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告
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情况公开如下:
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6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如下表:
本年度机构和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二)2016年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定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纂、出版《柳州市志》;编纂出版《柳州年鉴》、柳州地情资料书等;
3.组织、指导市辖县、城区志、乡(镇)志、专业志、部门志和其他志书的编纂,并对志稿进行审查验收;
4.收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整理旧志,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5.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经验;
6.对地方志书和地情资料书进行宣传、利用,发挥地方志书存史、资政和教化的作用。
(三)2016年本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1、综合预算原则
2、保证重点原则
3、强化绩效原则
4、勤俭节约原则
三、关于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本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267.54万元,公共预算拨款267.54万元,其中:
1.经费拨款(补助)267.54万元;
(二)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267.54万元。基本支出145.30万元,项目支出:122.24万元,其中:
1.科学技术218.0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31.52万元;
3.医疗卫生6.1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1.82万元。
四、关于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办公室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年柳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267.54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145.30万元。主要是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90.1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9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21万元
(二)项目支出122.24万元。主要是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9.2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50万元
3.其他资本性支出2万元
4.其他支出55.50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0.36万元,实际支出0.13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下降16.27%。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0.36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下降16.27%,原因是:公务接待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2016年未安排预算经费,同比增加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