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坚持党建引领 助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柳州市财政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建引领、市场导向、乡村为主、效益优先原则,以持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为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财政工作职责,助推我市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纳入统计的969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为2.27亿元,所有村集体经济年度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600个村达10万元以上,334个村达20万元以上,73个村达50万元以上,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柳州市财政局始终坚持高位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成立柳州市财政局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专班,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分片联系制度,自2023年以来,逐年印发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联系指导工作方案,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牵头,局党组成员明确分工与职责,分别落实分片包干联系点,指导村集体有关财政政策落实落地和协调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分片联系作用,推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二、积极争取资金,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严格落实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关工作要求,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全市2023年、2024年分别获得中央及自治区衔接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490万元、6580万元,为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助力县、乡、村三级联动,推进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模式,坚持联合抱团发展,借助电商提速发展,拓宽来源促增收。
三、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在全市已经实行“村财乡管”的基础上,继续指导各县区加强资金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多次赴各县区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调研指导,指导县区做好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等工作。派人参加党组织书记(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理事长)履职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第一书记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等授课,提升基层业务能力。
四、强化政策指导,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认真梳理中央和自治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对照要求,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用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将村级集体经济产业纳入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范围。2023年柳州市下达各县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指标合计2.01亿元,并督促各县区及时与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保费结算工作,提升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效益。
图一:市财政局副局长宋涛(右二)到融水县和睦镇安塘村鹌鹑养殖基地实地调研
图二: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韦红鞠(右一)到融水县四荣乡三江村调研村集体经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