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警支队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5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2015年本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公安厅交警总队及市公安局各项工作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主线,以打造“品质交通”为目标,紧紧围绕交通管理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稳定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具体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打造“品质交通”,助推交管工作跨越发展。一是按照公安部、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畅通工程”等级评价工作要求,落实畅通工程各项具体工作,深入推进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创建工作。二是科学运用交通工程技术,加强交叉口渠化设计,适度扩大市中心区单向交通组织区域,合理应用单向、变向、限行、禁行和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等措施,改善我市交通拥堵节点的交通组织方式,改善重点道路循环系统,缓解市区重点路段、路口的交通拥堵现象。三是规范停车泊位的设置与管理,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对市区停车泊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排查,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进一步规范停车泊位的设置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占道停车泊位的数量,逐步形成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停车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四是积极创新探索护校新模式,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逐步在市内有条件学校周边积极推广“护校专用道”建设。五是积极探索研究 “错峰出行”、“潮汐”(如文昌大桥、壶东大桥单双号通行)等缓堵新理念,延续缓解市区高峰时期道路交通拥堵现象。六是根据我市城市规模的扩展,调整扩大市区载货汽车禁行区域及路段;强化科技管理手段查处货车洒漏、走禁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减小载货汽车对市区道路交通影响。
2、争创全国一等车管所,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在所有符合要求提出申请的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建立服务站,在有资质的4S店可以对车辆进行提前查验,拓印照相、打印查验表,进一步简化注册登记的业务流程,完善便民服务。二是适时增加网上车驾管业务,尽快实现将部分业务如提交体检证明、网上下载打印各种表格等到互联网上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完善县考试场建设,提升考试场软硬件设施水平。四是大力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延伸便民利民服务。五是建立“车管所远程服务平台”,通过电话,互联网,手机APP、微博、微信等多个平台实现车管全方位服务。
3、加强智能交通建设,提升科技应用能力。一是继续大力推进我市智能交通建设,探索公安交通管理智能交通建设项目建设模式,完善我市道路交通监控指挥中心建设、监控网点设置,探索智能交通监控与市局“天网工程”监控布点的有机融合、资源共享;完善高空监控系统和信号灯智能控制系统,扩大信号灯区域协调覆盖面;加大公路车辆监测系统的建设,并逐步建成交通事件自动报警、交通流量异常报警等自动判别系统。二是进一步探索信息化建设管理、考核、运行机制,贯彻落实《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各项要求。三是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按进度推进支队各类“电子警察”设备使用管理、数据采集录入的统一化和规范化。四是充分发挥“科技员”作用,通过“支队培训各部门科技员,科技员培训各部门民警”方式,逐步提高民警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
4、巩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提升舆情应对能力。一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建立更多体验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以学校、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二是围绕2015年宣传主题,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继续在六县、市区内各企业、社区、学校巡演开展巡演。三是联合媒体策划,开展柳州交警品牌宣传,大力报道交管工作亮点。四是针对支队开展的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五是继续扩大自媒体宣传力度,完善微博、微信、龙城交警网、“柳州交警微服务”QQ群等自媒体平台的管理制度。
5、继续完善“210”工程建设,做好装备保障工作。一是配合市局对支队新办公大楼的工程建设进行督促和监督,做好支队办公区域整体搬迁准备工作。二是按照当前反恐处突任务要求,采购更新单警装备及其它器材一批;充实完善“210”工程建设示范点城中大队装备库,加快支队应急储备物资仓库建设。三是按期报废一批车辆,并根据当前交管工作的需要,积极协调区财政厅、市财政局、区公安厅、区交警总队等相关部门,购置一批执法执勤车辆、考试专用车配发到基层部门,努力解决基层执法执勤车辆老、残旧问题。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如下:
柳州市支队本级现有23个部门,包括1个车管所、1个考试中心、5个城区大队、2个高速大队、5个职能大队及9个机关职能部门。负责全市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置,交通设施管理,交通法规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并负责对下辖的六个县大队进行业务指导及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
本级现有民警编制469人,实有干警455人,职工13人,交通协管员508人。拥有在编警用执勤执法用车122辆、特殊业务用车77辆,考试车54辆,警用摩托车247辆,警用电动车200辆。支队本级管辖城市道路长达8000多公里,市区人口115万。全市机动车拥有量为46万辆,拥有机动车驾驶资格人员100万,电动车拥有量82万辆。由于车多、人多,而道路的规划和使用远远跟不上日益增长的车辆拥有量,道路交通管理面临的难度也在不断地增强,交通管理的投入还需不断加大。
二、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一)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数据参见预算01表)
2015年收入总预算17259.20万元。明细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7259.20万元。
(1)经费拨款(补助)284.85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6974.35万元。
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490.67万元。
②罚没收入9958.68万元。
③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525.00万元。
三、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支出总预算17259.2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259.20万元。
(二)本年支出分类
1.本年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2类,其中:
公共安全类科目16907.1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97.96%。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352.1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04%。
2.本年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共分为2类,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3490.6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0.22%。
(2)项目支出预算13768.5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79.78 %。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柳政发〔2013〕53号)的要求填报。
(一)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7830.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7830.00万元。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7575.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460.00万元,工程类采购575.00万元,服务类采购5540.00万元),分散采购255.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55.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总计939.2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25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费721.50万元。
部门名称: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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