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多点对标高质量推进PPP工作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10-25 11:40   

近年来,柳州市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大胆探索,把推行PPP模式作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平台公司转型的重要方式与抓手,建立了以市长挂帅的柳州市PPP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PPP工作专班、落实各县(区)PPP工作专人,完善全市PPP项目分级推进机制,积极储备项目,抓好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加强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做好促经济发展与防财政风险的综合统筹,推动柳州经济社会发展。柳州市PPP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2020年设区市PPP工作绩效考评中获得全区第一名。

    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项目储备落地

2015年以来,柳州市认真筛选、储备、推介PPP项目。围绕脱贫攻坚实施了融安至贵州从江旅游扶贫高速公路项目一期;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城镇污水处理等污垃项目;围绕柳州市“一主三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了西外环、莲花大道、官塘大桥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柳东新区文化广场、市图书馆新馆、沿江夜景灯光提升改造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截至2021年8月末,柳州市(含县区)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43个,项目总投资462.25亿,其中市本级PPP项目25个,已100%落地;县区项目18个,已落地1个。2021年全市PPP重点推进项目共19个,总投资175.62亿元,其中新增储备项目11个。目前,重点推进项目中,市图书馆(新馆)已完成合同签订,广西桂中(鹿寨)现代林业产业园 PPP 项目已完成社会资本招标,正在进行合同谈判,预计年内完成项目落地。

    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PPP项目前期工作

一是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中央预算内资金关于PPP项目的支持主要为PPP项目前期费以及补短板领域政府支持引导民间投资两个专项。柳州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2018年以来共争取中央预算内PPP项目前期经费678万元,重点支持柳州市图书馆(新馆)、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等7个项目前期工作。2019年争取补短板领域政府支持引导民间投资专项资金5048万元,重点支持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鹿寨县生态旅游环境提升工程项目。二是市本级安排资金。2015以年来柳州市共安排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00万元用于支持PPP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安排200万元用于运营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强化多方沟通协调,确保PPP工作规范

一是抓好PPP合同签订中心工作,完善合同调整机制。在编制实施方案、政府采购招标、签约前,财政部门会同实施机构、发改、司法局等部门多次召开合同条款协商会,不断对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权利义务,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杜绝政府方利益受损,做到基本公平公正。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股权调整、完善绩效评价等新问题,会同有关方面与社会资本良好协商,建立调整机制,签订补充协议。二是建立PPP专家库。公开征集召纳一批工程、经济、法律等方面专家,建立专家库。入库专家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参与PPP相关项目评审、课题研究、督导调研等工作。三是加强与PPP专业机构合作,发挥各类专业机构在PPP项目资产评估、成本核算、经济补偿、决策论证、合同管理、项目融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及项目实施效率,解决PPP参与方观念转变不到位、专业人员缺乏、PPP项目操作经验不足等问题。

    抓管理降成本,实施PPP项目全过程管理

在社会资本遴选时,将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融合在一起,兼顾了项目采购招标的合规与效率;在设置采购需求与边际条件时,将建设期不计利息作为前置条件写入招标文书,促使社会资本方加强项目施工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投资成本。发挥财政评审中心职能作用,合理确定项目施工、设备采购方案,参与PPP项目相关造价重要问题评审。在房屋建筑项目运营期费用国家相关标准不明确的情况下,通过调查、对比、外询等方式逐步落实,合理确定运营费用。在项目运营阶段,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对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

    聚焦财承能力论证,科学测算可行性缺口补助

按照财政部等相关文件要求,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发改、审计等部门对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报告、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核,采用合理财务测算模型,力求做到项目花钱少效率高、物有所值,发挥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安全阀”“过滤阀”的作用。比如柳州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PPP项目,咨询机构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计算付费总额时采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设置的内部收益率法,项目运营期内政府支出责任合计达223亿元,经过认真测算比对,将付费测算方式改为柳州市已有项目采用的等额本息法,项目运营期内政府支出责任调整为172亿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PPP健康发展

树立抓PPP工作就是抓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信息公开、多家谈判、择优选择,建立公平有序、开放诚信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坚决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支持民营资本积极参与PPP项目投资的政策导向,从PPP实施方案等前期环节入手,杜绝差别条款和歧视性条款,降低门槛,吸引更多民营资本参与。截至目前,柳州市中心区沿江夜景灯光整体提升工程PPP项目、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柳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石碑坪污水处理工程、太阳村镇污水处理工程等5个项目,已落实民营资本15.81亿元。同时,严格履行PPP合同,维护政府信用,合理纳入相关费用、按时支付资金,保证社会资本的合理利益,得到社会资本方的一致好评。目前,柳州市通过PPP项目引入央企8家、湾企1家、民企3家。湾企中建科工集团因认可柳州良好营商环境,先后在柳州投资4个PPP项目,总投资额达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