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01-14 11:43   

柳州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完善机制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是牵头资金组各项工作落实。作为中共柳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资金保障专责组(原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资金保障专责小组)驻组单位,印发了《柳州市资金保障专责小组工作规则》《柳州市资金保障专责小组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等文件,旨在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我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加大财政投入,持续做好资金保障

一是保持投入总体稳定增长,向重点帮扶县提供政策倾斜。2021年至2024年过渡期柳州市共筹集各级财政衔接资金85.82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24.02亿元,市本级衔接资金投入数位居全区前列。过渡期北部三县获得的到县衔接资金占比达73.56%,倾斜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帮扶县发展。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市财政局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土地收入安排、发行政府债券、争取上级资金、补贴撬动金融资金等方式,筹措引导资金投入农业农村领域,协同推进乡村振兴,过渡期市财政累计筹措引导资金超139亿元投入用于农林水领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资金保障。

三、强化财政监督,加强资金管理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组织起草并报市政府印发《柳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柳政办〔2021〕28号),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和有效监督。联合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柳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柳财农〔2023〕7号),推动资金监管进一步精细化。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狠抓资金使用效益。在资金管理上形成“纵横联动”机制,市、县区、乡镇各级政府“纵向”分级管理与政府间各行业主管部门“横向”分类管理统一协调行动。市财政局多次派出工作组到各县区实地调研衔接资金等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储备情况,抓好支农资金执行监控,督促相关县区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支出进度。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涉农资金政策,持续拓宽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渠道,完善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长效机制,持续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大力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