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8-19 10:20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处理市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根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仲裁员的培训、考核、任免工作,组建案件所需的仲裁庭。

(三)承办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四)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衔接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突发事件,协助指导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开展工作。

(五)负责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计。

(六)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至2020年末,我单位实有人数34人。其中:在编人员10人,编外控制数人员20人,公益性岗位人数4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392.25万元,支出总计392.2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59.76万元,均增长17.97%;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39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25万元;占比100% ;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39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18万元,占 52.56%;项目支出186.07万元,占47.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92.25万元、392.2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59.76万元,增长17.97%。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2.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76万元,增长17.9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2.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4.49万元,占92.92%;卫生健康支出14.05万元,占3.58%;住房保障(类)支出13.71万元,占3.5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9.79万元,支出决算为39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

1.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资补差。

2.20801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年初预算为124.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资补差等。

3.2080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174.75万元,支出决算为18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市本级追加安排聘用人员经费。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73万元,支出决算为1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资及社保补差。

5.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36万元,支出决算为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84万元,支出决算为 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资及社保补差。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22万元,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资及社保补差。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资。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开支。

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的42.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的42.93%。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32万元,下降2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 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长0.18万元,增长25.7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开展此项业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 因是公务用车所有费用统一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仲裁案件量较2019年上涨30%,需要工作人员晚上加班处理案件,因此加班快餐费用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8万元。主要是办案工作人员晚上加班处理案件的加班快餐费用,全年约320人次。

八、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未安排此类支出。

九、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申报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5万元,比2019年增加0.31万元,上涨1.08 %,增加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0.8万元、服务支出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