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柳州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拟定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志,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定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和加强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定全市行政区域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变更隶属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绘和申报乡镇以上行政区划样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六)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具器具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相关工作,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民政局共有直属单位12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是柳州市民政局;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柳州市救助管理站、柳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
(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柳州市社会福利院、柳州市按摩医院、柳州市儿童福利院、柳州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柳州市养老服务促进中心;
(四)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
(五)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柳州市殡葬管理处、柳州市烈士陵园公墓管理处、柳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
根据柳州市委办、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柳州市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柳办﹝2019﹞80号),机关内设12室,分别为: 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机关基层党组织(人事科)。
第二部分:柳州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6,539.54万元,同比增加649.72万元,同比增长4.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6,539.54万元,同比增加649.72万元,同比增长4.1%。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053.0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85%,同比减少1,235.02万元,同比下降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业建设经费通过补助县区形式拨付,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减少。
(二)单位资金收入315.5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9%,同比增加315.51万元,同比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柳州市殡葬管理处、柳州市社会福利院、柳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单位自有资金增加,单位资金收入增加。
(三)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17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3.1%,同比增加1569.23万元,同比增长26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增加,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及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功能完善提升工程项目中的政府采购支出。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增加,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及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功能完善提升工程项目中的政府采购支出。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6,539.5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373.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5%,同比增加1,349.38万元,同比增长26.9%。项目支出预算10,166.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5%,同比减少699.66万元,同比下降6.4%。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90.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4%,同比增加1,736.41万元,同比增长12.8%。
2.卫生健康支出874.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同比减少1109.25万元,同比下降5.6%。
3.住房保障支出357.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同比增加5.14万元,同比增长1.5%。
4.其他支出357.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同比增加357.45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373.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5%,同比增加1349.38万元,同比增长26.9%。
2.项目支出预算10,166.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5%,同比减少699.66万元,同比下降6.4%。
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人员工资、社保、养老、医疗费用有所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4,053.03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53.03万元;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4,053.0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4.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7.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05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3.48万元,项目支出7,679.5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130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87.8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和公共经费。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2.1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治工作专项经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网络升级维护费用、办公及工作经费、体检经费等。
(三)社会组织管理8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经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
(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6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3.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经费。
(六)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5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4.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94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经费、社工人才激励经费、婚姻登记工作经费、清明安保经费、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核查工作经费。
(七)行政单位离退休130.6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136.1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6.6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8.3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十一)儿童福利1,76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40.81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25.30 万元。主要用于儿童救助经费,孤残儿童生活费、医疗费,儿童福利院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十二)老年福利1,548.6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73.06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75.56 万元。主要用于为民办实事关爱老人防走失定位服务项目,社会福利院用于供养人员医疗、生活费、食堂餐饮、洗衣、物业服务、水电等费用、护理人员工资等。
(十三)殡葬4,374.7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1.12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53.62 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管理处火化费、殡葬专用材料、在职及聘用人员经费、办公费、维修维护费、绿化、保洁、保安经费、办公水电车辆等支出,柳州市公墓管理处在职及聘用人员经费、保安及绿化保洁保安费用、专用材料费、办公费、德厚堂2号楼监控设备、西山公墓业务管理系统软件、骨灰灵位牌采购、西山公墓安详生态墓区配套工程、西山公墓墓区修缮改造工程。
(十四)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973.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2.34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61.32 万元。主要用于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柳州市按摩医院、柳州市养老促进中心、柳州市慈善会人员经费支出。
(十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41万元,其中: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医疗费,成人、儿童救助费;
(十六)行政单位医疗82.97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参公)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事业单位医疗149.38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十八)公务员医疗补助101.97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参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九)老龄卫生健康事务54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民政养老服务业建设经费,用于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助项目、适老化改造、“长者饭堂”信息系统、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业务经费等。
(二十)住房公积金357.45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73.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69.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0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33万元,比2021年预算85万元,同比减少8.67万元,同比下降10.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3.37万元,同比增加0.09万元,同比增长0.7%,增加原因:我部门在编人数同比上年增加,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务接待费略有增加。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62.96万元,同比减少8.76万元,同比下降12.21%,柳州市殡葬管理处因报废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减少。
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62.96万元,同比减少8.76万元,同比下降12.2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减少原因:柳州市殡葬管理处因报废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209.46万元,同比增加1,143.96万元,增长37.3%。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15.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7%,同比减少307.24万元,下降72.8%。
分散采购预算4,094.4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7.3%,同比增加1,451.2万元,增长55.0%。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831.9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124万元,服务类采购1,253.5万元。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2,032.96万元,通过事业收入资金安排采购支出预算2,171万元,通过其他收入资金安排采购支出预算5.5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524.89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524.89万元。
十二、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行政运行预算604.28万元,同比增加4.18万元,同比增长0.7%,主要用于日常行政运行开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因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也略有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22辆,2022年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17辆,车辆为柳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柳州市儿童福利院、柳州市按摩医院、柳州市殡葬管理处、柳州市社会福利院、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所有,按用途划分:其他用车17辆,其中:机关本级核定公务用车编制0辆;下属单位柳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有核定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公车1辆;柳州市儿童福利院核定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公车2辆;柳州市按摩医院核定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公车1辆;柳州市殡葬管理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12辆,实有公车7辆;柳州市公墓管理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公车2辆;柳州市社会福利院核定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公车2辆;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核定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公车2辆。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柳州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有10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21.27万元。其中:机关本级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养老服务业建设经费,预算金额540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有9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柳州市公墓管理处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社保、养老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及工会经费补差,预算金额442.09万元;柳州市公墓管理处西山公墓安详生态墓区配套工程,预算金额335.4万元;柳州市公墓管理处专用材料,预算金额767.28万元;柳州市殡葬管理处办公、水电等支出,预算金额202.57万元;柳州市殡葬管理处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预算金额588.73万元;柳州市殡葬管理处聘用人员支出,预算金额433.05万元;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在职人员经费,预算金额1,003.90万元;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聘用人员费用,预算金额468.33万元;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医院整体改造提升,预算金额2,171万元(单位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指民政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民政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组织管理:指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指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民政局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政策制定和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7、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8、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9、老龄卫生健康支出: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10、殡葬: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事业单位离退休:指民政局所属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1、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指民政局所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指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八、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