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行政事业类四期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10-15 16:39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桂战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行政事业类四期班)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行政事业类四期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桂财会〔2024〕23号)转发给你们,符合报名条件的会计人员请积极报名。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承担审核责任。经审查合格的,单位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鉴定及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0月28日前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联系人:柳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刘俊宏
联系电话:0772-2811033
联系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潭中东路12号柳州市财政局2号楼213室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行政事业类四期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桂财会〔2024〕23号)
柳州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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