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3年10月20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和《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柳发〔2018〕24号)有关要求,现将柳州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不含金融企业)
1.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数据
2022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293.15亿元,同比增长9.5%;负债总额4,699.01亿元,同比增长3.4%;所有者权益总额2,594.14亿元,同比增长22.7%,其中:国有资产及权益总额2,559.11亿元,同比增长23.6%;资产负债率64.4%,同比下降3.8%。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53.43亿元,同比增长30.8%;利润总额10.37亿元,同比下降4.7%。
2.市本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数据
2022年末,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173.18亿元,同比增长6.4%;负债总额4,142.06亿元,同比增长3.3%;所有者权益总额2,031.12亿元,同比增长13.1%,其中:国有资产及权益总额2,001.77亿元,同比增长14.1%;资产负债率67.1%,同比下降2%;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28.48亿元,同比增长27.9%;利润总额9.5亿元,同比下降10.8%。
3.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数据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市直属八大集团公司,下同)资产总额6,156.35亿元,同比增长6.1%;负债总额4,132.49亿元,同比增长3.4%;所有者权益总额2,023.86亿元,同比增长11.9%,其中:国有资产及权益总额1,994.33亿元,同比增长12.9%;资产负债率67.1%,同比下降1.7%。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24.57亿元,同比增长28.9%;利润总额9.83亿元,同比下降8.3%,若加上按国家政策减免的租金金额约9000万元,则利润总额为10.73亿元,同比增长0.2%。
按资产分类统计,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非经营性资产2,925.73亿元,占总资产的47.5%,主要为道路桥梁、公园绿地、教育科研、行政办公、医疗卫生、作价出资土地等。准经营性资产751.19亿元,占总资产的12.2%,主要为文昌综合楼、职教园等。经营性资产2,479.43亿元,占总资产的40.3%,主要为土地、房产及股权(土地约27.27万亩,房屋约2,060.79万平方米)。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2年末,市属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240.12亿元,同比增长16.1%;负债总额2,084.84亿元,同比增长16.2%;所有者权益总额155.27亿元,同比增长15.4%;实现营业收入46.37亿元,同比增长20.6%;利润总额2.14亿元,较上年增长6倍,利润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市金融集团下属金控资产管理公司转回以前计提减值损失2亿元。柳州银行存款总额1291.38亿元,同比增长13.1%;贷款总额1213.22亿元,同比增长17.9%。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2022年末,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816.38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91.18亿元,同比增长23.4%,占总资产的35.7%;事业单位国有资产525.2亿元,同比增长8%,占总资产的64.3%。负债总额197.58亿元,同比下降1.4%。净资产618.8亿元,同比增长18.6%。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益3,850.22万元,其中:出租出借资产收益3,759.38万元;资产处置收益74.81万元。
我市行政事业性公益资产总额273.25亿元,同比增长35.2%,其中:公共基础设施147.02亿元,同比增长1.1%;政府储备物资2.41亿元,同比增长3%;文物文化资产0.29亿元,同比增长9.8%;保障性住房41.5亿元,同比下降5.2%;PPP项目资产82.02亿元,同比增长585.7%,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级住建部门新增莲花大道、五岔路口改造等8项PPP工程。资产类型主要包括:城市道路约2,741.79公里,同比增长2.5%;城市桥梁156座,同比增长2%;城市排水设施约2,650.07公里,同比增长3.6%;城市供水设施管道约3,894.48公里,同比增长1.8%;污水处理厂12座,与上年持平;城市燃气设施约2,306.68公里,同比增长4.4%;地下综合管廊约26.3公里,同比增长5.2%;城市照明设施约11.87万盏,同比下降7.2%;园林绿化面积3,835.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5%。
2.2022年末,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79.4亿元,同比增长23.8%,其中:市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36.22亿元,同比增长92%,占总资产的35.9%;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43.18亿元,同比增长3.3%,占总资产的64.1%。负债总额87.68亿元,同比下降0.5%。净资产291.72亿元,同比增长33.6%。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益2,617.82万元,其中:出租出借收益2,588万元;资产处置收益25.25万元。
2022年末,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公益资产总额153.18亿元,同比增长26.1%,其中:公共基础设施31.74亿元,同比增长12%;政府储备物资0.15亿元,同比增长1.4%;文物文化资产0.28亿元,同比增长10.2%;保障性住房38.99亿元,同比下降2.2%;PPP项目资产82.02亿元,同比增长585.7%,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住建部门新增莲花大道、五岔路口改造等8项PPP工程。资产类型主要包括:城市道路约2,264.96公里,同比增长2.7%;城市桥梁114座,同比增长2.7%;城市排水设施约2,176.92公里,同比增长3.2%;城市供水设施管道约3,129.57公里,同比增长1.8%;污水处理厂5座,与上年持平;城市燃气设施约2,118.08公里,同比增长4.1%;地下综合管廊约25.14公里,同比增长5.5%;城市照明设施约9.88万盏,同比增长1.3%;园林绿化面积3,319.3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8%。
3.行政事业单位债务情况。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债务余额31.11亿元,其中:政府专项债23.77亿元,其他债务7.34亿元。政府专项债主体为医疗机构及学校,其中:卫生类政府专项债17.75亿元,用于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学校类政府专项债6.02亿元,用于职教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债务主要是各医疗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主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情况
全市国有建设用地5.21万公顷;耕地1.54万公顷;园地8,007.11公顷;林地11.75万公顷;草地2,489.85公顷;因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园林部门对湿地统计口径不一致,现按以下两个口径分别统计湿地情况:(1)按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土地分类标准口径统计湿地面积为2,976.56公顷。(2)按《湿地保护法》口径统计湿地面积为4.21万公顷;全市已发现矿产资源48种;水资源总量233.5亿立方米;共有自然保护地16个,总面积14.05万公顷;自然分布的野生动物有590多种;植物资源5,000多种。
2.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情况
2022年末,全市国有建设用地累计供应619宗,面积4,160.8公顷,土地总价款收入166.6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158.29亿元,划拨价款8.38亿元。全市矿业权累计出让13个,合同金额17.11亿元。
2022年末,全市用水总量16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3.2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1.31亿立方米,农业用水11.02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0.44亿立方米。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全国第一。
3.储备土地情况
2022年末,全市储备土地存量1465.33公顷,土储中心实际管护的面积约697.4公顷(含林地绿地约205.67公顷),主要分布在四城区,其中:商服用地面积为73公顷;住宅(含商住混合)用地158公顷;工业用地(含工业仓储混合用地)47.4公顷;仓储用地110公顷;其他用地(含林地绿地)309公顷。剩余767.93公顷由各城区及原土地权利人管理。
4.闲置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2022年末,全市闲置的国有土地累计116宗,面积为494.27公顷,均为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五城区和柳城县,其中:住宅用地的面积为162.7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面积为156.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的面积为72.3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的面积为54.21公顷;特殊用地的面积为42.86公顷;商服用地的面积为5.32公顷。(具体明细详见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二、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不含金融企业)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柳州市国企改革实施方案,按时完成改革任务157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二是推进政府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制定企业市场化转型升级方案。三是市直属八大集团公司与下属72家各级子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积极推进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市直属集团公司实现外部董事全覆盖。四是推进人才工作市场化,完成人才集团公司的组建工作,在全区率先创建“人才+服务+资本+产业”模式,该公司于2022年11月正式挂牌。
2.优化布局调整结构。一是引导国有资本向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中。支持企业加大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和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中德产业园、鸿翔产业园、北部生态新区智能电网产业园(三期)实现开工建设。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已完工交付工业厂房31.21万平方米,完成工业投资13.77亿元。二是引导和支持化工企业转型升级,着力推进柳化氯碱公司发展氯碱、双氧水等精细化工产业、年产五万吨氯化聚乙烯和铁路专用线项目,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降低企业运输成本。三是组建招商工作专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产业集团与央企国药控股集团签约柳州医药现代物流中心项目,轨道集团新能源项目引进特来电等合作单位。2022年,市属八大集团已签约项目8个,开工项目4个,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四是推进集团间资产收益权并购,上收9户子企业股权,实施并购项目10个。
3.完善监管机制,保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一是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开展监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动制度落实落地。二是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在线监管信息系统于2022年5月成功上线运行,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审计整改,对子企业亏损面占比大和项目建设超概算的突出问题以及“两非”“两资”处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企业审计整改“回头看”和专项审计整改活动,挽回经济损失1177.33万元。
4.盘活资产,推动国企履行社会责任。一是开展资产盘活利用行动,加快“两非”“两资”资产处置(“两非”即非主业、非优势业务,“两资”即低效无效资产、不良资产),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全年累计实现资产盘活收入65亿元,通过资产盘活收入实现融资到位资金69亿元。二是减免小微企业租金,彰显国企担当。2022年末,市属国有企业已基本完成减租工作,实际减免租金9,168.19万元,惠及7,315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落实统一集中管理,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组织结构建设。2022年6月19日,市人民政府正式授权市财政局集中统一履行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以直接管理和委托管理两种方式,分别建立直接管理名录和委托管理名录,对市金融集团、柳州银行、小微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4家企业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东城担保公司等3家企业采用委托管理模式。完成相关股权划转和法人变更事宜,确保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印发《关于成立柳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统一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健全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制度。
2.贯彻落实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制度,完善国有金融资本授权经营体系。按照市场监管与出资人职责相分离的原则,加快理顺国有金融机构管理体制,健全国有金融机构授权经营体系。转变对国有金融资本监管方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相关监管制度,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运作的决策机制,坚持权责明晰、放管结合的原则,不断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约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健全国有金融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委派外部董事、股权董事等方式完善国有金融企业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国有董事参与国有金融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作用。
3.有效落实违规追责工作要求,健全违规追责体系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国有金融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走深走实,切实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
4.强化防风险力度,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强风险源头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快制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工资总额预算核准制度,强化工资薪酬管理。
5.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提升金融企业管理水平。印发制度规范文件,强化国有金融资产基础监督管理,完善产权登记工作。依托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资本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产权变动登记及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实施国有金融资产的穿透式监管。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多项工作举措,切实将整治行动施行到位。专项整治行动涉及资产管理领域七个方面18个问题,查出涉及问题金额20,319.73万元,目前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为巩固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2.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进程,加强单位国有资产从购置预算编制到资产使用、处置、财务核算的全流程监管。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机制,按照实际盘点情况及时调增、调减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家底清晰。
3.提升资产管理整体效能。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以预算约束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开放共享。一是落实调剂优先的配置原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优先考虑调剂使用闲置资产,实现资产跨单位、跨部门调剂共享,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创新资产盘活利用方式,将闲置资产合规整合至相关国有企业,为缓解我市收支矛盾、降低政府运行成本、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起到积极作用。目前,除已将行政事业单位所举办的部分经营性企业统一划转至市国资委监管外,还将市文广旅局、市交通局等部门闲置经营性用房划转至轨道集团、城建集团等国有企业,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2022年实现耕地净流入6.6万亩;继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2022年市本级供应“标准地”67宗,涉及用地5,890亩。有序开展柳州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完成三江县、鹿寨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试点工作。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颁发确权证48.3万本,颁证率98%。全面推行林长制,重新修订《柳州市林长会议制度》等10项制度。纵深推进河长制,设立《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项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打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
2.不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基础性工作,为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水平提供有力支撑。通过收集国有农用地、矿山、林地基础资料,选取调查样点进行实地调查,完成我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全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约555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新增规模93.82平方公里,位居全区第二。划定耕地保护面积24.88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控制数为22.18万公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382平方公里。完成两次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修编工作。
3.统筹保护与发展,筑牢国家安全的资源基础。全面落实土地要素保障,全市完成土地供应6.24万亩;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6万亩;建设用地获批6.01万亩;盘活存量土地5.97万亩。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跨区域联防联控,牵头联合来宾市、河池市,在全区首创柳江流域干流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双长治河机制,充分发挥“1+1>2”履职效能。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4.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43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项目获自治区奖补资金5000万元。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基础,实行“增减挂钩+土地整治”模式,实现建设用地指标收益6.7亿元。积极探索推进生态保护多元化补偿制度改革,推进流域区域生态保护合作;以林木资源为依托,推出“碳汇乡村振兴项目”。统筹资金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保障,擦亮柳江水美生态“名片”。推动绿色金融改革,柳州银行成功发行2022年两期共2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目前绿色金融债券累计发行50亿元。(具体明细详见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取得了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企业国有资产结构不够合理
一是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结构、营业收入结构不够合理,经营性资产占比偏低、主业不突出。二是负债金额较大,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企业经营成本费用较高,经营业务盈利能力低。三是产业布局有待优化,内生增长动力不足。
(二)国有金融企业整体规模不大、实力不强
一是国有金融资产规模偏小,资本实力需要增强。柳州银行资产规模在全区三家城商行中处于偏下水平。二是金融企业整体负债率偏高,风险资产化解工作仍需加强。在经济下行压力、市场风险有所增长和金融强监管、去杠杆的大背景下,我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控水平亟待提升,处置历史不良资产的融资成本依然较高。三是当前我市国有金融企业存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不完善的问题,从而制约国有金融企业有效发挥自主经营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周期长、操作环节多,其系统性和精细度还有提升空间。二是行政事业单位与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存在交叉管理的情况。其中:柳州市供水管道、燃气管道、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均由产权单位负责出资建设与管养。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道路、排水、桥梁、路灯)多为各市属国有企业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未达到移交条件的均由代建单位负责管理,达到移交条件的根据分级管理办法分别移交至市本级或城区管理,同时维护资金分别列入本级或城区年度预算。移交手续办理滞后导致主管部门和维护单位无法及时掌握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资产情况。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土地盘活工作存在一定难度。经过多年持续开展盘活存量土地工作,部分早些年已完成报批的地块上目前仍有大量待拆迁房屋,且用途以商住等性质为主的经营性地块占比高,资金需求量大、拆迁难度大,盘活利用困难。同时,受经济发展大环境及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影响,经营性地块供应较往年困难。二是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工作点多面广。补偿手段相对单一、考核奖惩力度偏弱、保护者与受益者良性互动机制尚不完善。三是山林权属证件瑕疵多,诱导山林权属纠纷频发,山林权属纠纷调处难度大。
四、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提出问题及审计部门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整改落实情况
对于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提出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债务沉重”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取得积极成效。
1.融资化债控风险。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各集团公司之间资金拆借问题。二是推进债券融资,举办柳州市国有企业债券发行推介会。拓宽筹资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公开市场到期的债务按时兑付。三是做好银行贷款到期债务“借新还旧”接续,推动组建银团贷款置换存量债务,目前已获得银团贷款投放资金77.14亿元。四是做好非标债务延期及接续,统一步骤协调信托、融资租赁等其他到期债务,尽量延长非标债务还贷期限。
2.盘活资产激活力。一是有效盘活资产。设立国有资产盘活处置组,建立资产盘活问题处置工作常态化机制,累计实现盘活收入99.63亿元。二是举办资产盘活推介会。开辟柳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产业招商及资产盘活推荐专区,积极推进存量资产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三是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上收子企业,释放融资空间。实施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2023年以来共批准集团间资产并购4项及股权并购1项,实现融资24.6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整改落实情况
1.人大审议意见(柳人办〔2022〕6号)落实情况
对于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不优、资产整体实力不强、金融风险增大、盈利能力不高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不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充实国有金融企业资本。二是提升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三是有效落实违规追责工作要求,健全违规追责体系机制。四是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高质量发展。
2.审计部门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022年市审计局在对我市中小担保公司、小微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3家国有融资担保公司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保前保后管理不到位、公司类业务代偿风险逐年升高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持续加强业务管理机制,有效防控风险。二是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回归主业,提升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服务能力。四是有效落实违规追责工作要求,健全违规追责体系机制。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整改落实情况
市审计部门于2022年初抽查了市本级16个单位,其中有10个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与其提供给市审计部门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存在数据差异的单位已于2022年9月16日前完成核对整改。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柳州市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桂审资环通〔2022〕45号),2022年9月9日至12月16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调查组,对我市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底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政策规划制定与责任任务落实方面、涉林资金使用方面、项目建设管理方面3类问题,涉及27项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和工作要求。截至9月底,已完成10条问题整改,有16条问题预计2023年年底完成整改,有1条需24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近3年均无来自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提出的自然资源管理问题和市审计局审计查出自然资源管理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锚定目标任务,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力争实现“一高、两降、四提升”工作目标。加快存量资产盘活,抓好“两非”剥离、“两资”处置。坚持提质增效,推动企业核心竞争力再上新台阶。聚焦企业主责主业,优化企业收入结构。提高资本运作水平,通过战略投资、参与混改、股权投资等形式,提升资本运作能力,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推进传统经济重组整合。坚持风险防范,加强国资国企综合监管。加快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为重点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坚持全程监管,强化投资项目监管体系建设。
(二)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改革,促进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健全授权经营体系,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机构专注主责主业,加强财政、财务、会计、审计监管,强化对资本投向、资产交易、产权流转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健全国有金融机构追责问责机制。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效。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力度,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部门单位直接支配”的原则,完善资产监管协同机制,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资产监管格局。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优化资产配置预算约束力度,以存量调控增量,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力争实现“闲的能调,物尽其用,集中共享”。进一步修订各项关于资产管理的制度文件,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四)健全协同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持续推动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结合城市用地布局优化、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道路系统优化提升等需求,继续推进我市“一主三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切实增强发展要素保障能力,强化自然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国有资源保护与利用。进一步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构建低碳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多渠道降低碳排放,推进柳州市产业绿色转型。
附件: 1.柳州市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表(不含金融企业)
2.柳州市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表
3.柳州市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表
4.柳州市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公益资产明细表
5.柳州市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