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种责任制度和工作规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或监督检查。
(2)承担市政府部署的全市性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执法工作;综合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考核评定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管理工作;会同城区组织部门对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和拟任人选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意见。
(3)负责柳江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柳江河道综合整治方案;负责指导、监督相对集中行使柳江河道行政处罚权和水上保洁管理工作。
(4)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市及城区两级城管执法人员招聘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上岗前执法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管理工作。
(5)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维项目中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年度经费、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市区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规划的编制会审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
(6)负责规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并对其行业进行监管;指导环卫设施建设;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信息交流活动。
(7)负责指导、监督柳江河道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8)负责全市城区户外广告的监管有关工作。
(9)负责全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2017年工作目标
2017年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的工作思路,以加大城市管理基础建设为支撑,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完善行政综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强化水上综合执法,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继续保持 “山清水秀地干净”城市品牌。
(二)机构设置
1.部门机构设置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行政、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 |
行政单位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
参公事业单位 |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市柳西环卫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5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参公事业编制70人,事业编制15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49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875人,其中行政在职25人,机关工勤在职3人,参公事业在职64人,事业在职138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87人,离退休人员158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2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8人,其中行政在职25人,机关工勤在职3人,离退休人员10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223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70人,事业编制15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49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837人,其中参公事业在职64人,事业在职138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87人,离退休人员148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柳州市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6251.62万元,同比减少2436.71万元,同比下降13.04%。其中:
1. 经费拨款(补助)10923.47万元,同比减少2444.86万元,同比下降18.29%。
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118.15万元,同比减少136.85万元,同比下降2.6%。
3.罚没收入安排的项目经费180万元,同比增加140万元,同比增长350%。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同比增长2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625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84.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计14.06 %,同比减少740.31万元,同比下降24.47 %;项目支出预算1396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计85.94%,同比减少1696.4万元,同比下降10.83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0.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同比减少56.26万元,同比下降98.49%;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01.1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62%,同比减少1.41万元,同比下降1.38%;
(3)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5937.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07%,同比减少2390.24万元,同比下降13.04%;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1.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同比增加11.2万元,同比增长5.5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284.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计14.06 %,同比减少740.31万元,同比下降24.47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32.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84%,同比增加46.91万元,同比增长2.7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7.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78%,同比减少108.49万元,同比下降24.3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4.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8%,同比减少678.73万元,同比下降7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396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计85.94%,同比减少1696.4万元,同比下降10.83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24.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1%,同比增加672.79万元,同比增长442.7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84.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22%,同比增加471.47万元,同比增长21.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5.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83%,同比增加102.85万元,同比增长791.15%;
债务利息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200万元,同比下降10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60.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5%,同比增加140.8万元,同比增长707.54%;
其他支出预算1018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89%,同比减少2884.31万元,同比下降22.08%。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625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4.92万元,项目支出13966.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84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46.0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城管执法2481.1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481.19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督察、检查、培训、装备购置,以及聘用人员工资、五险等方面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3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17万元,项目支出9232.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清洁管理维护、环卫设备购置专项支出等。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6万元,其中:专项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96.58万元,其中:专项支出2196.58万元。主要用于水上综合执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征收费支出等。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4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5万元。主要用于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6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6万元。主要用于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1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住房公积金计缴比例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4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41万元,比2016年(上一年)预算46.69万元,同比减少6.28万元,同比下降13.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增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无增减原因:2016年、2017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8.41万元,同比减少12.28万元,同比下降59.35%,主要是安排接待兄弟省(市、县)有关人员来我市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预计2017年接待批次为50批次,接待人数为500人。2017年公务接待预算减少原因:贯彻八项规定文件要求,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32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同比增长23.08%,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及保有量为15辆(其中车改后行政、参公单位保留车辆为3辆,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12辆),保留执法摩托车为18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无增减原因: 2016年、2017年均无公务车购置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32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同比增长23.08%。增长原因: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留执法车辆、执法摩托车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512.73万元,占预算总支出3.15%,其中集中采购预算支出512.73万元,同比减少758.58万元,同比下降59.67% ;分散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17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指标项目合计27个,纳入部门预算绩效指标预算支出金额合计12974.07万元,占2017年度预算支出79.83%。实际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项目及金额以市财政局批复为准。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合计7634.45万元,其中房屋1203.52万元,车辆4517.4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913.4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柳州市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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