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

来源: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 2021-08-10 18:30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城中区代表大会和城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城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城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城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依法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及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五)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八)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九)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

(十)负责本院财务、装备工作及有关经费的计划、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规范化管理。

(十一)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加强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

(十二)承办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理的全额拨款政法机关单位。共有内设5个机构(其中业务部门3个,后勤保障部门2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无下属二层机构。干警编制有政法编30名和工勤事业编4名。目前,实有干警人数25人,其中政法编24人,工勤事业编1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1132.49万元,支出总计1082.2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100%;分别增长100%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132.4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7.19万元;占比74.81%;.其他收入285.3万元,占比25.19%。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108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08万元,占比70.23%;项目支出322.19万元,占比29.77%。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32.49元、1082.26万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5.73万元、389.75 万元,下降32.11%、26.48%。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28%。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389.75 万元,下降26.4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847.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57.66万元, 占比77.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1.52万元,占比11.98%;卫生健康支出49.62万元,占比5.86%;住房保障支出38.39万元,占比4.5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7.19万元,支出决算为84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41.71万元,支出决算为341.71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项)。年初预算为263.02 万元,支出决算为263.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 预算为52.92 万元,支出决算为 5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 预算为5.89 万元,支出决算为 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 预算为63.76 万元,支出决算为 6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31.88万元,支出决算为 3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 预算为25.39万元,支出决算为 2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 预算为24.23万元,支出决算为2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 预算为38.39万元,支出决算为3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 预算为235.07万元,支出决算为23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1.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4.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2.83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29万元,支出决算为37.31万元,完成预算的92.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02万元,完成预算的9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9.8万)年增加27.51万元,增长64.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决算增加27.22万元,增长63.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9万元,增长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 因是:公务用车年代久远,车况差、存在安全隐患达到报废要求,2020年报废1台公务用车,购置1台公务用车,故支出增长。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上级知道及视察工作情况增加,因此接待费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37.02万元,占9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0.7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及学习交流指导工作。2020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宾15人次。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未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83万元,比 2019年减少86.49万元,下降48.23 %,减少原因2019年度机构转隶人员开支及经费在我院支出,2020年度机构转隶人员所有开支全部划出,故支出总体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1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8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5.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1 辆;执法执勤用车3 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