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2-08-08 17:30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三)在市委领导下,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市监察工作,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全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监督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要求、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是中共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柳州市监察委员会)。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是柳州市廉政教育中心。

机关内设21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到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到第十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技术监督室、机关党委。

市委巡察办及市委第一到第五巡察组合署办公。

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共27个,在其他各个市直机关办公。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8808.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68.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25.79万元,增长16.2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68.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78.3万元,增长18.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人员增加;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4.64万元,下降64.24%,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由市发改委统一做预算,市财政局按照项目进度分批次下达经费。

3.上年结转和结余40.1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8.59万元,下降74.72%。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8808.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768.70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07.2万元,增长14.3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141.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39.39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39.82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302.99万元,增长47.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399.4万,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26.02万元,增长6.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费用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52.68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降低394.64万元,下降88.22%,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由市发改委统一做预算,市财政局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次下达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433.83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155.86万元,增长56.0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6.其他支出(类)801.37万元,较2020决算数增加801.37万元,上年度无此类款项,主要原因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新旧系统的衔接将剩余801.37万元指标转到其他支出(类)。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56.1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65.76万元,增长18.48%。其中:基本支出6269.9万元,项目支出2486.26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01.68万元,支出决算为875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21.97万元,支出决算为394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8.5万元,支出决算为26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36.69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新旧系统的衔接将剩余801.37万元指标转到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3万元,支出决算为7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费用增加。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7.61万元,支出决算为58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费用增加。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8.81万元,支出决算为28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费用增加。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5.87万元,支出决算为25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费用增加。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费用增加。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由市发改委统一做预算,市财政局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次下达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3.22万元,支出决算为43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十二)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新旧系统的衔接将剩余801.37万元指标转到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9.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476万元,年初预算为4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费用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18.27万元,年初预算为7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63万元,年初预算为72.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1%。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费用增加。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2.6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4.46万元,下降64.12%。均为项目支出。

2021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52.68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具体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68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36.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产生,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26万元,下降61.42%;疫情期间减少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37万元,下降77.05%。其中:

(一)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2.26万元,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22.24万元,下降100%;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98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4%。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纪检监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98万元,平均每辆1.2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4.37万元,下降77.05%,原因是疫情期间减少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来柳工作学习的干部,接待批次105次,757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8.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13万元,降低2.46%。比2020年增加81.62万元,增长12.82%。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7.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8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办案点后勤保障及专案业务费”、“莲花综合服务中心后勤保障费用”等2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6.26万元。我部门各项目达成预期指标,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核算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相关资料齐全,有效控制支出,无挪用、截留经费的情况发生。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案点后勤保障及专案业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莲花综合服务中心后勤保障费用”项目自评得分为98 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