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财政局:强化“四个发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为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柳城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从保障农业农村资金投入“发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从资金投入上发力,夯实资金保障基础
一是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支出。截至3月底,农业农村支出累计支出754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水利工程建设、财政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二是确保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筹措分配到位。截至3月底,筹措落实各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86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98万元,自治区资金1927万元,市级资金1675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395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到人到户产业奖补项目、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农村安全饮水保障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油茶产业奖补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培训。
二、从重点领域上发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根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单位工作需求情况,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安排上重点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农业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补短板,提高培育和壮大地区特色优势产业资金投入占比。二是着重围绕产业发展及未来产业布局,加大对重点发展产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资金的杠杆和撬动作用,继续推进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油茶产业建设等产业发展,支持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进一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截至3月底,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中央衔接资金为3063万元,占比65.19%;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自治区衔接资金为964万元,占比50.02%。
三、从项目管理上发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加强与部门沟通,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截至3月底,在已下达的6625万资金中安排实施项目62个,涉及脱贫群众产业奖补资金1475万元。二是压实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每月不定期召开资金专责小组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全县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支出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支出进度慢的部门和乡镇推进项目施工进度,加快资金支出。
四、从加强监管上发力,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一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责,加强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进行重点监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做到机制健全,手续齐全,管理程序到位。三是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强化激励约束与监督问责,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落实情况与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挂钩,促进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到得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