转移支付、新增债券和贴息等政策工具支持。
(二)集中财力促进资金发挥实效
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贯彻《柳州市落实进一步“过紧日子”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的最优先级来保障,努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资金分配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持必要支出强度。谋划财政资金靠前集中发力。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根据项目成熟度安排支出预算,对于支出进度较慢、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及时调整用于其他急需支出项目。及时调整执行条件发生变化、难以执行的预算,及时调减短收项目的支出预算;清理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和闲置沉淀资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和增发国债资金。加强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协同配合,认真落实增发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国债资金预算下达。规范国债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三)稳字当头着力促改革防风险
不断健全完善预算支出标准。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逐步构建财政标准与部门内部标准相补充、通用标准与专用标准相结合的多层次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促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稳妥推进市与区财政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合理确定自治区以下各级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理顺市与区、区域间财政关系,调动城区、开发区培植财源、发展经济和加强城市管理的积极性、能动性,切实提升基层财力保障水平。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健全激励与约束相衔接的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机制,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逐步形成分部门分类别的绩效目标和标准体系,提高部门绩效目标编制的水平和质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支持做好中小银行防风险、保交楼等工作,着力解决企业账款拖欠“连环套”,积极配合化解重要领域风险。
(四)自觉主动严肃纪律强化监督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硬化预算约束,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加强财会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巩固拓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成果。健全监督监控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和党委巡查监督融合的监管联动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五)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始终把“学思想”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和贯穿始终的主线,学深吃透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自觉从政治上谋划和推动财政工作,把“两个维护”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确保“钱袋子”听党指挥,切实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力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和工作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制造城这一战略首选方向,坚定信心,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勇毅前行,为奋力完成2024年财政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