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税费负担 优化营商环境
2022年以来,柳州市财政局积极协同柳州市税务局、柳州市人社局、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落实中央及自治区税费优惠政策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就业。
一是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及自治区相关税费优惠政策。2022年以来,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上级部门在近年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基础上,先后推出多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区小微企业等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幅度的通知》、《加快西江经济带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及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困难企业免征房产、土地等地方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柳州市财政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并已完全贯彻执行。
二是在柳州市权责范围内,出台多项地方性降费政策。如柳州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21年4月底到期后,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柳州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三个月租金的通知》,对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2022年度三个月租金。此外,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暂缓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以上政策的出台,有效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减轻负担,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