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
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受理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和检察机关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侦查;对“侵权”、渎职罪案的侦查;对执行刑事案件、裁定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监督;依法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受理来信、来访,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勘验自侦案件和公安机关重大案件的现场,鉴定与案件有关的人身、尸体、痕迹、物品、会计资料等。
我院主要工作目标是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以业务建设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执法保障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
2.人员构成情况
3.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5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二、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和2个派出检察院的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3041.20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拨款2911.20万元,比上年增加162.55万元,增长5.91 %,其中:
(1)、经费拨款(补助)2864.20万元,比上年增加162.55万元,增长6.01 %;
(2)、罚没收入4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00 万元,与上年持平。
2、上年结余收入130.00万元,增长-22.62%,其中经费拨款(补助)结转130万元。
(二)2015年支出预算总计3041.2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公共安全类科目2255.4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7.47%,同比增加135.48万元,增长6.39 %。
2、社会保障与就业类科目507.0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7.42 %,同比增加16.15 万元,增长3.29 %。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48.7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11%,同比增加11.62 万元,增长8.41 %。
三、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5年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3041.20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1973.26万元。主要是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051.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比例为53.28%。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6.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比例13.5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5.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比例33.21%。
(二)项目支出1067.94万元。主要是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17.6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比例为11.02%。
2、商品和服务支出808.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比例75.6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8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比例6.08%。
4、其他资本性支出77.4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比例7.24%。
四、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5年“三公”经费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预算6.00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同比50%,增加原因:计划多一人次出国学习考察。
(二)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8.20万元,同比减少9.80万元,同比-54.44%,减少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控接待费用的开支,加强管理和财务核算。
(三)公务用车费2015年预算109.60万元,同比减少5.30万元,同比-4.61%,减少原因:响应车改政策,严控车辆管理,强化经费核算。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109.60万元,同比减少5.30万元,同比-4.61%。
2.公务用车购置2015年未做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