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积极开展2017年度PPP项目自治区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
2018-07-02 10:26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投资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6〕39号)有关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PPP项目自治区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桂财金〔2018〕29号)要求,柳州市财政局积极开展2017年度PPP项目自治区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申报工作。
此次申请奖励的PPP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PPP项目合同签订的时间应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之间;PPP项目的基本信息、合规性审批文件、实施方案文本、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材料、政府批复文件、采购文件、合同文本等内容必须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等国家和自治区关于PPP政府方、社会资本方、程序、合作期限、风险分担、回报机制、按效付费、采购等规范性要求,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柳州市财政局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按申报条件对柳州市所有实施的PPP项目进行筛选。经初步审核,《柳州市西外环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柳州市市民服务中心PPP项目》、《柳州市沙塘至沙埔道路改造PPP项目》、《鹿寨县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个PPP项目符合申报条件,项目资料已按文件要求填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将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自治区财政以奖代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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