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惠贷-工业项目贷

来源: 桂惠通  |   发布日期: 2024-11-01 16:01   

【贴息比例】

行业主管部门贴息比例为2个百分点。

【贴息限额】

每年每户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100万元,贴息资金单独核算,不纳入“桂惠贷”历年累计贴息上限管理,与“工业流动资金贷”累计贴息上限不超过200万元。

【贴息期限】

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1年内按贷款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根据“桂惠贷”利率上限有关通知规定执行。

【行业主管部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适用对象范围】

1.重点支持2024年一季度完成工业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申请入库项目单位需明确2024年一季度投资绩效目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项目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择优推荐入库;2.2023年已纳入“工业项目贷”推荐名单的项目单位需重新申请入库,其中:获2023年“工业项目贷”贷款额度支持但未按要求用于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本次不得申请入库;3.原已获得“桂惠贷”系列产品支持的经营主体,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提前还款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工业项目贷”。其他事项按“桂惠贷”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入库流程】

1.经营主体向各市、县(市、区)工信局申请纳入“工业流动资金贷”名单库;2.各市、县(市、区)工信局将名单推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名单推送至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办理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