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融水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柳州市融水县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 2022-08-23 16:55   

目 录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四)负责应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编制总数为39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编制3人。编内在职36人,其中:行政在职34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23人。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1142.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2.4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0.15万元,下降14.9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9.7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4.14万元,增长8.5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等标准增长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故没有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故没有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故没有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故没有变动。

6.其他收入72.72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84.29万元,下降79.63 %,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为县财政拨款收入,2021年度因财政财力紧张,绩效奖金及其产生的四险二金无法发放而导致其他收入下降。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相等。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故没有变动。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故没有变动。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142.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42.4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0.15万元,下降14.9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473.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1.94万元,下降4.43 %,主要原因是:有新增退休人员,在职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9.08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日常运行的商品服务支出、聘用人员经费支出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7.63万元,下降20.15 %,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财力紧张,部分项目经费如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无法支付。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158.0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4.66万元,上升69.24%,主要原因是:办案费增加、更新购买业务装备增多。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102.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因公牺牲人员抚恤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2.72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一名在职干警因公牺牲。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02万元:主要用于补发退休人员抚恤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等。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5.05万元,上升72.4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多、补发抚恤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7.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3.51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存在在职人员转退休的情况,该项缴费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8.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76万元,下降5.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存在在职人员转退休的情况,该项缴费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存在在职人员转退休的情况,该项缴费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2021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20.26万元,下降55.87%,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3.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2.64万元,下降5.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存在在职人员转退休的情况,该项缴费减少。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72.72万元,主要为县财政拨款,用于发放在职人员绩效奖金及其产生的四险二金、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284.29万元,下降79.63%,主要原因是:因县财政财力紧张,县绩效资金没用发放,该项支出减少。

1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故没有变动。

1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故没有变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9.7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4.14万元,增长8.54%。其中:基本支出766.29万元,项目支出303.43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3.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9%。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9.98万元,支出决算为47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7%。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8.78万元,支出决算为14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9%。预决算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经费无法支付。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维修费、物业管理费、法警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加班补贴等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该项为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不在年初预算项目列出,主要用于支付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支付一名在职干警因公牺牲抚恤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67万元,支出决算为1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1 %。预决算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补申请发放一名退休人员抚恤金。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物业补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57.99万元,支出决算为5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99万元,支出决算为2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27万元,支出决算为2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13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5%,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3.39万元,支出决算为4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7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因作为全区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我院车辆编制上划至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车辆运行费用统一核拨到柳州市人民检察院。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0.18万元,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次,人次16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4.31万元,降低30.38 %。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支出,二是财政财力紧张,收紧支出,部分费用无法支付。比2020年减少40.45万元,降低33.9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物业管理费支出、维修费支出、会议费支出、办公费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用车;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年初预算批复资金843.01万元,年中调整299.4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院调整预算数1142.4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为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办案办公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保障。在自评过程中发现两个问题:一是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0万元,导致执行率为0%,得分为0分;二是支出执行进度不强,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到第四季度支付缓慢,导致资金支付执行效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规划。在预算资金下达后60天内提出年度用款计划,呈报党组审核确认;二是核实数据。执行过程中核实数据,及时跟进支出进度及用款计划合理合规性;三是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总结。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