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行政事业类五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6-08-14 17:02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桂战略,持续建强广西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队伍,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财会治理水平提质增效,自治区财政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行政事业类五期)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行政事业类五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桂财会〔2026〕17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会计人员积极报名。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承担审核责任。经审查合格的,单位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鉴定及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8月26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潭中东路12号柳州市财政局二号楼213室,未尽事宜请联系:0772-2811033。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行政事业类五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桂财会〔2026〕17号)
柳州市财政局
2026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本页面至:
微信公众号
