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有力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8 09:00   

2022年以来,柳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各项乡村振兴资金政策,通过增投入、提效益、优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衔接资金效益,有力推进乡村振兴。

一、加大衔接资金投入,充实乡村振兴“钱袋子”

一是优先保障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倾斜支持重点帮扶县。截至2022年6月,全市已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20.34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衔接资金6亿元,比上年略有增长。三江、融水、融安等三个乡村振兴重点县的到位资金,占全市总资金的74%,同时争取到广东帮扶广西资金1.58亿元用于支持北部三县。二是拓宽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资金筹措渠道,今年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提高至30%,加强各领域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截至6月底柳州市累计筹措各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资金13.99亿元,指导北部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65亿元,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三是引导撬动金融资本,继续实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政策,截至6月底,全市新增新增放款3504户共1.69亿元。预算安排“桂惠贷”财政贴息市本级预算资金2亿元,落实各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融资担保费补贴资金共1.17亿元,截止到6月底已撬动银行等金融机构投放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资金9.96亿元。

二、狠抓资金使用效益,铺出助农增收“致富路”

一是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出台《关于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两聚焦”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区)聚焦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示范建设。二是提高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占比,今年要求各县(区)将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达到55%以上(自治区衔接资金高于50%),聚焦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围绕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大力培育优质新型经营主体,截至6月中旬,全市各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达52.52%。三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指导各县(区)积极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具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监测对象、脱贫户与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生产,注重实效,力争农民增收实现“两个高于”目标要求。

三、优化资金管理政策,守好资金安全“生命线”

一是将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衔接资金落地见效;向自治区报送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的建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多次派出工作组到各县(区)实地调研衔接资金等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储备情况,督促相关县(区)加快项目推进工作。三是抓好支农资金执行监控,每月统计各县(区)财政支农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数据,督促各县(区)切实加强库款调度和保障力度,确保衔接资金等涉农资金序时支出进度不低于自治区考核要求。四是配合自治区出台《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工作手册》,推动资金监管进一步精细化。

下一步,柳州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加强项目储备和资产后续管理,确保项目持续稳定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