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柳州市红十字会2016年决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柳州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红十字会职能主要是开展应急救援,组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构建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参与应急救援任务;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深入学校、社区、机关、企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开展助贫助困助学助医等人道救助工作;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推动工作;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工作;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协调、见证工作;做好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及管理,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红十字会本级
第二部分:柳州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柳州市红十字会总收入403.62万元,支出404.2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亏损0.65万元。2015年总收支288.72万元,收入增长114.9万元,增长39.8%。主要是在职与退休工资增长为主的“行政运行”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比上年增加45.44万元,增长38.24%;自治区财政支持的“其他红十字事业”经费,比上年增加65.76万元,增长219.2%。
(一)收入总计404.27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03.56万元,为柳州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0.06万元,为利息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65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余留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404.27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80.46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2.95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会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红十字事业337.51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事业支出。
a、行政运行121.04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会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b、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71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会各职能业务工作经费;
c、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95.76万元,用于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作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3.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保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10.74万元:
(1)住房公积金10.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补贴0.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80万元,比上年增加49.42万元,增长35.71%,主要是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工资增加及公积金医保增加;项目支出215.76万元,比上年增加65.43万元,增长43.52%,主要是自治区红十字会申请自治区财政对下级红十字会救援设备经费增加了65.7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79.75万: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2.95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会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红十字事业336.80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事业支出。
a、行政运行121.04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会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人员公用经费;
b、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会各职能业务工作经费;
c、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95.76万元,用于市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作经费。
2.医保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3.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保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10.74万元:
(1)住房公积金10.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补贴0.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说明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费9.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市红十字会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入台证件、保险等行政规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变动原因:因公出国(境)为预算后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因公赴台湾。上年决算数1.7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减2.9万元,原因:车改,无保留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红十字会及兄弟市红十字会来柳指导考察,共接待10批次86人。年初预算数1.89万元,变动原因:年初预算数在结合实际及上年决算数做出。上年决算数1.8万元,与2016年支出减少0.56 万元,变动原因:厉行节约,不超接待标准的同时,尽量压缩每一次接待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0万元,比2015年增加1.28万元,增长16.37%。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编在岗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市红十字会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4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较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项目情况如下:
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应急救护培训宣传普及
绩效目标设定:一是举办师资培训班,新增师资30名以上;二是设立应急救护项目点10个,完成1.2万人培训;三是开展1000场公益电影下乡活动;四是举办9次应急救护周末公开课和3次应急救护欢乐赛。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举办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班1期,新增教师、医护人员、志愿者等40余人师资;
2、按照“主动申报、集中评审、定期监督、评估验收”的项目化管理模式共确定县区红会、学校和社区等17个项目点,完成普及性培训1.1万人次;
3、开展1000场公益电影下乡活动,传播心肺复苏、止血包扎和常见急症的处理等急救知识,全年观影人次22.28万;
4、面向广大市民开设三期九节(共9次)“周末公开课”,教授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495人次市民参加;组织“应急救护欢乐赛”,3次竞赛共15队98位市民参加;
6、抓公职人员、回乡务工村民培训,全年培训公职人员3000余人,培训回乡务工村民1200余人;
7、建设雀儿山公园红十字救护站,开展活动8次,为5000余人次的公园游客、志愿者提供体验式教学服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柳州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