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村财乡代管”做好村级财务管理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10-07 09:05   

鹿寨县实行“村财乡代管”制度,各村民委、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各乡镇政府代理记账,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设在乡镇财政所,配备专业人员。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规范、专业度强,村级干部在群众中的信任度得到提高。

一、多部门联手,做好村级财务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等,负责人员培训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执行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培训会计人员;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公示工作;县审计局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县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中涉及违纪违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加强财务管理,把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规范收入管理。上级补助收入、村集体资产出租或承包收入以及村级其他零星收入必须全额及时缴入村财乡管代管户,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挪用或抵减支出;坚持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所有收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入账;收入票据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要求的票据,任何村和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他收款收据;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坚决不出现赤字的现象。

二是严格财务审批。各项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凭证和票据,不得以白条、收款收据作为收支凭证,代理中心的财会人员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凭证予以退回。

三是做好财务公开。各村每月10日前必须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提供的村财务报表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对财务公开栏的有关内容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