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关问题处理决定的公告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18〕102号)的要求,柳州市财政局于2018年8月中旬至10月中旬组织开展了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主要对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了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及2016-2017年中小企业获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现依据通知要求,决定将此次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由柳州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财政稽查大队)牵头组织,采取上下联动检查方式开展检查,共检查了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柳州航盛科技有限公司、柳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柳州派溥管业有限公司、柳州市环波建材有限公司、柳州市莫森泰克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启顺汽配有限公司、柳州经贸信息网、柳州市龙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事业单位。其中:单位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7家,事业单位1家,全民所有制企业1家;涉及的财政专项资金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7家,节能专项资金为2家。
检查结果表明,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面,9家被检查单位均能较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能较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大部分单位在获得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基本符合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有3家单位在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和使用方面存在虚报企业经营情况、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投资额、申报材料缺失等问题。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面的主要问题
1.会计核算不实
(1)资产不实或资产明细反映不实
主要表现为长期投资长期挂往来账;未按规定核销应收账款;个人提取现金未登记往来账;期间费用放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现金(银行存款)账实不符等方面。
(2)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不实
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导致企业净资产不实。
(3)收入、费用(支出)不实
主要表现为收到财政补贴款未入收入科目或未及时转入收入,导致收入核算不实;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相关费用,导致当期成本费用不实。
2.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1)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管理不规范;未按照《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实施会计监督、稽核。
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账簿管理不规范;记账凭证缺少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存在大额现金收付的情况;记账凭证未附原始凭证、所附原始凭证不合规或不全等方面。
(2)会计处理程序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编制记账凭证时,不相关的业务记录在同一张凭证上;未设置相应科目核算会计业务或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等方面。
(3)其他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单位现金收取房屋租金时未及时缴存银行,且存在未足额存入银行的现象;租金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长期使用下属公司车辆;以股东个人储蓄卡结算公司货款及费用等方面。
(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专项资金检查方面
的主要问题
1.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
主要表现为虚报企业经营情况、申报材料缺失部分附件等方面。
2.项目未按规定实施
主要表现为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投资额、项目实施效益不佳等方面。
3.项目验收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企业未按规定提出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在进行项目申报、验收时,未进行盖章签字。
4.其他问题
主要表现为项目申报名称与验收名称不一致、收到财政补助款未进行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此次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柳州市财政局已依法依规
分别下达了处理决定,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现各单位已落实整改完毕,涉及会计科目调整的,已相应增设或调整会计科目;租金收入已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已清退长期使用的下属公司车辆;规范了会计账簿管理;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问题中提到的申报材料部分缺失、未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等问题也已整改到位,并对其他问题做了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