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柳州市行政区域(含市属五县)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
中心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和决定,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心设1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归集提取管理科、信贷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稽查法规科、信息管理科、远程服务管理科、河东营业部、中山东路营业部、柳江营业部、柳东营业部、鹿寨管理部、柳城管理部、融水管理部、融安管理部和三江管理部。
第二部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173.89万元,同比增加177.23万元,同比增长5.9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173.8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7.84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173.89万元,同比增加177.23万元,同比增长5.91%。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173.8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77.23万元,同比增长5.91%。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中心管理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进行编制。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173.8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01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57%,同比增加555.04万元,同比增长37.95%。项目支出预算115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43%,同比减少377.81万元,同比下降24.63%。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科目25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9%,同比增加19.53万元,同比增长8.34%。
2. 卫生健康类科目142.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9%,同比增加47.16万元,同比增长49.54%。
3. 住房保障类科目2777.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52%,同比增加110.53万元,同比增长4.1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01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3.57%,同比增加555.04万元,同比增长37.95%。
2.项目支出预算115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43%,同比减少377.81万元,同比下降24.63%。
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中心管理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进行编制。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73.89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3.8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7.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7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51万元,项目支出1156.3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2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7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9.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4.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7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3.1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6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9.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11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2.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266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56.38万元。主要用于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17.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8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32.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4万元,比2021 年(上一年)预算3.12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同比下降2.5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3.04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同比下降2.56%,减少原因: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减少不必要开支。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65.26万元,同比减少104.08万元,下降18.28%。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07.5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3.12%,同比减少175.86万元,下降62.04%。
分散采购预算357.6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6.88%,同比增加71.77万元,增长25.1%。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83.4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381.8万元。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2022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465.26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预算1208.56万元,同比增加104.49万元,同比增长9.46%,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运行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 中心管理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进行编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0辆。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有2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5.76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金额206万元;系统维护及网络通信费项目,预算金额299.7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