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基本职能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受理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和检察机关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对执行刑事案件、裁定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监督;依法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受理来信、来访,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勘验自侦案件和公安机关重大案件的现场,鉴定与案件有关的人身、尸体、痕迹、物品、会计资料等。
(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我院2021年主要工作目标仍然是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以业务建设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执法保障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城县人民检察院。
机关共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五个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7人,其中政法编制45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离休人数1人,退休人数22人。
第二部分: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支总预算1017.45万元,同比增加1017.45万元,同比增长100%,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17.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安全支出784.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8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入总预算1017.45万元,同比增加1017.45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17.45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017.45万元,同比增长100%。
2021年单位收入总预算增加主要是: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支出总预算1017.4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19.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55%,同比增加819.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9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45%,同比增加197.9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共安全支出784.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09%,同比增加784.44万元,同比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9%,同比增加124万元,同比增长100%。
3.卫生健康支出5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2
%,同比增加57.13万元,同比增长100%。
4.住房保障支出51.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同比增加51.88万元,同比增长100%。
各功能分类科目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1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0.55%,同比增加819.55万元,同比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19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45%,同比增加197.9万元,同比增长100%。
2021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7.45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1017.4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8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1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55万元,项目支出197.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204类公共安全支出78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86.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97.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检察业务日常运行,以及检察办案,扫黑除恶等的支出。
(二)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支出。
(三)210类卫生健康支出57.1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221类住房保障支出51.8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干警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9.5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72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147.5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2万元,比2020 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2.12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2.12万元,同比增加2.12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三)因本单位车辆编制已上划到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74.4万元,同比增加74.4万元,增长100%。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74.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74.4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74.4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74.4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74.4万元。
十二、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182.55万元,同比增加182.55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为保障机关运行而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0辆,我院所使用车辆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所有。说明:因自治区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改革,从2020年起,柳州市县(区)基层检察院的公车编制全部划转至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管理。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四)由于培训费未得到人社局相关批复,暂时无法在预算中公开,待得到人社局批复后,将在决算中根据实际批复情况予以公。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