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柳州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州市总工会  |   发布日期: 2022-02-22 16:30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总工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总工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基本职能: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在市委领导和自治区总工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组织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及监督保证机制。

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比武、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等活动,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承担全国、广西、柳州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全国、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广西工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柳州工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协助各县区党委、市总工会直管的基层单位党组织管理各县区工会、各直管基层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县以上工会和直管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指导全市工会组织建设,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企业、新建企业、两新组织等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研究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化建设,推动网上工会工作。研究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市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工会组织举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举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部门主要工作安排

1.强化职工思想引领,营造党史学习教育浓厚氛围。

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继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积极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继续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宝贵经验、伟大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关爱,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

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要强化“大思政”理念,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任务,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在职工中继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和“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始终坚持以正确舆论引导职工,唱响奋进新征程的时代主旋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把握好时度效,把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中,落实到工会网络、新媒体中,大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工人阶级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深入宣传职工凝心聚力、建功立业的火热实践,广泛宣传工会服务职工、改革创新的积极作为,讲好中国工人阶级故事、劳模工匠故事、柳州工会故事,提高工会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加强工会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管理。切实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定期分析研判,切实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定期分析研判,发挥工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构、会议制度,认真梳理排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风险点,做好重大决策、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网络风险排查,提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研判和处置能力。加强对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文化宫、职工之家等阵地的意识形态安全管理。积极开展“网聚职工正能量 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创作一批体现时代精神、贴近职工群众的工会网络文化精品。着力构建以“互联网+”普惠性服务为重点的网上服务职工体系,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打造网上职工之家。

2.聚焦经济建设主战场,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推动产业工人建功立业。聚焦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围绕重大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围绕重大战略、产业振兴,努力形成建功“十四五” 奋斗新征程的姿态和氛围。加快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培养,通过柳州工匠学院、先模创新工作室、工人先锋号等平台,培育高级别“匠师”,加大产业工人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大批优秀班组,建立跨行业跨区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充分发挥劳模、工匠等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作用。

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破解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瓶颈问题,把提升柳州产业工人队伍技能水平作为产业工人队伍改革的重点,通过不断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改进技能评价方式、畅通职业晋升通道等手段,依托职业院校,积极推动企业承担人才培养主体责任,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在职工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网上练兵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思维与活力,以有技术会创新的真本领更好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柳州高质量发展。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做好劳模评选表彰和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大国工匠”“最美职工”等发布宣传工作,为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舞台,引领更多职工争当新时代劳动模范、能工巧匠,擦亮“劳模”“工匠”金字招牌。既要在传统行业选树先进典型,又要在新就业形态群体选树先进典型,培养宣传职工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上的先进典型,把榜样力量转化为职工群众的生动实践。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导职工,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发挥劳模创新工作室等阵地作用,动员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广泛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浓厚氛围。

3.切实履行好维权服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做好服务职工各项工作。着力在对接职工生活需求上办实事,聚焦提升职工生活质量,扎实做好送温暖、送清凉、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等工作。

全力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对深度困难的职工家庭开展日常生活救助,对因病致困的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医疗救助,对子女就学致困的困难职工家庭开展金秋助学。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和农村消费,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继续夯实法律维权服务工作。以完善工会“一小时法律服务圈”为载体,推进县(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站规范建设,加大对各级工会律师站特别是县级工会律师站的经费支持力度,指导县(区)工会向社会组织签约购买法律服务,加强对法律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指导县(区)工会专项预算办案补贴和值班补贴经费,及时总结发掘具有典型引导作用的精品案件;继续适时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两书”制度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工作。

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继续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协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做好2021年度集体协商绩效考评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集体协商竞赛,举办集体协商培训班,加强对基层开展集体协商的指导及管理工作。抓好集体协商典型,总结一批可学习、可复制的先进典型向全市各企业宣传学习推广。完成好6月份启动的2021年“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活动,指导各级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级有关法治宣传教育文件精神,依照普法计划推进工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做好全国12.4法治宣传日劳动关系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做好网上法律法规题库,在智慧工会平台上开展工会干部和职工(农民工)网上普法练兵活动。

4.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把工会改革的重心放到基层,围绕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创新各项改革举措。探索创新基层工会建设新方法、新途径,推动“联建联创”等建会模式巩固提升、延伸拓展。加强乡镇(街道) 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健全“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做好2021年度市级先进职工之家的确认工作,进一步了解基层建家实情,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指导性服务,助推争创先进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持续开展。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结对共建”工作。

推进智慧工会建设。充分发挥柳州工会智慧工会的平台阵地作用,将现有的各项工会业务通过网上工作平台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办公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在最快的时间内向职工展示、推送工会服务,加强与职工的互动,倾听职工呼声,实现对职工的全覆盖和服务时间的全天候,实现服务的普惠性。全面推进网上普惠服务职工活动的策划、推进与实施,通过智慧工会更好感知职工需求,畅通沟通渠道,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

5.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切实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短。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柳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精神形成生动实践。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为根本的政治担当扛牢抓实,推动建立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机制, 毫不动摇推进工会系统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按照自治区部署和市党委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教育管理党员的功能作用, 推动党员干部锤炼党性、保持本色。加强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改进绩效考评方式方法,切实为基层工会减负。

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工会干部、工会会员代表的轮训和业务技能提升等培训力度。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纳入培训班计划,举办各层次的工会干部培训班,提高我市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

统筹抓好其他工作。规范工会财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经审工作的服务能力,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审查审计工作。加强服务阵地建设, 提高服务职工针对性。继续推进柳东工人文化宫项目的建设,力争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深入研究产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 推进产业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做好新闻宣传的组织策划,更好讲好工会故事、职工故事。统筹推进督查问效、保密管理、统计信息、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4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是柳州市总工会。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柳州市职工技术协作交流站、柳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是柳州市工人文化宫。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总工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柳州市总工会机关本级内设10个科室及两个驻会产业工会,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教信息部、权益保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财务部、基层工作部、社会联络部、资产管理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柳州市财贸工会委员会、柳州市教育工会委员会。

第二部分:柳州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165万元,同比增加141.53万元,同比增长13.83%,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165万元,同比增加141.53万元,同比增长13.83%。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165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41.53万元,同比增长13.83%。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柳州市总工会新增离休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二是柳州市工人文化宫新进7人、退休1人,公用经费增加;三是柳州市职工技术协作交流站新进1人,公用经费增加;四是柳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新进2人,公用经费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16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952.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77%,同比增加118.61万元,同比增长14.22%。项目支出预算212.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23%,同比增加22.92万元,同比增长12.0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564.3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8.44%,同比增加61.26万元,增长12.18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491.3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2.18 %,同比增加63.31万元,增长14.79%。

3.卫生健康类科目56.6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86%,同比增加14.24万元,增长33.62%。

4.住房保障类科目52.7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52%,同比增加2.73万元,增长5.46%。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952.5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81.77 %,同比增加118.61万元,增长14.22%;

2.项目支出预算212.4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8.23 %,同比增加22.92万元,增长12.09%。

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柳州市总工会新增离休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二是柳州市工人文化宫新进7人、退休1人,公用经费增加;三是柳州市职工技术协作交流站新进1人,公用经费增加;四是柳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新进2人,公用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5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4.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58万元,项目支出212.4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55.8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5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办公费、会议、培训费及工人文化宫举办的全市工会会员文体活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7.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3.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配套资金、劳动模范荣誉奖励金等。

(三)卫生健康支出5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6.6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5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2.7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2.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5.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8万元,比2021年(上一年)预算1.37万元,同比增加0.31万元,同比增长22.6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68万元,同比增加0.31万元,同比增长22.63%,增长的原因为:柳州市工人文化宫新进7人、退休1人,柳州市职工技术协作交流站新进1人,柳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新进2人,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行政运行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说明:市总工会本级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来源为按《工会法》收缴的工会经费留存部分,在职人员基本支出无财政预算拨款,财政经费为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确定的各类帮扶资金和社会保障项目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