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柳州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州市儿童福利院  |   发布日期: 2022-03-08 12:00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儿童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儿童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柳州市儿童福利院的职责主要有:承担全市范围内的孤残儿童、弃婴弃儿以及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的养护、医疗、特殊教育、康复、安置服务工作。

(一)做好孤儿与弃婴的收养、寄养及安置工作;

(二)做好困境儿童的照顾工作;

(三)做好孤残儿童提供集中供养、教育和康复治疗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儿童福利院成立于2002年3月28日,是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院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700平方米,设定床位数300张。现有在册儿童175人和困境儿童9人,职工170人(在编60人,聘用110人)。设置康复教育科、收养寄养科、社工科、卫生所、办公室、后勤科、财务科等7个职能科室(所);设置特殊教育、引导式教育、学龄、婴幼儿和日托等7个区域服务儿童;设置洗衣、炊事、维修、保洁和保安等班组保障服务质量。市儿童福利院建院20年来,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办院宗旨,将“养治教康置”和社会工作结合起来,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开设密集互动课程,丰富儿童闲暇时光,做实重残儿童“养教康”,实现重残儿童零卧床;开展引导式教育、特殊教育,承接残联康复项目等,保证全院儿童康复参与率达到100%;创新服务模式,开启“农疗”康教服务新模式;与市困境儿童服务中心深度合作,每月定期为21名儿童开展心理动态监测、个案帮扶工作,并解决1名院内儿童就业问题,促进儿童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第二部分:柳州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支总预算2066.22万元,同比增加108.58万元,同比增长5.5%。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3.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41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入总预算2066.22万元,同比增加108.58万元,同比增长5.5%。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66.2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48.58万元,同比增长7.7%。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增加,上年结转资金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安排的项目资金支付基本完毕,未有较多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支出总预算2066.2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876.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8%,同比增加673.41万元,同比增长56%;项目支出预算18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同比减少564.83万元,同比下降74.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事业单位离退休20.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同比增加2.16万元,同比增长11.6%。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同比减少2.38万元,同比下降2%。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同比减少1.18万元,同比下降2%。

4.儿童福利支出173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7%,同比增加113.35万元,同比增长7%。

5.事业单位医疗56.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同比减少1.59万元,同比下降2.8%。

6.住房公积金86.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同比减少1.78万元,同比下降2%。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876.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8%,同比增加673.41万元,同比增长56%。

2项目支出预算18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同比减少564.83万元,同比下降74.9%。

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为上年结转资金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安排的儿童福利项目资金支付基本完毕,未有较多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66.22万元,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66.22万元。支出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2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61万元;儿童福利支出1730.1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6.17万元;住房公积金86.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6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6.92万元,项目支出189.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20.7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发放的独生子女费、退休生活补助、退休物业补贴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2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6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儿童福利支出173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40.8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项目经费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1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86.4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6.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6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它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二)公用经费1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1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2.1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4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4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2.66万元,同比增加4.16万元,增长22.5%。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2.6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4.16万元,增长22.5%。

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非集中采购0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100%。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2022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22.66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2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行政运行预算108.7万元,同比增加2.46万元,同比增加2.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是2022新增了福利费科目,因此预算也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实有在编车辆2辆,车辆为本单位所有,车辆主要的用途为业务用车,如单位工作人员外出送材料、带院内儿童外出检查身体、办理身份证件、办理入学、接送院内儿童上学等。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

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三、其他收入:指核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支出、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内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救济费支出:主要包含儿童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等支出。

八、助学金支出:资助对象范围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