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本级“三公”经费2018年决算支出情况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7-18 16:13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市财政局汇总,市本级部门,包括市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8年决算支出情况如下: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6759.37万元,剔除卫计委二层购置救护车740万元后(具体说明详见“公务用车购置费”),同比减少100.37万元,下降1.6%。分细项来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43.62万元,同比增加96.81万元,增长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参加上级部门和本级市委组团的出国培训和境外交流。

  公务接待费支出1013.09万元,同比减少406.04万元,下降2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004.79万元,同比增加1107.23万元,增长123.4%;剔除卫计委二层柳州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购置救护车740万元(救护车属于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柳州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性质为事业单位,其救护车购买不受编制控制,相关经费不应计入公务用车购置费),同比增加367.23万元,增长4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不可比增长因素,即按照2017年自治区党政策机关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定编审批的有关规定,自2017年6月27日起,我市全面恢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定编审批,实行公务用车定编常态化管理。2018年存在“超过使用年限的公务用车及时报废”“空编车辆按规定进行了更新配备”等情况,根据从实际出发、保障应急原则进行资金安排,故同比变动幅度较大。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97.87万元,同比减少158.37万元,下降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