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两纲要一条例”】一图读懂《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来源: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1-12-17 15:19    |  作者: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文明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科学确立了文明行为规范体系,用法治力量激扬新时代社会文明新风尚。《条例》对于广西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确保道德底线,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