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7-18 15:25   

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财政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扎实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436.22亿元,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8%,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78亿元,增长7.8%,完成预算的104.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4.52亿元,增长1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83.1亿元,增长12.5%;年终结转下年使用专款11.42亿元,无净结余。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1.24亿元,增长7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48亿元,转移性收入281.7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92.4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82亿元,转移性支出221.63亿元。年终结转下年使用专款8.79亿元,无净结余。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27.63亿元,下降31%;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18.84亿元,下降24.4%;年终滚存结余8.7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5.48亿元,增长22.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55.72亿元,增长17.7%;年终滚存结余139.76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983万元,下降45.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980万元,下降45.5%;年终滚存结余3万元。

  上述情况表明,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市本级总收入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1.24亿元,增长71.1%,具体构成如下: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48亿元,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78.44亿元,占65.7%,非税收入41.04亿元,占34.3%;2. 上级补助收入184.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7.9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5.1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1.35亿元;3. 下级上解收入8.77亿元;4. 上年结余3.65亿元;5. 债券转贷36.59亿元;6.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5亿元;7. 调入其他资金24亿元,其中:按规定从政府性基金调入23.46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015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3390万元(全部为2017-2018年广东湛江市对口帮扶扶贫资金)。

  总收入决算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减少20.04亿元,其中:1. 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调整预算方案中,计划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71亿元(2017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4.25亿元+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20.46亿元),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决算要求,计划从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安排使用的20.46亿元,直接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用填列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 决算清理期间上级补助减少6910万元,同时增加结算补助1030.6万元(监狱戒毒企业增值税退税647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补助160万元、融水县新安村扶贫补助150万元、华侨农林场基本养老保险“以奖代补”资金73.6万元等);3. 决算清理期间下级上解收入增加1.02亿元,其中:粮食风险基金852万元、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339万元、“四方协议”3523万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核定各城区上解水利建设基金5444万元。

  (二)市本级总支出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92.45亿元,增长70%,具体构成如下: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82亿元,增长8.8%;2. 上解上级10.71亿元;3. 补助下级159.4亿元,其中:补助各县114.72亿元,补助各区44.68亿元;4. 债务还本支出22.2亿元;5. 债券转贷支出10.82亿元;6.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5亿元。

  总支出决算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减少20.1亿元,其中:1.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19.15亿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决算要求,调减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6亿元;二是决算清理期间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76万元;三是将财政体制补助结余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4万元;四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4万元。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424万元。3. 增加上解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城建税结算等996万元;4. 与各县区年终结算减少补助各县区1.01亿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补助6910万元(调整为转贷支出),减少财政体制补助2974万元。

  (三)市本级收支结余情况

  2018年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结转下年使用专款8.79亿元,无净结余。结转下年的决算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636万元,原因是决算清理期间上级转移支付变动。

  (四)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3亿元,全年动用80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结余资金1.29亿元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五)市本级超收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48亿元,比年初预算113.42亿元超收6.06亿元,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六)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18年初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4.25亿元,当年补充18.5亿元,当年动用24.25亿元,年末余额为18.5亿元。余额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1.32亿元,原因是根据决算要求,将结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27.63亿元,下降31%,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21.3亿元,增长2.5%,完成预算103.2%,上级补助收入2.75亿元,增长229.5%,上年结余收入40.71亿元,债券转贷收入 62.88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18.85亿元,下降24.37%,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12.14亿元,增长36.4%,补助下级支出35.36亿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3.4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9.62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8.26亿元;年终结余8.79亿元。总支出决算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1万元,原因是决算清理期间转移性支出增加。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7.4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2.59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80.8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1.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9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86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8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1亿元。收入决算数(187.4亿元)比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16.52亿元,主要原因为: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0.63亿元。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54号)文件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补追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对符合国家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滞纳金。虽然我市从2018年3月起暂停灵活就业人员中断补缴业务,但2018年仍有大量的参保人员办理并缴纳了历年中断的养老保险费,使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增加9.13亿元;二是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市本级调整增加1亿元补助收入。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13亿元。

  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3.22亿元。一是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提高,且集中在年底缴纳;二是由于社保缴费征缴职能划转,市社保局年底加大对历年欠费清缴力度。

  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亿元。原因是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提高,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人、年提高至49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由150元/人、年提高至180元/人、年。

  5.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000万元。

  6.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2700万元。

  7.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800万元。

  (二)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5.72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2.4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52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7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7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0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52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4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28亿元。支出数(155.72亿元)比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5660万元。

  (三)社会保障基金结余情况。柳州市社保基金历年累计结余139.76亿元。

  五、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7983万元,其中:利润收入5623万元,股利、股息收入951万元,产权转让收入767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798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452万元,“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324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6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1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万元。收入决算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1万元。

  六、市本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8年,市本级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预算规模21.01 亿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68 亿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34 亿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99 亿元。

  实际采购规模19.3 亿元,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规模9.27 亿元,工程类实际采购规模2.77 亿元,服务类实际采购规模7.26 亿元。节约资金1.71 亿元,节约率为8.1%。(以上数据不包含PPP项目)

  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自治区核定2018年度全市的政府债务限额为597.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9.26亿元,专项债务398.21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527.71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9.98 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377.73亿元。

  2018年自治区代发我市地方政府债券99.47 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6.59 亿元(市本级25.77亿元、县区10.82亿元),专项债券 62.88亿元(市本级54.62亿元、县区8.26亿元)。市本级债券转贷收入决算数与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2018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495.08 亿元,限额使用比例93.8%,其中:一般债务余额 146.32亿元,限额使用比例 97.6%;专项债务余额348.76 亿元,限额使用比例92.3%。

  八、新区财政决算情况

  (一)柳东新区(高新区)财政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07亿元,增长10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89亿元,增长31.6%,上级补助收入3.52亿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8.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比向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减少1899万元,其中:(1)减少从政府性基金调入4372万元;(2)决算清理期间上级转移支付增加24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71亿元,增长10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亿元,增长136.3%,上解上级支出3.4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亿元。总支出决算数比向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减少4464万元,其中:(1)年终对账后引起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34万元;(2)上解上级支出减少860万元;(3)调入资金减少,相应减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70万元。

  年终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3589万元,无净结余。年终结转数比向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2565万元,原因是决算清理期间上级转移支付增加2565万元。

  2.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9.52亿元,增长66.1%,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51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41亿元,与向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9.09亿元,增长295.4%,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0.3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7亿元。年终结余4372万元。支出决算数比向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4372万元,原因是专项结余增加。

  (二)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财政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87亿元,增长6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亿元,下降5.0%,上级补助收入1.09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5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2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3.1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83亿元,增长6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4亿元,增长76.9%,上解上级支出851万元。年终结转434万元,无净结余。总收入数和结转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157万元,原因是决算清理期间上级补助增加157万元。

  2.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82亿元,增长39.8%。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2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67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6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548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11亿元。年终结余1.1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数比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增加464万元,原因是决算清理期间减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数464万元。

  九、2018年预算执行主要成效

  (一)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1. 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共30项,全市减免税费101.5亿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现清零。优化营商环境,建立“4321”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壮大融资担保机构规模,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达2亿元,累计发放担保业务贷款176户,担保金额共计5.76亿元,完成全年任务量的192%。

  2.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本级拨付企业发展资金7.15亿元扶持工业企业发展,优化企业结构调整,推进汽车行业零部件项目建设。加快培育新兴动能,修订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办法,扩大补贴范围和加大补贴力度,多举措助力新能源推广“柳州模式”。设立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市本级补助2000万元,扶持轨道交通产业类项目的企业落户、技术改造、项目引进等。拨付工业园区发展资金1.4亿元,大力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智能交通产业园、石墨烯产业基地、装配式建筑产业园、螺蛳粉产业园等一批特色产业集中区。

  3.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拨付小微双创中央专项资金4.6亿元,支持49个项目,全力做好各类补助和服务;修订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办法,财政支持重心转向专利授权后的奖励,提升专利质量和促进转化运用,支持柳工土方研究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广西工业机器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二)加大投入,着力补齐民生短板

  1. 增强民生支出保障。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市财政投入民生领域支出351.04亿元,增长15.9%,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步增长至82.7%,较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民生支出136.28亿元,增长14.3%,占比较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强化资金筹措管理,通过年初预算安排、统筹结转结余资金等渠道,保障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提升改造、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教学水平、预防控制出生缺陷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

  2.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修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落实缺口资金责任分担资金,市本级拨付6.13亿元,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足额发放。大力支持健康柳州建设,拨付各项医疗补助资金14.85亿元,支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3. 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支持广西科技大学汽车学院建设,学前教育多元惠普发展进一步推进。拨付2.26亿元支持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等9个资助项目实施。继续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补充各体育场馆维护、公益性体育活动举办经费补助资金436万元,支持各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拨付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活动及基层文化汇演活动开展。

  (三)强化统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滚动项目库,市本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资1690万元,推进村级道路硬化、路灯亮化、饮水安全、桥梁建设等项目,帮助解决群众的出行难、饮水难以及农田灌溉等生产生活问题。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市本级拨付资金9530万元,支持全市155个贫困村和244个非贫困村的集体经济发展。

  2. 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拨付“美丽柳州•宜居乡村”项目专项经费1.8亿元,支持农村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其中安排1.2亿元支持柳城县大埔镇田垌村鸦鹊屯等12个综合示范村屯建设。拨付农村改厕改厨、“改圈”项目资金4671万元,支持各项村容村貌整治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落实自治区级、县级认定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奖补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双高”基地建设资金9711万元,柑桔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资金5745万元,推进农业提质升级。扎实落实强农惠农资金政策,拨付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5亿元,顺利完成2018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各级财政配套资金6283万元, 推进政策性农业、林业、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实施。

  3. 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基本建设和城市维护等资金的投入,推进市政设施维护、城市道路维护、“天网工程”等项目实施。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公共服务,完成柳州市雒容至东泉公路工程、中心区沿江夜景灯光整体提升工程等7个PPP合作模式项目的招标工作。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获国家发改委及财政部批准我市水环境治理工程纳入利用德国促进贷款(5000万欧元)备选项目,包括官塘、拉堡等六个污水处理厂及城市管网等实施提标改造、修复工程。

  (四)聚焦重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1. 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市共筹集各级财政扶贫资金21.87亿元,同比增加5.61亿元,增长34.5%,其中市本级财政3.7亿元,同比增加1.64亿元,增长79.61%。支持实施脱贫攻坚“十大行动”,其中下达的上级补助及市级配套资金共2.46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推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3个,实际完成投资9.19亿元,投资完成率101.15%。湛江—柳州“携手奔小康”扶贫协作行动有效开展,2018年我市共获粤桂帮扶资金1.014亿元,帮扶资金累计到位1.64亿元。

  2.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拨付污水治理项目资金2.6亿元,推进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维护,提高柳江水质处理标准;拨付河长制项目资金650万元,黑臭水体整治经费2300万元,推进竹鹅溪清淤工作顺利完成,为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3. 有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稳妥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2018年市本级获得转贷置换债券61.82亿元,置换工作如期完成,有效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负担。加强新增债券项目筛选,严格核实项目情况,加大对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新增债券使用规范和安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于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存在风险的融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五)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1. 财政体制改革有新进展。完善市本级与城区、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出台《柳州市本级与城区、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意见》和《柳州市本级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实施细则(暂行)》,通过界定范围、明确职责、制定标准,调动各城区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推进市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摸底调查县级财政收支情况,对县级财力和配套、暂存暂付款以及聘用人员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理顺柳江撤县设区过渡期内财政体制,逐步调整上划柳江区学校、公安、交警等事权,推进柳江区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2. 预算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盘活部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依法依规调整用于村集体经济扶持、传化公路港项目、专项扶贫和弥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停征造成的支出缺口,提高资金有效供给。坚持厉行节约,以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为契机,强化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执行支出进度通报和绩效考核,加强资金动态监管,全市1731个预算单位纳入动态监控范畴,基本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与内外部监控相结合的监控体系,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稳健运行。推出预算绩效管理新举措,首次开展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双监控”,涉及项目共357个,有效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决算公开更加规范透明,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100%(涉密部门除外),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工作,并督促整改,确保部门预决算公开真实有效。

  3. 财政管理改革有序推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市本级支付电子化业务系统成功上线,实现了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之间的跨部门、跨系统联网操作和“无纸化”运行。提高行政服务能力,在全区率先开通移动支付渠道征收非税收入,覆盖市本级所有非税收入项目,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加多样、便捷、安全的缴款服务。优化政府采购网站服务,推动电器设备“网上商城”采购模式,加快审批流程,为采购人提供更多便利,柳州市政府采购网获自治区“红榜”表彰。继续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事宜,批复柳州市爆破行业协会、柳州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等7个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事项。逐步建立政府资产报告制度,顺利完成全市2017年政府资产报告编报工作。

  4. 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积极认真配合市人大和政协开展各项专题视察和调研活动,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将答复意见寄达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单位。针对资金结余规模大,预算资金调剂情况多、金额大,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下达较慢等问题,采取了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完善资金下达制度,加强对县区预算管理的指导等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2018年财政决算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措施

  对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审计反映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市本级决算存在的问题

  1. 培训费使用预算约束性不强

  提高培训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一是对于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培训,单位要根据上一年度转移支付用于培训的实际情况,测算和编制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费,并纳入单位年度计划报柳州市“一包方式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柳财行〔2018〕7号)规定的程序申报,探索将每年“一包方式管培训”的申报和审批时间提前到预算编制之前的办法,提高培训费预算的准确性。三是严格控制培训费追加,只有经柳州市“一包方式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培训项目才能申报预算,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除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增安排的培训和属于中央、自治区新增下达转移支付中明确安排培训支出的情况外,原则上不追加安排培训费支出。

  2.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

  一是加强对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审核。对单位填报的经济分类科目严格把关,对科目使用的科学性、准确性、细化程度全面审核,并在预算编制系统中对特定项目设置对应的经济科目审核控制。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把科目调剂关。为理顺各单位调整经济分类科目的工作流程,2018年财政部门出台了《柳州市本级预算号经济分类科目调整实施细则》,对经济分类科目调整范围、调整程序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要求和规范。三是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培训和指导,加强经济科目知识培训,提高认识,使各预算单位准确理解科目使用范围,科学使用经济分类科目,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范支出行为,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四是修订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评比办法,将经济科目规范使用作为一项考核指标。

  (二)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公务用车定点租车业务未控制到位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的管理意识,单位财务人员和负责租车事宜的人员要深入学习《柳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本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发改体改〔2017〕5号)的相关精神,熟悉各种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务租车管理业务。二是增加公务租车定点单位的数量和车型的配备,在不高于市场租车价格的同时,可允许定点车行在一定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三是为方便单位开展业务,特别是公安、应急等部门执行任务时,可按先租后报批的应急程序,租用公务用车。

  2. 部分单位结存资金较大,收回存量资金力度仍需加强

  一是提高单位对加快存量资金使用的意识,单位财务应在每年年末对存量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对项目已实施完毕、不需再支付的结余资金,因政策调整或实施条件变化、无法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应主动上缴财政部门。二是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柳州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6〕109号)和《关于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通知》(桂财预〔2019〕52号)对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对符合收回政策的存量资金一律收回统筹,若有特殊原因需继续使用的存量资金,需报财政部门备案,且在半年内必须使用完毕,否则不予再结转。三是对存量资金大的单位,财政部门在收回存量资金的同时,对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按一定比例给予扣减。四是应完善项目储备库制度,深化定员定额改革,做到确有需要、确可执行才予以安排预算,从源头减少结余结转规模。

  3. 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高

  一是加大上级转移支付纳入年初预算的力度。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衔接,将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及时编入年初预算,并根据上一年度转移支付规模,合理测算下一年度转移支付总量,并编入年初预算。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探索建立项目库,严格项目预算编制,严控预算执行中的追加事项。将有明确使用单位和金额的代编预算项目全部列入单位年初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财政部门已将能够落实到具体部门的二次分配资金编入部门预算,财政代编或预留资金比例由2018年的39%下降到27.9%。在今后编制年初预算时将进一步细化预算,减少切块待分配资金量。

  4.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较晚,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

  做好财政部门与项目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加快预算资金的分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资金二次分配权的部门,要实现按预算编制时间和要求同步编制投资计划或项目实施计划,下达投资计划或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当年9月底,否则,按一定比例相应扣减部门下一年度预算。

  对审计提出的其他问题,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积极整改,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审计的监督促进下,我市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但也清醒认识到,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对此,市人民政府已要求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市人大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努力加以解决。市人民政府将诚恳接受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全力推进“三大建设”,营造“三大生态”,为实现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和万亿工业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