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 2020年6月29日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2019年市本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财政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但受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全市组织财政收入一直低位徘徊。经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不懈努力,组织财政收入虽未达预期,但通过强化预算统筹、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争取上级补助等措施,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事业发展、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领域支出提供了财力保障。2019年,市本级决算总体良好,财政运行平稳。
一、2019年市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436.31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45亿元(税收收入124.43亿元、非税收入97.02亿元),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4.3%,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6.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55.9亿元,增长12.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46.84亿元,增长13.2%;年终专款结转9.06亿元,无净结余。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40.39亿元,增长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83亿元(税收收入66.93亿元,非税收入68.9亿元),转移性收入304.5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5.7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96亿元,转移性支出233.81亿元。年终专款结转4.62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9.25亿元,下降8.1%;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98.66亿元,下降9.2%;年终滚存结余10.5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94.33亿元,下降0.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70.24亿元,增长9.3%;年终滚存结余124.09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3亿元,增长4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13亿元,增长41.4%;无结余。
上述情况表明,市本级四本预算均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总收入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40.39亿元,增长9.8%,具体构成如下:(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83亿元,增长13.7%,其中:税收收入66.93亿元,占比49.3%,非税收入68.9亿元,占比50.7%;(2)自治区补助收入213.08亿元,增长15.5%,其中:返还性收入17.9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6.0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02亿元;(3)下级财政上解收入9.68亿元;(4)上年结余收入8.79亿元;(5)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5.15亿元;(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5亿元;(7)调入其他资金29.36亿元,其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规定,从政府性基金调入28.98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163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600万元(湛江市对口帮扶协作资金600万元)。
总收入决算数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2433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万元;(2)结算清理期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348万元,主要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0万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资金103万元、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40万元、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万元、地中海贫血防治补助资金100万元、非洲猪瘟防控及恢复生猪生产补助资金30万元、森林公安补助经费7万元、融水县融水镇新安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07万元、改善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300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2313万元等,同时减少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637万元,增减相抵增加711万元;(3)下级上解收入增加1718万元,主要为: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转基数增加603万元、柳东新区专项上解增加873万元等。
(二)总支出情况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5.77亿元,增长11%,具体构成如下:(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96亿元,增长18.2%;(2)上解上级支出10.61亿元;(3)补助下级支出185.04亿元,其中:补助各县支出130.6亿元,补助各城区支出54.44亿元;(4)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57亿元;(5)一般债券转贷支出9.76亿元;(6)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3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城乡社区支出增幅较大,为75.24亿元,增长41.6%,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产业投资发展集团、轨道集团、东城集团、北城集团、文旅集团等注册资本金22.47亿元,土地收储2.5亿元,债务本息1.94亿元,农担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职业技能公共实训5000万元,抗战纪念园综合博物馆4500万元,智慧城市2000万元,其他城建项目3809万元等。
2.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减少3851万元,原因是结算清理期间出现的支出增减。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5万元;(2)上解上级支出减少1239万元,其中:税务部门经费划转减少230万元、城维税和人防异地建设费上解支出减少1009万元;(3)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4万元;(4)补助下级支出减少2621万元,其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减少2637万元(自治区收回),柳东新区和北部生态新区税收返还减少138万元,同时融水县融水镇新安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新增107万元、非洲猪瘟防控及恢复生猪生产补助资金新增30万元、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新增17万元。
(三)收支结余情况
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专款结转4.62亿元,无净结余。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6284万元,原因是结算清理期间上级转移支付增减变化引起。
(四)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9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35亿元,全年动用3625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结余资金9875万元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五)市本级超收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83亿元,较年初预算124.01亿元超收11.83亿元,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19年初的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8.5亿元,当年动用18.5亿元,当年补充11.8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83亿元,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4万元,是结算清理期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09.25亿元,下降8.1%,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72.15亿元,增长41.9%,完成预算124.25%,上级补助收入3.07亿元,增长11.8%,上年结余收入8.79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05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98.66亿元,下降9.2%,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99.11亿元,下降11.6%;上解上级支出374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2.88亿元,增长49.5%;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8.9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4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5.47亿元。年终结余10.59亿元,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2731万元,是结算清理期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62万元、同时减少补助柳东新区246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为82.08亿元,其中用于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等64.09亿元,城市交通建设项目(莲花大道、官塘大道、桂柳高速公路柳东部分路段改城市道路等)14.1亿元、购买建设用地指标2亿元等。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4.5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6.69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68.7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7.9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5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69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5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9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79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5亿元。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收入数减少10.08亿元,原因:一是根据自治区统一工作部署,每年10月底或11月初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算执行数是根据前三个季度预算实际执行情况预测的全年数据,因此该预算执行数准确性受到影响。二是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就比其预算执行数减少了13亿元,虽然年末灵活人员缴费较多,收入增加6亿元,但是根据实际结算情况,财政补贴减少2亿元,上级补助决算数18亿元比预算执行预测数35亿元减少17亿元(根据《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政府责任分担办法》测算,自治区应按收支缺口的80%承担35亿元,实际拨付18亿元,比预算执行预测数减少17亿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0.24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9.5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5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6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2.2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69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6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55亿元。支出数(170.24亿元)比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减少42.94亿元,主要原因是上解上级支出比预算执行预测数减少4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20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自治区级统收统支管理,各地预留2019年12月发放所需资金外,其余资金要在12月初的5个工作日内全部上解自治区级财政专户。因此,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将转自治区财政专户的预测数列为上解上级数46亿元,而实际上解上级数为2亿元。
(三)年终滚存结余124.09亿元。
五、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总计1.13亿元,其中:利润收入9327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15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02万元,上年结余3万元。总支出1.13亿元,其中:企业改革成本支出5247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87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163万元。收支决算数均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六、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预算规模22.63亿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53亿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04亿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06亿元。实际采购规模21.23亿元,其中:货物类9.05亿元,工程类1.91亿元,服务类10.27亿元。节约资金1.4亿元,节约率为6.19% (以上数据不包含PPP项目) 。
七、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的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546.5亿元(含柳东新区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0.4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96.01亿元(含柳东新区8.7亿元)。
2019年获得自治区代发地方政府债券50.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15亿元(市本级15.39亿元、县区9.76亿元),专项债券25.05亿元〔市本级18.28亿元(含柳东新区8.7亿元)、县区6.77亿元〕。
2019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510.43亿元(含柳东新区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5.23亿元、专项债务为365.2亿元(含柳东新区8.7亿元),债务余额及分项数据均未超过经批准的债务限额。
八、柳东新区(高新区)和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决算情况
(一)柳东新区(高新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总收入34.96亿元,增长58.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24亿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9.1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3亿元,上年结转3589万元。总收入决算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减少187万元,原因是在结算清理期间,从政府性基金调入减少86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增加683万元、上年结转减少3万元。
总支出34.92亿元,增长6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亿元,增长76.1%;上解上级支出4.3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1亿元。总支出决算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823万元,原因是在结算清理期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50万元、年终专项上解支出增加873万元。支出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19.93亿元,增长168.4%,用于九子岭生活居住片区路网、官塘片曙光大道工程、江滨居住生活区、洛埠镇蚂蟥屯城中村改造等项目建设。
年终结余321万元,比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减少1010万元,原因是结算清理期间总收入减少,总支出增加,导致结转数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总收入35.25亿元,增长19.4%,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4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67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7亿元,上年结余4372万元。总收入决算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306万元,原因是在结算清理期间上级补助增加309万元、上年结余减少3万元。
总支出35.23亿元,增长21.1%,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5.9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17亿元。总支出决算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396万元,原因是在结算清理期间,上解支出增加1299万元、调出资金减少867万元、基金支出减少36万元。支出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15.34亿元,用于汽车城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支出。年终结余185万元,比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减少90万元,原因是结算清理期间上解支出增加,导致结余减少。
(二)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总收入8.47亿元,增长2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亿元,增长22%;上级补助收入1.31亿元,上年结转434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4.09亿元。总收入决算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201万元,原因是在结算清理期间,上级补助增加384万元、调入资金减少183万元。
总支出8.44亿元,增长2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4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万元。总支出决算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155万元,原因是在结算清理期间上解上级支出增加155万元。支出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4.42亿元,增长7.6%,用于新区的规划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年终结余272万元,比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42万元,原因是结算清理期间上级补助增加42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总收入5.83亿元,增长率20.8%,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66亿元,上年结余1.16亿元。总支出5.41亿元,增长47.9%,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3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09亿元。年终结余4137万元,比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减少183万元,原因是结算清理期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183万元。
支出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1.32亿元,增长141.9%,用于新区塑英路东段及排水工程、塑英路西段工程、恒大城周边路网工程等项目建设。
九、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情况
(一)积极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
严格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调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等减税降费措施,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率政策,2019年全市用人单位和个人新增减轻税费负担59.45亿元,其中:累计新增减税40.1亿元,减少行政事业性等收费4.56亿元,减轻社保负担14.79亿元。
(二)聚焦“硬任务”,敢啃“硬骨头”,三大攻坚战取得实效
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严格按自治区“稳增长”要求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全年共筹集各级财政扶贫资金26.35亿元,同比增加投入4.48亿元,其中市本级落实4.74亿元,增幅达26%。扶贫资金检查结果、年度绩效考评等与资金分配直接挂钩,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到位,总体效益得到提升。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执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未发生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超额完成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计划任务。持续推进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深化P2P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统筹各级节能环保专项资金6.38亿元,其中市本级0.9亿元。实施竹鹅溪河道清淤等一批环境治理工程,有力支持我市节能技改、绿色建筑、污染物减排等项目建设。
(三)积极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升级
持续加大工业投入。市本级安排工业发展扶持资金8.36亿元,同比增长74.5%,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工业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装备制造业。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市本级投入商贸服务业扶持资金1.58亿元,支持传化物流园建设、服务业限额(规模)以上企业培育等项目,助推商贸服务业升级发展,有效提升打好“稳三产”攻坚硬仗的信心和实力。加强资金联动。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成直接股权投资项目6个,共投资1.25亿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改造、科研创新等所需发展资金。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等5个PPP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促进PPP项目规范化实施,吸引社会资本30.69亿元。推动构建区域性产业金融和建设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出台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建设柳州特色金融板块任务、实施步骤等。同时出台《柳州市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实施意见》《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十条措施》等金融政策措施。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将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金规模从7900万元增至1.72亿元,全年共开展业务132笔,发放应急周转金8.89亿元;新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3亿元;继续推进“惠企贷”“助保贷”工作,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财政支持措施,投入稳岗返还补贴1.6亿元,统筹资金1.12亿元用于市区范围内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工业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财政补贴。
(四)积极促进实施城乡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市本级落实资金2.12亿元,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7亿元,支持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和“美丽柳州·幸福乡村”项目建设。做好农业项目资金保障。统筹市本级财力1.4亿元,支持现代优势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和柑桔产业发展,融安县融安金桔获批创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和惠农政策。市本级安排4000万元扶持200个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14亿元,工作绩效排名全区第一。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支农、惠农作用,农业担保公司在保业务64笔,涉及农业经营主体62户,授信金额7700万元,担保金额7100万元。
(五)财政重点投入,民生保障有力
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在统筹市本级财力2.1亿元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11.45亿元,支持农田水利、住房保障、教育、卫生健康、节能环保等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9.69亿元用于保障各县区“三保”支出及民生项目支出,较2018年增加5.13亿元,增幅20.9%。各项民生短板得以补充。全市及市本级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均在八成以上,市本级民生支出165.71亿元,增长21.6%,投入力度只增不减。助推教育均衡发展。市本级教育支出22.64亿元,用于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学前教育多元普惠发展、推动教育资助体系建立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市本级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23.05亿元,统筹安排资金2.1亿元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市本级责任分担机制,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构建“全民医保”体系。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本级投入住房保障支出8.51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全面发展文体事业。市本级投入文化旅游体育类支出4.12亿元,积极支持“我和我的祖国”系列主题文化活动,重点支持世界性赛事成功举办,加强体育场馆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市本级投入资金4105万元,用于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和保障市场肉品供应。
十、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
(一)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全市获得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95亿元,增长17%。其中,获得2019年县域经济发展奖励、财政收支突出贡献奖励等奖励性资金5.3亿元。适当提高调入资金规模。适当提高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规模,市本级整合各项财政资金47.86亿元。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全面清理部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市本级盘活存量资金超6亿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按3%的比例压减597万元,其他一般性支出压减2.6亿元,其中市本级压减比例达10%。
(二)以“学习调研年”和“改革创新年”为抓手,财税体制改革实现新进展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出台《柳州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住房保障等8大类18项内容的保障标准和支出责任进行划分,推进医疗卫生等分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厘清市本级与县区的支出责任,推进建立权责清晰的市县财政关系。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实施方案,确定总体框架和实施步骤。围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第三方绩效评价等工作制度,初步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框架。继续规范和加强财政管理。县级财政管理工作取得成效,在财政部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我市部分县区排名提升。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目标编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在全区率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通“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缓解部分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金困难问题。不断建立健全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压实评审责任,印发《柳州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限时办结制度》,提高评审质量及效率。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工作,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覆盖到市、县、乡三级的目标。市本级在全区率先开通非税收入移动支付征缴渠道,推进和优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市本级新上线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三)积极落实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认真落实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研究预算管理存在问题并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整改。
十一、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于2018年度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市财政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情况已于2019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决算草案及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市本级决算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培训费使用预算约束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提高上级转移支付中有关培训费的预测,并纳入2020年年初预算,提高培训费编制的整体性和科学性。二是加大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培训费支出的约束,加强部门决算与政府决算的衔接。2019年全年培训费支出6727万元,较上年下降20.2%。
2.关于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自2017年10月起实施,2018年市财政出台《柳州市本级预算号经济分类科目调整实施细则》,通过明确经济分类科目调整范围、调整程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经济分类科目的使用。经过近两年在预算编制、执行环节的严格把关,科目调剂事项大幅减少,2018年市本级经济分类科目调剂资金2211万元,2019年调剂资金仅240万元,下降近90%,机关运行支出管理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关于财政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务用车定点租车业务未控制到位的问题
加强公务租车定点采购管理落实整改。一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一步改善商家的服务质量和车型配备。二是对各定点租车服务商家实施监管,要求每季度上报单位租车情况,并严格实施公务定点租车合同制,进一步规范公务租车管理业务。三是加强公务租赁车辆费用审核,提高参改单位公务租车报账业务的财务管理水平,如无特殊情况,对不在政府租赁平台租赁的车辆费用不予以报账;对在租赁平台服务商无法保障的特种专业用车,及时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备同意后才予以租赁。
2.关于部分单位结转结余资金较大收回存量资金力度仍需加强的问题
进一步加大清理收回力度。一是严格清理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每年至少开展1-2次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对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和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二是加快消化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注重优先使用结转资金,压减结转资金规模,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出的民生领域,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中,除部分项目合同尾款和年底下达的增人增资外,部门财政结转结余原则上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经批准继续结转使用的,限期至2020年6月底,仍未使用的全部收回。
3.关于年中对部门预算的追加或调整变动较大的问题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观念,坚持预算硬约束,严格执行预算,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在编制预算时实现“有保有压”,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预算加大审核压减力度,并通过加大预算统筹等措施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支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二是在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安排新增支出预算、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外的追加事项不予办理。
截至2019年12月底,由相关部门、县区牵头整改但尚未完成的2018年度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市财政、审计部门通过加强督促,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十二、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一)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经济下行、大规模减税降费效应显现带来的挑战,着力落实稳财政工作重点,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费减免和优惠政策,进一步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工作,确保疫情防控防治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助资金安全高效,全力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2.梳理调整受疫情影响失去开展时效的项目资金,继续清理收回2019年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坚持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非刚性、非急需支出,统筹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三保”等重点支出,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3.结合财政部2020年提出的2万亿(“财政赤字增量1万亿”和“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找准切入点,分析实际困难,着力在推动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重大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争取更多上级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支持。
(二)完成今年工作任务措施
1.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努力增加可用财力
既要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有关税费减免和优惠新政,也要严把征收环节,通过挖潜、堵漏相结合强化征管成效,确保应收尽收。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相关规定,收回超出时限未使用的历年结转结余资金。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预算。认真研究上级资金测算分配办法、投向重点和改革方向,不断增强争取资金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
2.落实普惠政策,保障惠企利民
贯彻落实税费减免和优惠政策,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负,着力支持我市企业加快复产达产、助推消费增长。继续完善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帮助解决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落实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持续助力汽车产业发展。落实专项扶贫资金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夯实各类人才工作载体平台。
3.深化各项改革,提高管理能力
继续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认真落实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任务、完善对下转移支付、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激发体制机制活力。逐步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继续强化预算管理约束、有序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搭建,建立健全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