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2-08-08 17:25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扎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指导县区开展排查监测和落实精准帮扶。

(二)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和加快项目实施。

(三)认真做好粤桂协作工作,强化就业和消费帮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大力推进乡村建设,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环境整治成果,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开展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屯创建。

(五)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推进深入落实教育、医疗、住房、水利、稳岗就业、产业奖补、兜底保障、小额信贷等政策。

(六)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宣传。

(七)指导全市乡村振兴干部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雨露计划培训、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相对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劳务输出。

(八)继续落实定点帮扶工作责任。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帮扶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加强对社会组织帮扶的引导和管理,优化环境、整合力量、创新方式,提高乡村振兴效能。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

(一)行政机关单位:柳州市乡村振兴局。内部机构设置为5个:综合科、资金项目科、社会扶贫科、政研培训科、考核督查科;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编人数17人;聘用人员控制数6人,实有聘用人数6人。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州市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编制12人,实有在编人数1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6人,实有聘用人数6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柳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146.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9.8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17.1万元,下降31.0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9.8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15.54万元,下降32.31%,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部门决算包含结对帮扶(河池市罗城县、都安县)资金600万元;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后,2021年部门决算无结对帮扶资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0年度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6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与财政部门对账后调整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146.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79.8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17.1万元,下降31.0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9.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84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退休公用经费标准调整以及增人增资,社保缴费相应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42.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23万元,下降14.4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的费款区间不一致。

3.农林水支出(类)880.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13.52万元,下降36.85%。主要原因是: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后,2021年部门决算无结对帮扶资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7.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1.31%。

5.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无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67万元,为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与财政部门对账后调整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8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17.1万元,下降31.08%。其中:基本支出702.53万元,项目支出377.3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2.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4%。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事业单位绩效总量补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08万元,支出决算为6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事业单位绩效总量补差。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4万元,支出决算为3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事业单位绩效总量补差。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74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机关2020年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变动。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绩效总量补差人员经费变动。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下达下半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差额。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2020年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预算。

(八)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6.37万元,支出决算为34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机关2020年绩效考评奖励。

(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2.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结余项目支出办公楼租赁费用和会议费。

(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76.36万元,支出决算为18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绩效总量补差。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调剂10万元至市水利局使用;二是调剂4万元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是年末由财政收回未支用的工作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5.06万元,支出决算为4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增人增资和二层绩效总量补差。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2.5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2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补发2020年绩效考评奖和绩效总量补差。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余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工作经费,年末由财政部门收回。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3月新增一名退休人员,年末补发退休人员补助。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2%,比上年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影响,接待业务较少;2021年在年初预算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接待业务。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2%,比上年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影响,接待业务较少;2021年在年初预算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接待业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4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6万元,降低5.3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略有结余,年末由财政部门收回,比2020年增加2.09万元,增长4.51 %。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编制数量和结构的变化,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6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两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分别为精准扶贫工作经费和办公楼租赁费用,共涉及资金17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04%。

组织对柳州市乡村振兴局、柳州市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两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79.83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精准扶贫工作经费和办公楼租赁费用两个项目自评得分均为9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指标设置不够完整。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严格地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准确制定预算绩效各项、各级指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